[监事会]中国平安: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3年08月29日 20:34:47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编号:临 2013-03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9
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平
安金融大厦36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监事孙建
平先生书面委托监事潘忠武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
数7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顾立基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以
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对中期报告中所载的本公司201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检视,
认为该方案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合理、科学地考虑了
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此外,监事会亦审阅了2013年中期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后,本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
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折现率/投资收益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保单红利
假设及费用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
信息为基础确定。本公司于2013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
设,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项变动减
少2013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47百万元,增加截至
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447百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是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并
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本公司审计师亦就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
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在2013年中期报告中作了充分说明。监事会同意本公司对本
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计葵生先生离任稽核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原副总经理兼首席创新执行官计葵生(Gregory D.Gibb)先生因工作
安排将全力投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
公司的经营管理,已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创新执行官职务。根据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保监发
〔2010〕78号)及《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2〕102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计葵生先生
进行了离任稽核,并形成了计葵生先生的离任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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