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摩消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2号)

时间:2014年01月15日 11:31:55 中财网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3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
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1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1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6
六、基金的募集 ............................................................................................................................. 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4
九、基金的投资 ............................................................................................................................. 42
十、基金的业绩 ............................................................................................................................. 55
十一、基金的财产 ......................................................................................................................... 5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5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64
十七、风险揭示 ............................................................................................................................. 67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70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8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9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9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
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2,750万元

联系人:赵婧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股权结构应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9.560%)、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37.363%)、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989%)、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593%)、深圳市中
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49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文学先生,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硕士。2011年6月起至今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起至今兼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1993年7
月至2011年11月先后担任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人民银行西安
分行体改、外汇管理、稽核副处长;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Carlos Alfonso Oyarbide Seco先生,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宾夕法尼
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商业管理硕士。2007年6月起至今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及中国首席营
运官,曾任摩根士丹利并购部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西班牙财富管理子公司首席执行官,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金融机构部主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Navtej Singh Nandra先生,德里大学商学学士,印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6
月起至今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国际业务主管、摩根士丹利房地产
和商业银行策略主管,曾任博思艾伦咨询公司全球金融服务业务合伙人,美林证券全球投资
银行首席运营官,Nuveen资产管理公司和MLITS印度董事,美林证券多样化金融服务业务主
管,美林证券全球资产管理部首席运营官,Edelweiss资本董事,Edelweiss Tokio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董事,DTZ控股公司资深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


于华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博士,美国特许金融分
析师(CFA)。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加拿大鲍尔集团亚太分公司基金与保险
业务副总裁,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投资管理业务主管。现任本公司董事、
总经理。


洪家新先生,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院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同济大学EMBA研究生。2000
年10月起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监事长、副总裁、总裁兼法定代表人。曾任飞乐音
响证券投资公司总经理,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委会
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1985年9月起至今任人民银行西
安分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室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


洪小源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科学硕士。2011年9月起至今
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7年5月起至今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
市)、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劵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达远
东保险顾问有限公司、招商局保险有限公司和招商局(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
司董事。


张嵩涛先生,英国兰开夏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拉夫堡大学金融学硕士。2007年9月起
至今任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Andrew Gordon Williamson先生,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社会科学理学士。曾任Coopers &
Lybrand会计事务所(英国伦敦)审计师,Coopers & Lybrand会计事务所(香港)审计经
理,汇丰银行集团(香港)财务会计师、香港区会计经理、亚太区首席会计师、亚太区财务
策划主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Paul M. Theil先生,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
法学院法律博士(JD)。目前担任中安信业董事长,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股权部门主管、
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专业硕士。2007年5月起至今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
司顾问。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
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部办公厅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
公室局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宏民先生,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后。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产业组织与技术
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教于上海新联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职工大学。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斐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南方卫理会大学法学硕士、法律博士。1992年5月
起至今任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陈海东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11年12月起至今任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曾任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管会计,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部门副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兴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客户资
产存管中心总经理、合规稽核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长。


蒋蓓怡女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会计学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11年12
月起至今任摩根士丹利中国区首席风险官执行董事,曾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风险管理部董事、德意志银行亚太总部风险管理部助理副总裁,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分析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分析师。现任本公司监事。


吴慧峰先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学士,北京大学国家经济研究院硕士。1999年起至
今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兼
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上海诚南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


成立立女士,英国兰开夏电子工程学士,英国兰卡斯特大学金融专业硕士。2005年起
至今任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张力女士,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专业硕士。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
理。曾就职于深圳达能益力饮品有限公司,深圳益力康源饮品有限公司和联合饼干(中国)
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梅萍女士,武汉理工大学第三产业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2006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
任销售服务部总监兼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曾就职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新兰德证券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于华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卫先生,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年证券基金行业工
作经历。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基金监管处、机
构监管二处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09年7月
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秦红女士,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学士,具有15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任职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市场发展部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部总监。2009年4月加
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央财经大学理财规划师培训班基金讲师。


沈良先生,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英国特
许公认会计师(ACCA)。具有11年金融行业工作经历。曾任香港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员,加拿大宏利金融有限公司企业精算和融资经理,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亚太区
地区发展高级经理、投资分析师,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亚太区首席行政官。2011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


孙要国先生,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16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工作经历。

曾任职于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曾任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2009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


