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盛同瑞: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1月)

时间:2014年01月14日 11:31:14 中财网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1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59号文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2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3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拆及收益分配规则............................41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44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45
第九部分 同瑞A 份额、同瑞B 份额的上市交易........................46
第十部分 同瑞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4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6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7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2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83
第十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85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4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95
第二十一部分 风险揭示...........................................101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07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9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4
第二十五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6
第二十六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37
第二十七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9
第二十八部分 备查文件...........................................140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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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长
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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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 《基金法》: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2013 年2 月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 次
主席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29 日颁布、同年7 月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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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8、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
投资者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
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 直销机构: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

26、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 标的指数:中证200 指数
28、 同瑞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同瑞基金份
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同瑞基金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
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同瑞基金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
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29、 同瑞A 份额: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拆的稳健收益类
基金份额
30、 同瑞B 份额: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拆的积极收益类
基金份额
31、 同瑞A 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同瑞A 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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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指1.00 元
32、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
过户业务等
33、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34、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基金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
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35、 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办理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
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
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
确认的日期
3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9、 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 个月
4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2、 日:指公历日
43、 月:指公历月
4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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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申请的工作日
45、 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46、 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7、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申购:指在基金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内或场外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同瑞基金份
额的行为
50、 赎回:指在基金的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内或场外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同瑞基金
份额的行为
51、 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包括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 份额
和同瑞B 份额)的10% 的情形
52、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
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53、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54、 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55、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56、 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卖同瑞A 份额、同瑞B 份额的行为
5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8、 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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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9、 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0、 自动分拆: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份同瑞基金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
4:6 的比例自动转换为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行为
61、 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同瑞基金份额与同瑞A 份额、同瑞B 份额之间按
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62、 场内份额的分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
的同瑞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按4:6 的比例申请转换成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的
行为
63、 场内份额的合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
持有的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按4:6 的比例申请转换成同瑞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的行为
6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6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6、 元:指人民币元
67、 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6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0、 同瑞A 份额约定年收益率RA:“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5%”,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
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年基准收益均以1.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71、 同瑞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
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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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3、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4、 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代
销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以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遵守
75、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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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 号城建大厦A 座21 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 号文件批准,于1999 年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 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的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截至2013 年12 月6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两只封
闭式基金、三十只开放式基金和五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财产品。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凤良志先生,董事长,管理学博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二办副主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证券管理办
公室主任,香港黄山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
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港黄
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正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办公厅副处长、
处长,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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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书记。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翔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政
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省政
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省工商
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淑珊女士,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ING 霸菱证券公司、
花旗银行、摩根士丹利。现任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私人银行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兼主
管。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瑞
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中
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
任科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
财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2004 年10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州
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港等
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香港国际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讲座教授。曾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有关银行
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属下公司管制研究小组主
席、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香港城市大学讲
座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香港教育学院校长、民政事务总
署辖下的《伙伴倡自强》小区协作计划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ABF 香港创富债券
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以及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07 年被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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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为太平绅士。2009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
安徽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政治经济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产业经济学
和工商管理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科技大学兼职
教授,安徽省政府特邀咨询员,全国马经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资本论研究会常
务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陈华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科技大学
信息管理与决策研究室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
院执行院长、管理学院商务智能实验室主任。

2、监事会成员
沈和付先生,监事,法学学士。曾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理助理、
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副主任。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张利宁女士,监事,学士。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会计,太极计算机公司
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
营部总监、财务会计部总监。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兼任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邓永明先生,监事,学士。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和基
金经理助理。2005 年7 月底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同益基金经
理助理,同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德主
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管理层成员
凤良志先生,董事长,管理学博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硕士学位。从1992 年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
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2007 年8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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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曾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信
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部副
经理、经理。2004 年10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超先生,1981 年9 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CFA(特许金融分析师),
FRM(金融风险管理师)。2007 年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
程与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研究员,从事数量化投资策略研究和投资组合风险管理
工作。自2011 年12 月6 日起任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2 年7 月20 日起兼任长盛同庆中证8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 年1 月5 日起兼任长盛同辉深证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无。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
日期和解聘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王宁先生,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理
等职务。2005 年8 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动
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长盛同智优势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侯继雄先生,清华大学博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策略部经理。

