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南方航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3年11月07日 17:32:44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3-026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3年11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
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李家世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梁
忠高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推荐,
同意提名潘福先生、李家世先生和张薇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如下:


1、在《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第一款增加第(九)、(十)、
(十一)、(十二)项(修改依据:参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
二条、第二百三十二条)
即:(九)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十)非自然人;
(十一)被有关主管机构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且
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未逾五年;或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内容。

2、在《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增加第(九)
项,原第(九)项顺延为第(十)项(修改依据:参照《公司章
程》第二百二十一条)
即:(九)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对董事起诉;
3、在《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增加第(七)、
(八)项,原第(七)、(八)项顺延为第(九)、(十)项(修改
依据:参照《公司章程》第二百二十条)
即:(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
讼时;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证券监管部门
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4、在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增加第(五)项,原第(五)、(六)、
(七)、(八)项顺延为第(六)、(七)、(八)、(九)项(修改依
据: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即:(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提出审查意见;
5、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五条进行修改(修改依据:
参照《公司章程》第二百二十五条)
原文为: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可
由监事或监事会授权人记录),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
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
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永久保存。

拟修改为: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
(可由监事或监事会授权人记录),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
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
事会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两项议案将提
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1月7日




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潘福,5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重庆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
化专业,高级工程师。潘先生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电力
局试验研究所副总工程师、云南省电力工业局(集团公司)计划
处副处长,云南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昆明
发电厂副厂长、厂长,云南电力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主任,中国南方
电网技术研究中心主任;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贵州电网公
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国南方电
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2010年11月至今任中国南方航
空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组长。2010年12月29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会主席。目前还兼任中国南航集团客货代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除上述披露外,潘福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李家世,52岁,大学学历,毕业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经济数学专
业,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政工师。

李先生1976年参加工作,曾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广州南
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
长、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南联航空
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本公司纪委副
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书记。



2012年2月起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副组长兼本公
司纪委书记。2009年6月30日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除上述披露外,
李家世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
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张薇,女,47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投资技术
经济专业毕业,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高级会计师。张女士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
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监察局副局长
兼审计部部长,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0
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监察局副局长兼审计
部部长,2008年10月至今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

200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目前还兼任中国南航集团文化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
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的
监事会主席,以及广州南航建设有限公司的董事。除上述披露外,
张薇女士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
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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