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岭南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岭南 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初步 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 岭南园林 ” 或“公司 ” ) 根据 证监会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2013] 第 95 号) 、《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3]4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13]44 号)、 《关于加强新 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文) 以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 《首次公 开 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 [2013]231 号) 等 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均 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3]455 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3]456 号)。 2 、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上网下 发行比例、回拔机制、配售原则和方式、网上投资者股票市值要求等方面有重大 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 、 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 中信 建投证券 ” 或 “ 主承销商 ”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4 、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 , 拟定的发行价格为 22.32 元 / 股,对 应的 2012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3.34 倍 ( 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高 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9.20 倍 ) 。 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 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 人和 主承销商 在 网上 申购前三周内会连续发布 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协商一致,决 定将原定于 2014 年 1 月 1 7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推迟至 2014 年 2 月 11 日, 原 定于 2 014 年 1 月 16 日 下午 在全景网 举行 的 网上 路演 暂时取消,具体时间安 排请见正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 014 年 2 月 11 日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 连续发布《 岭南 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 时间分别为 1 月 1 6 日、 1 月 2 7 日和 2 月 10 日,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重要提示 1 、 岭南园林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 , 50 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 49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 拟 在深交所 中小 企业 板 上市。 2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主承销 商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 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岭南园林 ”,申购代码为“ 002717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 申购和 网上申购。 3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共发行股份数 量 2 , 143 .00 万股, 回拨机制 启动前, 网下 初始发行数量为 1, 714 . 40 万股, 为 本次发 行数量的 80% ,网上 初始 发行数量为 428 . 60 万股,为 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 4 、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 完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网下投 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32 元 / 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20 . 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 ) 23 . 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5 、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927.04 万元 (包含 发行人分摊的发行 承销 费用)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在《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招股意向 书全文 及 相关资料 可在 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查询 。 6 、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 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 7 、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4 年 2 月 1 1 日( T 日,周 二 ),参与申购 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 自然人 投资 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8 、 回拨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之(四) 。 9 、 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 1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且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的 10% ,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 得 参与网下 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 的具体实施情况详 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剔除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的所有配售对象家数为 19 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6 , 2 20 万 股。 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主承销商将及时与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联系, 投资者 拒绝配合主承销商的合规核查,或未能按时提交 核查文件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股票 。 ( 2 )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网下申 购阶段, 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 等 于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 拟申购数量 ” 总和, 且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 1,714.40 万股 。 ( 3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周二) 08 :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 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 的网下发 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 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 - 业务规则 - 深圳市场 - 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 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 码,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 002717 ”。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周二)当日 8:30 ~ 15:00 , T 日 8:30 之前到账及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请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 4 )不同配售 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 5 )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周二) 17:30 后, 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 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 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 6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 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 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违约情况,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 7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主承 销商将根据投 资者申购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 原则和 方式见本公告“四、网下 申购 与发行程序 ”之( 三 )。 ( 8 ) 2014 年 2 月 13 日( T +2 日,周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公告《 岭南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 售结果。 ( 9 )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 10 、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周二) 09:15 ~ 11:30 、 13:00 ~ 15:00 。 ( 2 ) 2014 年 2 月 7 日( T - 2 日日终,周五)持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 才能参与本次新股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 发行的,网上申购部分无效。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 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 为无效申购。 ( 3 )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 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4 , 0 00 股。 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 在不同的证 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 申购。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 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效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 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做无效处理。 11 、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 1, 714 . 40 万股的 情形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 2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事宜 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 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4 年 1 月 8 日登载于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本次发行 招股意向书的全文及相关资料。 