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东方网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4年01月17日 01:00:37 中财网

东方网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东方网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
东方网力
”)
根据
证监会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2013]

95
号)
、《关于进一步推
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3]4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13]44
号)
、《关于加强新股发
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
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
[2013]231
号)
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
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下发行均
通过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3]455
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
[2013]456
号)。



2
、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上网下
发行比例、回拔机制、配售原则和方式、网上投资者股票市值要求等
方面有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3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
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
东方网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
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
并且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的
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
审慎
研判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根据
证监会
《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

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
发布

该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6.
8
8
倍(截至
2014

1

1
6
日)
,请投
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
发行价格为
4
9
.
90

/


对应发行人
2012
年摊薄后市盈
率为
3
7
.
75
倍,
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

1,
47
0
.
2
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6
31
万股,
老股转让
8
3
9
.
25
万股。

本次发行前
发行人
总股本为
5,2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5
,
881
万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28,675
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
49.90

/
股、发行新股
631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为
31,
486
.
90
万元,
扣除发行人

分摊
的发行费用

2,
8
34
.
8
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6
52
.
10
万元。



本次
老股转让
839.
25
万股
,按发行价格
49.90

/
股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
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
41,878.575
万元
,转让老股的股东分摊的发行费用


3,770


。特别提请投资者
关注,
老股转让的所得
资金不归
发行人
所有。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

东方网力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20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承销
商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
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东方网力”,申购代码为“
300367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
申购和
网上申购。



3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共发行股份数




1,470.25
万股,
回拨机制
启动前,
网下
初始发行数量为
1,
1
76
.
2
0
万股,

本次发
行数量的
80%
,网上
初始
发行数量为
29
4
.
0
5
万股,为
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4

1

9
日完成。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
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90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
3
.
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37.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
31,486.90
万元
(包含
发行人分摊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4

1

6
日在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
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

www.ccstock.cn
)查询




6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
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
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

2014

1

2
1
日(
T
日,周

),
参与申购
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
板投资资格。



8

回拨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之(
四)




9

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且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10%
,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

参与网下
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
的具体实施情况详
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剔除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的所有配售对象家数为
20
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
5,070
万股。



主承销商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合规核查,主承销商将及时与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联系,
投资者拒绝配合主承销商的合规
核查,或未能按时
提交
核查
文件
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股票





2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网下申
购阶段,
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
不得
少于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总和,也不得超过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总和的
200%
,且不得超
过网下初始发行量
1,176.20
万股





3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
2014

1

2
1
日(
T
日)
08
:30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的网下发行资金专
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
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
-
业务规则
-
深圳市场
-
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
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300367
”。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4

1

2
1
日(
T
日)当日
8:30

15:00

T

8:30

前到账及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注意资金
在途时间。




4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
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5

2014

1

2
1
日(
T
日)
17:30
后,
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
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
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6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
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
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违约情况,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7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主承
销商将根据投
资者申购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
原则和
方式见本公告“四、网下
申购
与发行程序
”之(

)。




8

2014

1

2
3
日(
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公告《东方
网力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
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9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4

1

2
1
日(
T
日)
09:15
-
11
:30

13:00
-
15
:00





2

2014

1

1
7
日(
T
-
2
日)
日终
持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
上(含
1
万元)并开通创业板交易功能
的投资者
才能参与本次新股申购,但参与
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
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申购部分无效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
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
为无效申购。




3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2
,
5
00
股。

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
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
无效
申购。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
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效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
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做无效处理。




11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
1,176.20
万股的
情形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
2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
议。投资者欲了解
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4

1

6
日登载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上的本次发行的招
股意向书的全文及相关资料。



13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
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东方网力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1,470.25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T

/
网上申购日



2014

1

2
1



QFII



合格境

机构投资者





指人民币元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2014

1

9

12:00
之前,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接受了
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中相关规定
的网下投资者
提出的询价申请
。截至
2014

1

9

15:00
,主承
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
606
个配售对象
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报价区间为
25.66

-
100.88
元,累计申购数量为
278,435
万股


经核查
,深圳悟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配售对象信息与
实际情况不符
,确认其为无效申购报价




