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汉威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3-057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13年12月19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4年1月17日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任红军、徐克、刘瑞玲、张小水、焦桂东、高天增、庄 行方、王思鹏、李颖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其中任红军、徐克、刘瑞玲、张小水、焦桂东、高天增为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庄行方、王思鹏、李颖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庄行方、王思鹏、李颖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方式。 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筛选,认为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拥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 司董事会同意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聘任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 大化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董事会决定使用“年产 8万支红外气体传感器及7.5万台红外气体检测仪器仪表项目”与“客户营销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之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87.12万元以及超募资金916.66 万元用于支付“年产25万台电化学气体检测仪器仪表项目”应付未付款项。本 次资金使用计划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后续 事项顺利开展,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的发展,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划使用合计1,403.78万元用于支付“年产25万台电化学气体检测仪 器仪表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 的《关于公司节余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资金利息合计2,708.1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还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 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公司节余募投项目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红军先生:男,1967年出生,EMBA,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晶体管厂技 术员、工程师,郑州汽车客运总公司下属科达电子厂高级工程师、副厂长。1998 年9月设立本公司前身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任红军先生同 时兼任为全国气湿敏传感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传 感器分会副理事长,河南省总商会副会长,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兼职硕士研究 生导师、化学工程学院硕士指导教师。任红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配偶钟 超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红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克先生,男,1965 年出生,MBA,曾就职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徐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瑞玲女士:女,1972年出生,EMBA,曾任职于郑州晶体管厂核算处、郑 州汽车客运总公司下属科达电子厂会计科,1998年9月起就职于汉威电子,现 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瑞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小水先生: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郑 州晶体管厂、郑州汽车客运总公司下属科达电子厂,现任职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同时兼任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传感器分会副秘书长。张小水先生参与开发的 MQ-8型气敏元件、ME系列电化学式气体传感器、抗中毒载体催化元件、电化学 磷化氢传感器、煤矿甲烷检测用载体催化元件均通过省级科技成果的鉴定并获得 鉴定证书,其中的MQ-8气敏元件获河南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 煤炭甲烷检测用载体催化元件获郑州市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曾发表论文《抗 H2S毒气的载体催化元件》、《SnO2基CO/CH4气敏元件的研究》等十余篇论文。 张小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焦桂东先生:男,1972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广东东莞励扬集 团横江电子厂、浙江庄吉集团郑州分公司、郑州三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焦桂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高天增先生:男,1960年出生,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现任河南广安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高天增先生为中国人民大学农村与农业发展学院 兼职教授、河南财经学院MBA中心荣誉教授、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省政协 委员、郑州市人大代表,撰写了企业管理经典专著《中用管理》及《天增文集》, 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企业管理类论文数十篇。高天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行方先生:男,194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主任、副院长,香港上市公司(HK8235)赛 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1999 年起至今先后任中国电子会计学会副会 长,中国电子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电子装备技术协会副会长,中国电子资 深专家委员会委员、资深经济专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和北京信息大学教授、研 究生导师等职,同时兼任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庄行方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思鹏先生:男,1963年出生,河南理工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博士,曾任鹤 煤(集团)公司六矿矿长、生产部部长、项目建设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 师、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郑煤集团董事、安监局长。王 思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颖江,男,195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曾任化学工业部设 计公司职员、化学工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主任科员、《中国石油和化工》杂志社首 席摄影记者、广告发行部主任。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经济技 术发展中心首席摄影师、《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杂志市场总监、多氟多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颖江先生经培训考核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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