13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岭南园林 指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 2 , 143.0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T 日 / 网下 、 网上申购日 指 2014 年 2 月 11 日 QFII 指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在 2014 年 1 月 13 日 1 7 :00 之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接受了 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中相关规定 的网下投资者 提出的询价申请 。截至 2014 年 1 月 14 日 15:00 ,主承 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 1415 个配售对象 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 报价区间为 6 . 98 元 — 38.8 0 元 ,累计申购数量为 456 , 700 万股 。网下投资者的详细 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等)请参见 “ 附件:网下投 资者询价申购情况 ”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未来成长性、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 . 32 元 / 股。 (一 )剔除 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充分考虑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每个申购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老股转让 以及关联关系 等因素,剔除初步询价中报价 高于 22 . 40 元的部分 以及报价 为 22.40 元 的 部分配售对象 的 报价 ,剔除部分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1 17 , 5 30 万股, 占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25 . 73 % 。 剔除 最高报价部分前,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的中位数为 21.50 元,加权平均数 为 20.67 元;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前 ,全部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21.40 元,加权平均数为 19.93 元。 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 ,全部配售对象 报价的中 位数 为 20.87 元, 加权平均数 为 18.39 元;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21 . 31 元,加权平均数为 19 . 31 元。 ( 二 ) 发行价格 及 有效报价的确认过程 1 、 发行价格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剔除最高报价后的 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一致,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 . 32 元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20.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 ) 23 . 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有效报价的确认过程 报价在 22 . 32 元 / 股及之上且未被剔除的投资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确定的有效报价区间为 22 . 32 元 / 股 – 22 . 40 元 / 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共 19 家 ,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为 6 , 2 20 万股 。 具体名单如下: 序 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申购数量 (万股) 1 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22.40 600 2 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新时代新财富 8 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2.40 600 3 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新时代新财富 3 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2.40 500 4 上海电气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2.40 500 5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22.40 200 6 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安理财合赢 2 号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2.40 150 7 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 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 - 新睿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2.40 100 8 华宸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2.40 100 9 广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广州证券红棉 1 号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 22.40 100 10 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39 600 11 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金元 3 号策略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2.39 120 序 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申购数量 (万股) 12 江苏瑞华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投资账户 22.38 650 13 广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2.38 600 14 江西中文传媒艺 术品有限公司 江西中文传媒艺术品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 资账户 22.38 500 15 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2.38 500 16 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38 100 17 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35 100 18 东吴创新资本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创新 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33 100 19 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2.32 100 (三) 与 行业市盈率和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建筑业中的土木工 程建筑业( E48 )。截至 2014 年 1 月 1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指 数”)发布的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9.20 倍。本次发行价 格 22.32 元 / 股,对应的 2012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3.34 倍,高于土木工程建筑业的平 均市盈率,主要原因如下 : 1 、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与土木工程建筑业( E48 )的多数上 市 公司主营业务不同,在盈利能力、成长性、净资产收益率等方面存在一定 差异, 导致估值水平 有所不同 。 首先,在中证指数发布的土木工程建筑业中,共计 46 家上市公司,包括中国 建筑、中国交建、中国中铁、中国中冶、中国化学、中国水电、葛洲坝等上市公 司。上述 46 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铁路、道路、隧道、桥梁、港口和工矿 工程建筑等,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有一定 差别 。在上述 46 家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相似的仅有 5 家上市公司,仅占土木工程建筑业上市公司总家 数的 10.87% 。 其次,由于发行人所在细分行业的行业特点,发行人所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 行业的综合毛利率水平高于土木建筑行业整体的综合毛利率。 2010 年 - 2012 年, 园林工程行业的 5 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约为 30% ,而土木工程建筑业整 体平均毛利率约为 17% 。 此外,受益于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生态城市”等因素 的影响,发行人所处的园林工程施工行业的成长性高于土木建筑业整体行业的成 长性。 2010 年 - 2012 年,园林工程行业的 5 家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约 为 65% ,而土木工程建筑业 46 家 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约为 23% 。 最后,由于园林工程行业较高的利润率以及轻资产特点,发行人所处的园林 工程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土木工程建筑业整体的净资产收益率。 2010 年 - 2012 年, 5 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约为 26% ,而同期土木工程建筑 业 46 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约为 13% 。综上所述,土木工程建筑业与发 行人所处的细分子行业存在一定的差异。 2 、 发行人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景观规划设计、绿化养护及苗木产销等 业务。其中,园林工程施工是发行人的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东方园林、棕榈园 林、普邦 园林、铁汉生态和蒙草抗旱 5 家上市公司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似。在招股 说明书中发行人 将上述 5 家上市公司作为比较分析的对象 , 其估值水平 具有一定 参考意义 。截至 2014 年 1 月 14 日,上述 5 家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简称 最新静态市盈率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东方园林 27.79 30.52 棕榈园林 27.99 30.69 普邦园林 34.51 37.55 铁汉生态 37.75 39.14 蒙草抗旱 41.95 44.82 均值 34.00 36.54 注:参照中证指数发布的行业市盈率计算方法,上述市盈率计算方法如下: 1、最新静态市盈率=2014年1月14日公司总市值/201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最近一个月公司市值的平均值/201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均值为5家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或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的简单算术加权平均 值。 本次发行价格22.32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3.34倍,高于中 证指数发布的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9.20倍;但低于5家 可比上市公司的2012年静态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 规模 、 预计募集资金量 及老股转让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 2 , 143 .00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1 ,072 .00 万股,老股转让 1,0 71 .00 万股 。本次发行 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7 , 50 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572 .00 万股。 发行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 为 23 , 927.04 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 22.32 元 / 股、发行新股 1 ,072 .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 23 , 927.04 万元, 扣除发行人分摊的发行 承销 费用 2, 927 . 0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 1 , 000 万元 。 发行人将全部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 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 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本次老股转让 1,0 71 万股,按发行价格 22 . 32 元 / 股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 所得资金总额为 23 , 904 . 