无效报价
后,
605

配售对象的报价区间为
25.66

-
10
0.88
元,累计申购数量为
278,
19
5
万股。

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拟申
购数量等)请参见

附件:网下投资者询价申购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未来成长性、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
9
.9
0

/
股。



(一
)剔除
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充分考虑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每个申购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老股转让等因素,剔除初步询价中报价
不低于
50.30

/
股(

50.30

/
股)
的部分,剔除部分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2
47
,
09
5
万股,
占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
总量的
88
.
8
2
%




剔除
最高报价部分前,全部配售对象报价的中位数为
6
3
.
9
0
元,加权平均数

61
.
48
元;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全部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6
5
.
8
0
元,加权平均数为
6
5
.
79
元。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全部配售对象
报价的中
位数

43.00
元,
加权平均数

43.36
元;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
4
0
.
32
元,加权平均数为
43.
02
元。






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的确认过程


1

发行价格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剔除最高报价后的

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一致,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90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3.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37.75

(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有效报价的确认过程


报价在
49.9
0

/
股及之上且未被剔除的投资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确定的有效报价区间为
49.90

/


50.25

/
股,有效报价投资者共
20

,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为
5,07
0
万股


具体名单如下: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申购数量(万
股)

1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一



50.25


300


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二



50.2
0


300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
-
博观添盛一期资产管理计划


50.18


80


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二



50.15


300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50.15


150


6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二



50.1
0


300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50.1
0


200


8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
-

险分红


50.1
0


80


9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一



50.05


300


10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50
.00


500


11

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



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50
.00


400


1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一



50
.00


300


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0
.00


200


1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50
.00


200


15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50
.00


200


16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0
.00


1
60


17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50
.00


100


18

上海洪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洪鑫源实业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账户


50
.00


80


1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50
.00


80


20

许景松


许景松


50
.00


80


21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君得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0
.00


80


22

吴轶


吴轶


50
.00


80


2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一



49.95


300


24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三



49.9
0


300




(三)

行业市盈率和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本次发行价格为
49.90

/
股,
对应发行人
2012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3
7
.
75
倍,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6.8
8
倍(截至
2014

1

1
6
日)




发行人的产品和业务与

康威视、大华股份、英飞拓、大立科技、中威电
子、高新兴

6
家上市公司具有
可比性
,上述
6
家可比上市公司均与发行人同属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截至
2014

1

1
6


20


易均价
计算可比上市公司的
2012
年市盈率,剔除明显异常的英飞拓、
大立科技

高新兴后,可比上市公司
2012
年平均市盈率为
49.
17
倍。本次发行价格
49.90

/
股对应的
2012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37.75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12
年平均市盈
率。

可比公司
2012
年市盈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近
20
个交易日均价


(截至
2014.1.
1
6



2012
年每股收益


2012
年市盈率


002415


海康威视


22.58


0.54


41.81


002236


大华股份


41.21


0.63


65.41


002528


英飞拓


16.67


0.04


416.75


002214


大立科技


14.30


0.17


84.12


300270


中威电子


15.31


0.38


40.29


300098


高新兴


15.29


-
0.23


--


平均市盈率(剔除
指标异常的
英飞拓、大立科技和高新兴)


49.
17




二、本次发行规模


计募集资金量
及老股转让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
1,470.2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631
万股,老股转让
839.
25
万股。本次发行前发行
人总股本为
5,2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5,881
万股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28,675
万元。

按本次发行
价格
49.90

/
股、发行新股
631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为
31,486.90
万元,
扣除发行人需分摊的发行费用约
2,834.8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652.10
万元


发行人将全部发行新股募集
资金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
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
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本次老股转让
839.
25
万股,按发行价格
49.90

/
股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
让所得资金总额为
41,878.575
万元,转让老股的股东分摊的发行费用约为
3,770







老股转让的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及公开发售股份的各股东按照各自发行和发售的股份占发行人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分摊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
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



发行人全体
41

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
分摊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






股东

股东性质

本次发行前

发售股份数


(万股)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光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2065.0165


