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3年11月06日 18:51:48 中财网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司献民、
谭万庚、王全华、袁新安、杨丽华、张子芳、徐杰波、李韶彬、
魏锦才、宁向东、刘长乐、谭劲松等十二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
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的声
明等相关文件,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二、 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 经了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经
验、行业经验、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本人认为上述候
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四、 同意提名司献民先生、王全华先生、袁新安先生、杨丽华





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谭万庚先生、
张子芳先生、徐杰波先生、李韶彬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魏锦才先生、宁向东先生、刘长乐先生、谭劲松先生为独
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贡华章 魏锦才
宁向东 刘长乐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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