2007 年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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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达先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就
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
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配置
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7
年8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现任国际业务部总监,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 年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总经理助理、固定
收益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斌先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工学博士。2006 年5 月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期间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高级金融工程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长盛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辉深
证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
部总监。

魏斯诺先生,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组合
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7 月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刘旭明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国信
证券经济研究所首席分析师。2013 年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
究部总监。

邓永明先生,监事,学士。同上。

李庆林先生,硕士。曾先后在长城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公司和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等职务。2009 年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研究发展部副总监,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现任社保组合组合经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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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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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自
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
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定期
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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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遵规守法进行监察稽核;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
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监察稽核部负责日常的风
险监控工作,对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稽核,并通过全面梳
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
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
点所采用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使得对各风险点的监控真正落到实处。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
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
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
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来进行相关调整。公司各
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与更新情况由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

4、内部控制实施
(1)建立了详细、书面化的内部控制指引,使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控制措施
能够得以有效实施。

(2)建立了一套严格检验程序,以检验控制制度建立后能得到执行,主要由
监察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流程,以纠正不符合公司规章制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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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情况,对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监察稽核部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修改。同
时报告总经理和公司督察长,以保证多重检查复核。

(3)建立了一套报告制度。报告制度能将内部控制制度中的实质性不足或控
制失效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公司的督察长定期向中国证
监会和公司董事长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指出近期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法和
时间。监察稽核部总监负责公司的日常监察稽核工作,定期向督察长出具检查报
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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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1 月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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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
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 年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 年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3 年9 月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176 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
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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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
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
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
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
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
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
兰克林国海沪深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
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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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
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 价值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
罗德深证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
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
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汇添富理财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
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
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
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
德理财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21 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4 天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
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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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永福养
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双月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
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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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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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 号城建大厦A 座20 层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2、代销机构
A.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高阳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电话:010-67596220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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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府
电话:010-66594904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李鸿岩
电话:010-66107913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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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赵树林
电话:010-65556960
传真:010-65550981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杨成茜
电话:010-57092851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6206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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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立
电话:020-38321739
传真: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1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办公地址:合肥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祝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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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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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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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址:www.nesc.cn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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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2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热线:4006 19 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或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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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委托: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 层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经贸中心47-49 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赖君伟
电话:0755-23902400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公司网址:www.wkzq.com.cn
(2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牟冲
电话:010-5832-811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8827
公司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 和42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3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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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3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 号附1 号红塔大厦9 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 号附1 号红塔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 王敏
电话:0871-3577011
客户服务电话:0871-3577930
公司网址:www.hongtastock.com
(3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 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 座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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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3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姓名:刘一宏
联系人电话:028-86690700
联系人传真:028-86690126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600109
地区服务热线: 95105111(四川)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大厦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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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98888、9666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3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 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姓名:陈敏
联系人电话:021-64339000
联系人传真:021-64333051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4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基金业务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4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4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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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 号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4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44)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97918329
客户服务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4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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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4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11 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0-8620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赵小明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4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
客服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
(4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楼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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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bhzq.com
(4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李春芳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5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安徽)、4008096518 (全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5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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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8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电话:021-38509636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5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福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 号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林科
联系电话:010-62020088-8220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站:http://www.myfp.cn
(5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5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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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http://www.fund123.cn
(5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企大厦C 座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105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话:4008507771
网站:www.jrj.com.cn
(5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王英俊
联系电话:021-20835777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5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700-966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B.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0
位。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88
传真:010-66210938
联系人:朱立元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会计师:汪棣、张晓艺
联系人:沈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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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拆及收益分配规则
一、 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
额(简称“同瑞基金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同瑞A 份额”)与积极
收益类份额(简称“同瑞B 份额”)。其中,同瑞A 份额、同瑞B 份额的基金份
额配比始终保持4:6 的比例不变。

二、 场内基金份额的分拆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场内认购的全部同瑞基金份额将按4:6 的比例自动
分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同瑞基金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
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同
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不同的交易代码分别上市交易,但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
回。