72 万元,转让老股的股东分摊的 承销 费用为 975.31 万元 。 老股转让的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及公开发售股份的各股东按照各自发行和发售的股份占发行人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分摊 承销 费用 , 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发行人全体 14 名 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 分摊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 序 号 股东 本次发行前 发售股份数 量 (股)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1 尹洪卫 43,567,050 58.0894% 6,221,37 4 37,345,67 6 43.57% 2 上海长袖投资有限公司 13,446,975 17.9293% 1,920,228 11,526,747 13.45% 3 冯学高 6,750,000 9.0000% 963,900 5,786 ,100 6.75% 4 吴文松 2,269,200 3.0256% 324,041 1,945,15 9 2.27% 5 刘 勇 2,199,975 2.9333% 314,156 1,885,819 2.20% 6 吴 双 2,017,050 2.6894% 288,035 1,729,015 2.02% 7 秦国权 1,925,025 2.5667% 274,894 1,650,131 1.93% 8 陈 刚 1,344,675 1.7929% 192,020 1,152,655 1.3 4% 9 王小冬 350,025 0.4667% 49,984 300,041 0.35% 10 尹志扬 300,000 0.4000% 42,840 257,160 0.30% 11 刘汉球 300,000 0.4000% 42,840 257,160 0.30% 12 梅云桥 200,025 0.2667% 28,564 171,461 0.20% 13 杜丽燕 180,000 0.2400% 25,704 154,296 0.18% 14 杨 帅 150,000 0.2000% 21,4 20 128,580 0.15% 合计 75,000,000 100.00% 10,710,000 64 , 290,000 75.00%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为 2,143.00 万 股 , 回拨机制 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714.4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28.6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32 元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 20.4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 23.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四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 具体安排如下: 1 、 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 初步认购 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 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 初步认购 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如果网上投资者 初步 认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不得向网上进行回拨。 2 、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主 承 销商推荐其他 提供有效报价的 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 主承销 商 余 额包销。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14 年 2 月 13 日( T+2 日)在《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 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网上网下申购时间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 9:30 - 15:00 ;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 六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 安排 1 月 1 6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第一次 ) 、《 初步询价 结 果及 推迟 发行公告 》 1 月 2 7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第二次 ) T - 2 日 2 月 7 日 刊登 《 网上 路演公告》 T - 1 日 2 月 10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第三次 ) 网上路演 T 日 2 月 11 日 网上申购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网下申购日( 9 : 3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 1 日 2 月 12 日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T+ 2 日 2 月 13 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 3 日 2 月 14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 1 ) T 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 2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 3 )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 七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 余额 包销。 ( 八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四 、网下 申购与 发行 程序 (一) 参与 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家数为 19 家,其对应的有效申 购量为 6 , 22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缴款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 8: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应于 T 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 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 量及主承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 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 购资金。 1 、申购资金 = 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 2 、 网下申购阶段, 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 等于 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 拟 申购数量 ” 总和 ,且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 1,714.40 万股 。 3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 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 付 。 4 、 参 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应确保资金在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周二 ) 15 : 00 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若网下获配投资者未按规定 时间足额缴款,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5 、 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 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备注格式为: “ B001999906WXFX 002717 ”。 6 、 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在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 被视为向主承销商 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 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 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 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 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 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为准,请登录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在“业务规则 - 深圳市场 - 清算与交收”栏目中进行查询。 7 、 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 08:30 - 15:00 到达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对于配售对象在 T 日规定时间( 08:30 - 15:00 ) 以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 请投 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8 、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 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询价中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 参与 网下申购 或 未能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 约,主承销商将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并公开披露 。 ( 三 )网下 配售原则 1 、网下配售的对象为最终确定的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网下配售的原则为: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报 价情况、有效申购数量、投研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配售对 象进行综合评 定,给予每个因素一定的分数权重;并且考虑配售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业 务合作关系,即配售对象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情况和业务合作规划,或认可主承 销商的承销能力,曾经参与或拟参与主承销商的融资项目,或与主承销商有其他 业务合作记录等,亦给予业务合作关系一定的分数权重。主承销商将综合以上因 素的评定结果,给出配售对象的综合评定分数,并根据综合评定分数将提供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分为 A 、 B 、 C 三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分类结果进行配售, A 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或实际获配股票数量将高于 B 类和 C 类配售对象, B 类配 售对 象的配售比例或实际获配股票数量亦将高于 C 类配售对象,每一类中的不同 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或实际获配股票数量亦可能根据综合评定分数的不同而有 所差异。 3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优先将不少于网下发行股票总量的 40% 配售给提供有 效报价的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公募基金 ” )和由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 “ 社保基金 ” )。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根据第 2 项所述配售原则,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进行配售。若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累计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发行股票总量的 40% ,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在向其进行全额 配售后,将剩余部分向网下其他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4 、在完成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优先配售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第 2 项所述配售原则,将剩余网下可配售股票数量向未能获得足额配售的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与其他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5 、按上述原则配售后,提供有效报价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总配售比例 将不低于其他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的总配售比例(总配售比例指该类配售对 象获得配售的合计股份数量与其合计有效申购数量之比)。 ( 四 )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 、 2014 年 2 月 13 日( T+ 2 日),发行人 和主承销 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网下 配售 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 机构投资者 名称、 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 、 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 、 申购 数量、 获配数量 、初步询价 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 未 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 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 、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15:00 后对配售对 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的规定进 行有效性检查,并于 2014 年 2 月 1 2 日( T + 1 日,周三) 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 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 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余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 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 将全部来款退回。 2014 年 2 月 12 日( T + 1 日,周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 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 T 日划付的 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 014 年 2 月 13 日( T + 2 日,周四) 9:00 前, 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五 、 网上 申购 与 发行程序 ( 一)申购 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在指定的时间内发行 。 (二) 网上投资者 拥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以 2014 年 2 月 7 日, T - 2 日日终前为准)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 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 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 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 三 ) 深圳市场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网上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网上投资者的同一证 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网上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 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 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 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 2014 年 2 月 7 日( T - 2 日)日终持有的市值。 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4 年 2 月 7 日( T - 2 日)证券账户中 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 四) 市值申购规则 1 、网上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 场证券账户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 2 、网上投资者持有 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3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 得超过 4 , 0 00 股。网上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 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 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 分作无效处理。 4 、新股 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5 、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 处理。 6 、本次网上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7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 其作无效处理。 8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委托前,网上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 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网上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 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 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五 ) 申购程序 1 、 2014 年 2 月 7 日( T - 2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该日所有深圳市场证 券账户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 2014 年 2 月 10 日( T - 1 日)将可 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 2 、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 ),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 09:15 — 11:30 、 13:00 — 15:00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并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足额缴纳申购款。如投资者 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公司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额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4 年 2 月 11 日( T 日)申 购前,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 须在 T 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 申购资金。 3 、 2014 年 2 月 12 日( T+ 1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新股申 购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 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方法配售新股: ( 1 ) 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 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 2 )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 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4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 2014 年 2 月 13 日( T+2 日),在公证 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 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T+3 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5 、 2014 年 2 月 14 日( T+3 日),各证券公司将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返还给 网上投资者。 6 、 2014 年 2 月 12 日( T+1 日)至 2014 年 2 月 14 日( T+3 日)的前一自然日,申 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 六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本次网上发 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七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一) 发行人: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洪卫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 27 号金丰大厦 A 栋 联系人 : 杜丽燕 电话: 0769 - 22500085 传真: 0769 - 22388949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 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 - 8513 0998 传真: 010 - 85130542 发行人: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 6 日 附件:网下投资者询价申购情况 编号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拟申购数量(万 股) 1 融通-智德2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38.80 120 2 罗小莉 37.80 200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6.92 600 4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36.00 100 5 杨文江 35.94 400 6 王庆玉 35.51 100 7 王庆玉 35.31 100 8 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11 110 9 王庆玉 35.01 100 10 广州市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00 160 11 罗小莉 34.90 200 12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4.80 100 1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34.51 800 14 赵辉 34.23 300 15 陈敬峰 34.00 100 16 德意志银行—QFII投资账户 34.00 100 17 刁健冉 33.69 150 18 赵辉 33.60 300 19 广州市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50 160 20 罗小莉 33.30 200 21 杨文江 33.00 400 22 赵辉 33.00 300 23 马英泰 33.00 200 24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33.00 100 25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3.00 100 26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3.00 100 27 沈素芳 33.00 100 28 徐留胜 32.99 600 29 谷苍 32.80 250 30 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 32.61 300 31 恒泰创富14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52 600 32 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2.42 100 33 上海万丰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41 100 34 恒泰创富14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40 600 35 恒泰创富14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28 600 36 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32.27 100 37 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19 110 38 恒泰创富1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16 600 39 刁健冉 32.16 160 40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10 200 41 恒泰创富12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04 600 4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0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