39.33%


330.1076


1,734.9089


29.50%


2

蒋宗文

核心技术人员

609.7446


11.61%


97.4720


512.2726


8.71%


3

高军

核心技术人员

315.8389


6.02%


50.4891


2
65.3498


4.51%


4

钟宏全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162.3061


3.09%


25.9459


136.3602


2.32%


5

张玉萍

董事之配偶

131.5996


2.51%


21.0371


110.5625


1.88%


6

程滢

董事

103.9637


1.98%


16.6193


87.3444


1.49%


7

郭军

核心技术人员

100.893
0


1.92%


16.1285


84.7645


1.44%


8

李京

其他

87.733
0


1.67%


14.0247


73.7083


1.25%


9

甘亚西

监事

70.1864


1.34%


11.2198


58.9666


1.00%


10

徐燕

其他

43.8665


0.84%


7.0124


36.8541


0.63%


11

许晓阳

其他

43.8665


0.84%


7.0124


36.8541


0.63%


12

夏朝阳

其他

43.8665


0.84%


7.0124


36.8541


0.63%


13

赵永军

高级管理人员

21.9333


0.42%


3.5063


18.4270


0.31%


14

冯程

其他

17.5466


0.33%


2.8049


14.7417


0.
25%


15

潘少斌

高级管理人员

17.5466


0.33%


2.8049


14.7417


0.25%


16

杨志杰

高级管理人员

10.9666


0.21%


1.7531


9.2135


0.16%


17

钟玲

其他

10.9666


0.21%


1.7531


9.2135


0.16%


18

张新跃

高级管理人员

8.7733


0.17%


1.4025


7.3708


0.13%


19

张秀峰

其他

8.7733


0.17%


1.4025


7.3708


0.13%


20

袁道强

其他

8.7733


0.17%


1.402
5


7.3708


0.13%


21

田海燕

其他

8.7733


0.17%


1.4025


7.3708


0.13%


22

陈鉴平

其他

8.7733


0.17%


1.4025


7.3708


0.13%


23

夏黎明

其他

8.7733


0.17%


1.4025


7.3708


0.13%


24

郭明尧

其他

8.7733


0.17%


1.4025


7.3708


0.13%


25

洪宇

其他

8.7733


0.17%


1.4025


7.3708


0.13%


26

贺贵川

其他

6.58
00


0.13%


1.0519


5.5
281


0.09%


27

任重

高级管理人员

6.58
00


0.13%


1.0519


5.5281


0.09%


28

郑旺

其他

5.7026


0.11%


0.9116


4.7910


0.08%


29

王志强

其他

4.386
7


0.08%


0.7012


3.6855


0.06%


30

孙余顺

其他

4.3867


0.08%


0.7012


3.6855


0.06%


31

唐玉林

其他

4.3867


0.08%


0.7012


3.6855


0.06%


32

薛硕

其他

4.3867


0.08%


0.7012


3.6855


0.06%





33

杨柏松

其他

4.3867


0.08%


0.7012


3.6855


0.06%


34

冯升

其他

3.29
00


0.06%


0.5259


2.7641


0.05%


35

刘见钺

其他

2.1933


0.04%


0.3506


1.8427


0.03%


36

广东中科白
云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其他

438.6652


8.36%


70.1238


368.5414


6.27%


37

英特尔产品
(成都)有
限公司

其他

315.0164


6.00%


50.3576


264.6588


4.50%


38

北京盛世景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其他

219.3326


4.18%


35.0619


184.2707


3.13%


39

深圳市天阔
数码科技有
限公司

其他

131.5996


2.51%


21.0371


110.5625


1.88%


40

深圳市中科
招商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其他

109.6663


2.09%


17.5309


92.1354


1.57%


41

北京意元斯
路软件技术
有限公司

其他

61.4131


1.17%


9.8173


51.5958


0.88%




合计



5,250

100.00%

839.25


4,410.75


75
.00%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470.25
万股,
回拨机制
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176.2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8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94.05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49.90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3.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37.75

(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4

1

2
1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网上回拨


如果网上投资者
初步认购
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
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
初步认购
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如果网上投资者
初步
认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不得向网上进行回拨。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主承
销商推荐其他
提供有效报价的
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承销团余额
包销。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
机制,并于
2014

1

2
3
日(
T+2
日)在《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五)网上网下申购时间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
2014

1

2
1
日(
T
日)
9:30
-
15:00
;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4

1

2
1
日(
T
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1

6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和《提示公告》





1

7



路演推介





1

8



路演推介


初步询价(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1

9



路演推介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
截止)