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同瑞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同
瑞份额按4:6 的比例分拆成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投资者亦可按4:6 的配比
将其持有的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申请合并为同瑞基金份额后赎回。

投资者在场外认购和申购的同瑞基金份额不进行分拆;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
场内并申请分拆后,其持有的同瑞基金份额将按4:6 的比例分拆为同瑞A 份额和
同瑞B 份额。投资者可按4:6 的比例将其持有的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合并为
同瑞基金份额后赎回。

三、 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根据对本基金份额所分拆的两类份额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同瑞A 份额和同
瑞B 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
如下: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参考净
值计算规则对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分别进行参考净值计算,本基金净资产优
先确保同瑞A 份额的本金及同瑞A 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则同瑞A 份额为低
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确保同瑞A 份额的本金及累
计约定日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同瑞B 份额的净资产,则同瑞B 份额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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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

每份同瑞A 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RA 为: “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3.5%”,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年基准收益均以1.000 元为基准进行
计算。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参考净值进行计算。在进行
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各自的参考净值计算时,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同瑞A
份额的本金及同瑞A 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同瑞B
份额的净资产。同瑞A 份额累计约定日应得收益按依据同瑞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
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计算日同瑞A 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每份同瑞基金份额所代表的0.4 份同瑞A 份额和0.6 份同瑞B 份额分别计入
同瑞A 份额总额和同瑞B 份额总额进行参考净值计算,并将分别按分拆后的同瑞
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份额数享有获得份额折算的权利,每份同瑞基金份额所代
表的资产净值等于0.4 份同瑞A 份额和0.6 份同瑞B 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

若在本基金存续的完整会计年度内未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折算事项,
同瑞A 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按该会计年度年初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在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或者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依据《基金合
同》之规定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十七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的,同瑞A 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
数应按照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最近一次该会计年度内份额折算日至计算日的
实际天数计算。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同瑞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
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同瑞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 同瑞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 日同瑞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本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
T 日本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余额
数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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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瑞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T 日同瑞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下一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五、 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
按照上述本基金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基金管理
人在同瑞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计算并公告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设NAV 同瑞为T 日同瑞基金份额净值,NAVA 为T 日同瑞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NAVB 为T 日同瑞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N 为当年实际天数;
t=min{自年初至T 日的实际天数,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 日的实际天数,自最近
一次会计年度内份额折算日至T 日的实际天数},RA 为同瑞A 份额的约定年收益
率。

T 日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
NAVA = 1.000 + RA×t / N
NAVB =(NAV 同瑞—NAVA ×0.4)/0.6
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每日参考净值保留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

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
一日内与同瑞基金份额净值一同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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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1年10月13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659号文核准,自2011年11月7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
集,截至2011年11月30日募集工作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622,918,669.86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622,918,669.86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
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77,598.77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77,598.77
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1年12月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586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
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623,196,268.63份,已分
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
例为0.00%;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000,125.00份,占本
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80%。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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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1年12月6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
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
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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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 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所分拆的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上市交易。

二、 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基金份额上市后,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可
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同瑞基金份额通过办
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系统并成功分拆后,方可上市交易。

三、 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于2012 年1 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 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同瑞基金份额所分拆的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以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
交易,两类基金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两类基金份额的参考净
值;
2、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
上市首日起实行;
3、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买入申报数量为100 份或其整数倍;
4、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人民币;
5、同瑞A 份额与同瑞B 份额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
相关规定。

五、 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 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
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同瑞A 份额和同瑞B 份额的参考净值。

七、 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业务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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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
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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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同瑞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本基金的同瑞A 份额、同瑞B 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同瑞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
赎回。

一、 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办理同瑞基金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需使用深
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同瑞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
务。

投资者办理同瑞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
构和场外代销机构。投资者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
户办理同瑞基金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始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为同瑞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开放日。基金投资者
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同瑞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申购开始日:2011 年1 月12 日
赎回开始日:2011 年1 月12 日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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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 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0 元;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
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同瑞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同瑞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
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持有人账
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
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
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同瑞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
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
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五、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
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同瑞基金份额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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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在提交同瑞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
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为投资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