李锦女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16年证券基金行业工
作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部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9月加入本公司,
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卞亚军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于2004年7
月至2006年7月任职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2006
年7月至2012年6月任职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
理等职,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1月至2012年4月兼任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加入本
公司,2012年11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袁航女士,自2010年12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2年11月管理
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主任委员:徐卫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委 员:钱斌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张大铮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陈强兵先生,研究管理部总监;刘钊先生,数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胡明女士,交易
管理部总监;卞亚军先生,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
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
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
发生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必须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具体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决定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管理制度,
对确保基金管理人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等事
项,并向董事会汇报。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
公司的部门业务规章,并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活动合法合规。


(3)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可独立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实施对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
控制以及解决公司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5)风险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报告投资管理中的市场风险,评价基金投资业绩,并根据
风险收益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向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经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7)各业务部门及员工对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
执行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控,对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负
全部责任。每一位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落
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在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时负有报告、反馈和改进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建立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所管理的层次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级别是公司章
程;第二级别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级别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级别是公司各委员
会、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要持续修订
和更新各项制度,使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2)建立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注重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约束、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并贯穿到各个业务环节。


(3)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各岗位的自控
与互控、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制衡、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的独立监督等内控防线。


(4)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
告及监督等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并通过清晰的汇报路径,使相关
部门及经营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及时、快速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强化风险管理措施。随着业务发展及技术进步,基金管理人开始更多地采取系统
化监控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数量化分析方法,提高
风险管理的科学性。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
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
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48,592.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34%。2013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199.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5%。年化资产回报
率为1.66%,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3.90%。利息净收入1,87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59%。净利差为2.54%,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71%,与上年同


期持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55.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
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台北设有10家一级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
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5家全资子公司,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
球14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
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7家,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
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
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
外知名机构授予的近30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3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

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1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50位,较上年上升27位;在
美国《福布斯》2013年全球2000强上市企业排行榜中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提升11位。此外,
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
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
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
工225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
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
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11
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
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
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联系人:吴海灵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田毅东

电话:(010)66155568-6100

传真:(010)66158135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田毅东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63343988


(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
光大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广发
银行借记卡、南京银行借记卡、金华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浙商银行借记卡、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
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A座6层财富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http://www.cebbank.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芮蕊

联系电话:(0755)2587975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 bank.pingan.com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11)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http://www.yantaibank.net

(1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网址:http://www.hebbank.com


(13)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http:// www.hrbb.com.cn

(1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39000-807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 www.citics.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http://www.mszq.com

(2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ywg.com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联系人: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2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http://www.xyzq.com.cn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2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0328216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 dfzq.com.cn

(2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 68634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http://www.xcsc.com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3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http://www.zxwt.com.cn

(3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3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53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3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http:// www.hlzqgs.com

(3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3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3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3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4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http:// www.china-invs.cn


(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4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4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联系电话:(0755)226263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http:// stock.pingan.com

(4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4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人代表:卢长才

联系人:张婷

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http://www.csco.com.cn

(46)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讯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联系人:张琛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876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70332

网址:http://www. vanho.cn

(4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http://www.gf.com.cn


(4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 http://www. hfzq.com.cn

(4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联系电话:(0769)22112062

客服电话:961130

网址:http://www.dgzq.com.cn

(5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李延鹏

联系电话:0755-82721122-8625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5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http://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http:// www.jjmmw.com

(5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 www.fund23.cn

(5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20897,0571-88911818-8565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0571-88920897

网址:http://www.5ifund.com


(5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蒋章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 www.ehowbuy.com

(5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7019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 www.1234567.com.cn

(5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5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 www.noah-fund.com

(5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 侯敏

电话: 0755-88394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t.jrj.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
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刘芳冰

电话:(0755)88318721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黎明

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系人: 王灵

联系电话:(021)2323685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王灵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10】1201号文件核准
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0年11月4日至2010年12月1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35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3,757,272,435.7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010,657.07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49,447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
相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10年12月3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其他相关
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
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
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1年3月2日起开放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
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
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或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
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


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在T+7日(包括该
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
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

2.赎回的最低份额为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
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份额与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
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和行业社会保障基
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
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
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500万元

0.4%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500万元

1.0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计算公式: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1年

0.50%

1年≤Y<2年

0.25%

Y≥2年

0%



注:1年指365天。


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3.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非养老金客户在基金存续期间分别投资5万元、150万元申购本基金,该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0800元,投资人的申购费用及可获得的申购份额分别计算如下:



申购一

申购二

申购金额

50,000.00

1,500,000.00

适用费率

1.50%

1.00%




净申购金额

49,261.08

1,485,148.51

申购费用

738.92

14,851.49

申购份额

45,612.11

1,375,137.51



4.净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
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减去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5个月,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0.25%,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80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2800=12,800元

赎回费用=12,800×0.25%=32.00元

净赎回金额=12,800-32.00=12,768.00元

5.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总额/T日基金份额总份数。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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