T
-
2



1

17



刊登
《网上路演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
公告》





T
-
1



1

20



网上路演


T



1

2
1



网上申购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网下申购日(
9:30
-
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1



1

2
2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T+2



1

2
3



刊登《网下发行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1

2
4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

T
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
)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下
申购与
发行
程序


(一)
参与
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家数为
20
家,其对应的有效申
购量为
5,07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4

1

2
1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缴款时间为:
2014

1

21
日(
T
日)
8:30
-
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应于
T
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
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
对象
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
购资金。



1
、申购资金
=
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

网下申购阶段,
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
不得
少于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总和,也不得超过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总和的
200%
,且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
1,176.20
万股




3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
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





4

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应确保资金在
2014

1

21
日(
T


15
:
00
之前
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若网下获配投资者未按规定时间
足额缴款,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
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3003
67
”。



6

参与网下申购的
配售对象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
被视为向主承销商
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
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
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
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为准,请登录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在“业务规则
-
深圳市场
-
清算
与交收”栏目中进行查询。



7

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
2014

1

21
日(
T
日)
15:00
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对于配售对象在
T
日规定时间(
08:30
-
15:00
)以
外时间划入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定为无效资金并予以退回


请投资
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8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
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询价中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
参与
网下申购

未能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
约,主承销商将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并公开披露






)网下
配售原则


1
、网下配售的对象为最终确定的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网下配售的原则为: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报
价情况、有效申购数量、投研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配售对象进行综合评
定,给予每个因
素一定的分数权重;并且考虑配售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业



务合作关系,即配售对象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情况和业务合作规划,或认可主承
销商的承销能力,曾经参与或拟参与主承销商的融资项目,或与主承销商有其他
业务合作记录等,亦给予业务合作关系一定的分数权重。主承销商将综合以上因
素的评定结果,给出配售对象的综合评定分数,并根据综合评定分数将提供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分为
A

B

C
三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分类结果进行配售,
A
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或实际获配股票数量将高于
B
类和
C
类配售对象,
B
类配
售对象的配售比例或实际获配股票
数量亦将高于
C
类配售对象,每一类中的不同
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或实际获配股票数量亦可能根据综合评定分数的不同而有
所差异。



3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优先将不少于网下发行股票总量的
40%
配售给提供有
效报价的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公募基金


)和由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

社保基金


)。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根据第
2
项所述配售原则,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进行配售。若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累计有效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发行股票总量的
40%
,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在向其进行全额配售后,将剩余部分向网下其
他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4
、在完成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优先配售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第
2
项所述配售原则,将剩余网下可配售股票数量向未能获得足额配售的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与其他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进行配售。



5
、按上述原则配售后,提供有效报价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总配售比例
将不低于其他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的总配售比例(总配售比例指该类配售对
象获得配售的合计股份数量与其合计有效申购数量之比)。





)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

2014

1

2
3
日(
T+
2
日),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
配售
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
售的
机构投资者
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

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

申购
数量、
获配数量
、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

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
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
象送达获配通知。




2

2014

1

21
日(
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15:00
后对配售对象划付
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
定进行有效
性检查,并于
2014

1

2
2
日(
T
+
1
日)
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
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
应付申购金额,将多余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
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
回。



2014

1

2
2
日(
T
+
1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
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
T
日划付的有效申
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014

1

2
3
日(
T
+
2
日)
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
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网上
申购

发行程序



一)申购
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在指定的时间内发行




(二)
网上投资者


拥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并开通创业板交易功
能的投资者(以
2014

1

1
7
日,
T
-
2
日日终前为准)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
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申
购和网上
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深圳市场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网上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网上投资者的同一证
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网上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
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
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



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
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
2014

1

1
7
日(
T
-
2
日)日终持有的市值。

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4

1

1
7
日(
T
-
2
日)证券账户中
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四)
市值申购规则


1
、网上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
场证券账户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



2
、网上投资者持有市值
1
万元
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3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
得超过
2
,
5
00
股。网上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
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
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
分作无效处理。



4
、新股申购一经深
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5
、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
处理。



6
、本次网上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7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
理。



8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委托前,网上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
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网上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
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



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五

申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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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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