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河银泰: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11月)

时间:2013年11月13日 11:31:10 中财网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号文批
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为准。







目录

重要提示.......................................................................................................................0
第一节 绪 言..........................................................................................................2
第二节 释 义..........................................................................................................2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
第八节 基金的业绩................................................................................................
第九节 基金的财产................................................................................................
第十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一节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二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三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四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五节 风险揭示.................................................................................................
第十六节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十七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十八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十九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一节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二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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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基金合同签字方对其的合法修订;

招募说明书:

指《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更新):

指《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是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招募说明书定期更




新的文件;

《证券法》:

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的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2004年6月8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指2011年6月9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11年10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
商银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取
得和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的注册登记、清算及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用以记录各
自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直销机构:

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并与基
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代为办理销售服务
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年满18周
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
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基金投资者或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设立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
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
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宣告基金
合同生效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
合同的日期;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 + 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权益登记日:

指某一特定日期,届时在持有人名册上所载明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享有
相应的权利;

除息日:

指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分红方案中确定的将红利从基
金净资产中扣除的日期;

认购:

指在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
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针对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该基
金总份额的10%时,为该基金的巨额赎回。单个开
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加
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出申请,再扣除当日发生
的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入
申请之和后得到的余额;

基金转换:

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该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指基金管理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
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
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
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从事的其
他投资等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其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与负债的价值,用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单位资产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披露的报
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
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更;
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人为
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
争或动乱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3、设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徐旭

5、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6、电话:021-38568888

7、联系人:罗琼

8、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7,5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875

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875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875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75

12.5%

合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徐旭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总裁
助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划部(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总经理、研究中心主任、总裁办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现任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
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
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张国臣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财务
处副处长,中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高级会计师,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
部股权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监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
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
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
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
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
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
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
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


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
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
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
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
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
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
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历任国家计委、经委、国
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
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樊纲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国民经
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
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


监事吕红玲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
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部副经理、经理,中国银
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组负责人。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部负责人。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
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
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
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
业部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
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
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
理。


督察长李立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
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
规划部总监等职。


2、基金经理

张杨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CFA三级证书 ,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
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宏观经济及股票投资策略
的研究工作。2008年9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银河
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等职。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立生先生,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王彤京先生,2005年3月至2006年11
月;李昇先生,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徐小勇先生,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
刘风华女士,2007年1月至2012年1月;张杨先生,2011年10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
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理念、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不同基金之间相互投资;


(2)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该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 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承销或者从事除国家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自营
业务;


(4) 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5) 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6) 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7) 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8)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 将基金财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
发行的证券;


(10)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
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内控架构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和风险定


位管理系统等。其中,内控架构体系分成员工自律、各部门内设风险经理的监督
和检查、总经理领导下的监察部的监督和检查、董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及督
察长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等四个层次;与此相适应,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个多层
次的管理制度体系来加强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包括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指引、
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暂行办法与业务手册等五个层次;风险定位管理系统则
是在分析公司业务和流程中的风险点、评估风险的大小和等级、针对潜在风险点
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基础上形成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内
外市场形势的变化,对内部风险控制体系进行及时的修整和完善。


基金管理人据内部控制指引制定了监察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和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业务操作程序与风险控制措施,从
而进一步防范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


1. 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专门设立了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下设督察长
办公室作为其常设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公司监察部
的日常工作。督察长可列席公司的任何会议,每季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分
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如发现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督察长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公司董事长报告。


2. 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财务管理与基金会计核算严格区分。公司财务管理主要通
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和准则,如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及成本开支情况。与此同时,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基金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
岗位工作手册,根据全面性、独立性、相互制约等原则针对各个风险点建立起了
严密的基金会计控制系统。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规范公司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正当权利、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基础。为此,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化、标准化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及淘汰制度
体系,提高员工业务与道德素质,努力塑造出业内一流的员工队伍。


4. 投资控制制度





(1) 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
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
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进行具体的证券选择、构建和调整投
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中央交易室交易员负责交易执行;


(2) 投资决策权限控制。基金经理小组对单只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例
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视投资比
例而定)批准后才能执行;


(3) 警示性控制。中央交易室对有问题的交易指令进行预警,并在投
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达到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比例限制
时进行预警。对投资比例的预警是通过交易系统设置各类资产投
资比例的预警线,在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系统自
动预警,中央交易室及时向基金经理小组反馈预警情况;


(4) 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制定证券
投资限制表,包括受限制的证券和受限制的行为(如反向交易、
对敲和单只证券投资的一定比例等)。基金经理小组构建组合时不
能突破这些限制,同时中央交易室对此进行监控,通过预先的设
定,交易系统能对这些情况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5) 一致性控制。对基金经理小组下达的投资交易指令、交易员输入
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和基金会计成交回报进行一致性复核,确保
交易指令得到准确执行;


