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吉艾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3年10月23日 20:27:14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4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
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峰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于2013年10月2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监事会现提名李


志红女士、任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原监事仍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峰先生、何年先生在第一届监事
会届满后将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为张
峰先生、何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志红,女,1965年生,中国国籍,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专科,
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1982年10月至1994年9月任北京市鞋帽公
司财务主管、1994年9月至2001年10月任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
公司财务核算高级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佳格食
品有限公司华北地区财务经理、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任中证投
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及行政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2012年4月
任北京吉艾博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2012年4月至今任吉艾科技(北
京)股份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止公告日,李志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李志红
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志红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任松岩,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专
业硕士,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截止公告日,任松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任松岩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松岩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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