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1、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纽威股份”)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9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231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询价、定价及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3年12月13日颁布)(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4年1月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纽威股份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6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购。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7.66元/股。申购数量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上限为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200%,且不超过网下发行数量,即5,775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8日(T-1日)9:30—15:00及2014年1月9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6、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按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重要提示 1、纽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纽威股份的股票简称为“纽威股份”,股票代码为“6036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2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7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6日(T-3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66元/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二、(二)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4年1月3日17:00前在主承销商处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6、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1月9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三、(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7、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4年1月13日(T+2日)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9、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3年12月31日(T-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纽威股份 指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T日/网上申购日 指2014年1月9日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2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7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17.66元/股缴纳申购款。 本次发行的股份由公开发行新股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老股两部分组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5,000万股,公开发售老股3,250万股。公开发售老股所得资金将不归发行人所有。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月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如果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网下发行认购不足,不得向网上进行回拨。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3年12月31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5日 2014年1月2日 路演推介 接收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请 T-4日 2014年1月3日 路演推介 接收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申请截止日(17:00截止) T-3日 2014年1月6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路演推介 T-2日 2014年1月7日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4年1月8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当日9:30-15:00) 网上路演 T日 2014年1月9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当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当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1日 2014年1月10日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T+2日 2014年1月13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4年1月14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网下发行实施办法》操作申购。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予以指导;如果不是配售对象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五)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六)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14年1月3日(T-4日)至2014年1月6日(T-3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321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1。 (二)有效报价的确定过程 根据2013年12月31日(T-6日)刊登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将全部配售对象的每一个报价单元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该档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由多至少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逐档剔除排序在前的130个报价单元,被剔除的所有报价单元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网下拟申购总量的28.49%。 2、网下询价情况统计 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报价中位数 (元)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网下投资者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6.75 16.92 网下投资者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6.00 15.61 公募基金 (未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6.45 16.50 公募基金 (已剔除报价最高部分报价) 15.55 15.55 3、有效报价的确认 根据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在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选择排序在前的20家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的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这20家配售对象提供的申报价格为有效报价,其具体配售对象信息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申购数量(万股)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17.8 2000 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7.8 1400 3 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7.8 1000 4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新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7.8 450 5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7.8 450 6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新睿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7.8 450 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新睿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7.8 450 8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得意理财-018L-WN001沪 17.76 1000 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平衡配置 17.76 900 1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17.76 450 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17.76 450 1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17.76 450 13 张景春 张景春 17.75 450 14 鼎晖投资咨询-稳健成长A股基金(Cephei) 鼎晖投资咨询新加坡有限公司-鼎晖稳健成长A股基金 17.69 450 1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68 750 16 斯坦福大学 斯坦福大学 17.68 750 17 陈学东 陈学东 17.68 700 18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7.68 450 19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7.68 450 2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 17.66 450 上述20个配售对象应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有效报价情况、有效申购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66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3.0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6.4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85倍(2014年1月6日)。 4、与发行人同属阀门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有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因2013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不再是阀门制造,因而不具备可比性。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静态市盈率为42.90倍,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静态市盈率为72.52倍。两家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7.71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市场价格(元) (2014年1月6日收盘价) 2012年度扣非 每股收益(元/股) 市盈率(倍) 000777 中核科技 16.68 0.23 72.52 002438 江苏神通 12.87 0.30 42.90 - 算术平均 - - 57.71 5、根据《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信息,2013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12年度预计增长50%-70%。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配售对象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规定的参与本次网下询价配售条件的配售对象,并且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初步询价报价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下限。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主承销商处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4年1月3日17:00前在主承销商处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8日(T-1日)9:30至15:00及2014年1月9日(T日)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主承销商处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主承销商处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需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5、申购阶段,每个配售对象多笔申报的累计申购股数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也不得超过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200%,且不得超过网下发行股票数量,即5,775万股。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限和下限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 6、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发行价格×最终累计申购数量 2、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其中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申购款项。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主承销商处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699,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699”,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收款行(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001202929025788836 联系人 邵烨蔚 联系电话 021-63231454 收款行(二)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1550400050015290 联系人 白俊蔚 联系电话 021-63874929 收款行(三)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3492300040006590 联系人 屠挺梅 联系电话 021-53961795 收款行(四)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0066726018170062141 联系人 蔡奕 联系电话 021-53856028 收款行(五)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97020153700000021 联系人 任煜华 联系电话 021-68887231 收款行(六)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200100100239302 联系人 王凯 联系电话 021-62677777-218232 收款行(七)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216089262310005 联系人 张敏 联系电话 021-58791238 收款行(八) 开户行 上海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16007-03000674698 联系人 徐盛 联系电话 021-68475906 收款行(九) 开户行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7311010187200000618 联系人 吴刚 联系电话 021-23029326 收款行(十)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54659213718 联系人 张伟峰、李海涛 联系电话 021-63298126/63294546 收款行(十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36510188000141806 联系人 胡晓栋 联系电话 021-23050379 收款行(十二)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201014040001108 联系人 吴轶群 联系电话 021-53857367 收款行(十三) 开户行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4330200001843300000253 联系人 许凌燕 联系电话 021-58407103 收款行(十四) 开户行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6504105940000039 联系人 沈赟 联系电话 021-63901906 收款行(十五) 开户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8012500002921 联系人 顾捷 联系电话 021-38635271 收款行(十六) 开户行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130630500123400000730 联系人 王明东 联系电话 021-63361754 收款行(十七) 开户行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88313101012 联系人 刘芬 联系电话 021-38882383 收款行(十八) 开户行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000000501510280485 联系人 朱嫣 联系电话 021-38516681 收款行(十九) 开户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账户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账号 1732168288 联系人 全莹 联系电话 021-28966128 注:收款行(十七)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收款行(十八)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收款行(十九)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网下发行专户仅适用于上述三家银行托管的QFII机构划付申购款项。 3、申购款的缴款时间 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1月9日(T日)15:00,到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询价中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下获配股数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T-6日刊登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T+2日刊登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情况。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2014年1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若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申购款金额,2014年1月13日(T+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结算平台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四、网上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申购时间 2014年1月9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6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纽威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99”。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指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2,475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4年1月9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2,475万股“纽威股份”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申购结束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登记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六)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24,000股。 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1月8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4年1月8日(T-1日)为准)。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纽威股份”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14年1月9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1月10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1月10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相关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1月13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4年1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1月13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4年1月14日(T+3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九)结算与登记 1、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4年1月13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4年1月14日(T+3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发行新股5,000万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量为3,250万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部分资金将不归发行人所有。按照事先确定的发售股份原则,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股) 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 21,574,000 通泰(香港)有限公司 10,626,000 大丰市大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合 计 32,500,000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保庆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湘江路999号 联系人:张涛、严琳 电话:0512-66626468 传真:0512-6662647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5130998、010-85130667 传真:010-85130542 发行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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