(6) 多重监控和反馈。中央交易室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包括上
述警示性控制和禁止性控制)。中央交易室本身同时受基金经理小
组及监察稽核的双重监控:基金经理小组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
行;监察稽核部门监控有问题的交易。





5. 会计控制制度


(1) 具有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核算业务的操作及控制规程,确保
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2)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双人复核制度以及与
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3) 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
头寸管理制度;


(4) 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6. 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
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
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3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63人,平均
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
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2013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14只,其中
封闭式3只,开放式311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
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0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
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年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
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1年中国工商银行资
产托管部第五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
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
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
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
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内部风险的部门,
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


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
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
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
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
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
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
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
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
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
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
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
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
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
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
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
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徐旭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3座15楼B5(邮编:100044)

电话:(010)58301616

传真:(010)58301156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
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苏宁电器5层银河基金(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28808

传真:(0451)53905578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吴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 www.gf.com.cn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1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2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 www.xcsc.com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宁金彪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0755)82569143

传真:(025)84579763、(0755)82492962

联系人:万鸣、孔晓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 www.htsc.com.cn

(2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许方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2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联系人:罗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 www.scstock.com

(3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杨晓天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3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 www. hazq.com.

(3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3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3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 安徽合肥寿春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21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 www.gyzq.com.cn

(3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3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269280-225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3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9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夏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4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4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4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3695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4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 www.dxzq.net

(4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 95513

网址: www.lhzq.com

(4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联系人:徐轶清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 www.ctsec.com

(4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人代表:雷杰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郭军瑞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4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4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9)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 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5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87696598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5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人:矫正中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uaan.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8)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公司网站: www.pyfund.cn

(9)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站: www.wy-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徐旭

电话:021-38568888

传真: 021-38568970

联系人:刘晓彬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负责人:金明

电话:010-84085858

传真:010-84085338

经办律师:陶修明、钟向春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六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一) 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徐旭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3座15楼B5(邮编:100044)

电话:(010)58301616

传真:(010)58301156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 邮
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苏宁电器5层银河基金(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28808

传真:(0451)53905578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3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4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5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交易所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
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
刊登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


格。


本基金已于2004年4月5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于2004年6月10日开始办理赎
回、转换业务。




三、申购限制

1.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包含申购费用),追加投资
金额最低为10元(包含申购费用)。其中,在中国工商银行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
元,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3. 基金管理人保留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权利,必要时
予以实施。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各项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应当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
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须在销售机构保留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的申请视同无效,不予成交。


2.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日
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
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它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全额到帐,则相关申购不
成功。申购不成功的款项将退回投资者的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于T日提交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
赎回款项在T+7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相关款项的支付
办法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基金申购份数的计算




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某投资者申购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10,000元,假定T日该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为1.1000元,计算过程如下:

由于本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申购时不需交纳申购费

申购份数=10,000/1.1000=9,090.91份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需交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份额 × 最小值(认购/申购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赎回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说明:后收申购费的计算基数将按现值(按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计
算)和拟赎回基金份额的购入成本两者中的较低金额计算。当市值上升比最初购
入成本高时,投资者按购入成本计算申购费,不需支付升值部分的后收申购费,
如果市值下降,按较低的市值计算申购费,不需支付减值部分的后收申购费。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
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


为1.020、1.15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份数(A)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面值(B)

1.000

1.0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020

1.150

赎回总额(D=A×C)

10,200

11,500

适用后端认购费率(E)

0.80%

0.5%

后端认购费(F=A×min(B,C)×E)

80

50

适用赎回费率(G)

0.6%

0.3%

赎回费(H=G×D)

61.2

34.5

赎回金额(I=D-F-H)

10,058.8

11,415.5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
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100、1.30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
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份数(A)

10,000

10,000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1.2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100

1.300

赎回总额(D=A×C)

11,000

13,0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E)

1.0%

0.6%

后端申购费(F=A×min(B,C)×E)

110

72

适用赎回费率(G)

0.6%

0.3%

赎回费(H=G×D)

66

39

赎回金额(I=D-F-H)

10,824

12,889



3.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
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4.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点两位以后的四舍五入。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
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5. 各基金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在T日当日收市后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是: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当日基金总份额。







六、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针对基金的
申购申请。


2、 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全部或部分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

(1) 不可抗力;


(2) 证券交易市场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基金管理人认为市场缺乏合适的投资机会,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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