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4年01月17日 06:10:50 中财网
 
   特别提示
   1、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231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详细内容,请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

   2、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45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4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民生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金轮股份”,申购代码为“002722”,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15日(T-3日)完成。去除3家无效报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325家,申购总量为407,93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7.28元/股及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剔除的最高报价部分,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88,3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21.6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96倍(每股收益0.48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9.41倍(每股收益0.37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9家,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0,010万股。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36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3,060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1.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3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8.69%。

   7、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且老股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为21,970.80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量为2,154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月9日在《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月20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0、2014年1月20日(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网上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去除3家无效报价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有效报价对象的数量为19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有效报价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该按照上述名单里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在初步询价期间(2014年1月14日(T-4)—2014年1月15日(T-3))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3)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T日)8: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22”。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T日)当日15:00之前,T日8:30之前到账和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有效报价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请有效报价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

   (5)不同有效报价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时,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7)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10,010万股大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确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具体配售方式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14年1月14日(T-4日)12:00前取得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证书且符合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条件(备案条件及方式详见民生证券官方网站www.mszq.com)。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对网下投资者的条件进行核查,投资者应当按照民生证券的报备条件和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申购新股情形或者经过核查存在禁止申购新股情形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无效申购,并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9)2014年1月22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公告《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10)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发行。

   (2)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16日(T-2日)日终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不高于本次发行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3,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单个投资者以所持有的多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以T-2日日终账户注册资料为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及企业年金账户除外)参与申购的,将以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5)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本次发行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13、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金轮股份 指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0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老股转让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老股转让 指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300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投资者发行2,060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的对象除外) 网下投资者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界定的投资者的条件的投资者且符合民生证券网下投资者登记备案条件 公募基金 指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指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剔除部分 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 有效报价 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2014年1月20日,即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在2014年1月14日(T-4日)至2014年1月15日(T-3日)的初步询价期间,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所列参与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了本次初步询价。截至2014年1月15日(T-3日)下午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328家投资者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其中3家为无效报价。去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初步询价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为325家,报价区间为3.51元-12.02元,申购总量为407,93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请见“附件1:网下投资者询价申购情况”。

   去除3家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6.54元/股,加权平均数为6.64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6.66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6.54元/股。

  
  
  
  
  
  
  
  
  
  
  
  
  
  
  
  
  
  
  
  
  
  
   加权平均数(元) 中位数(元) 网下投资者(325家) 6.64 6.54 公募基金(86家) 6.54 6.66 社保基金(11家) 6.53 6.68
  
  
   根据网下投资者报价及申购数据,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详细统计请见“附件2:网下投资者询价价位报价统计”。

   2、剔除部分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去除3家无效报价后,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数量。

   经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每个申购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可能的新股发行股数、老股转让计划等因素,决定申购价格为7.28元及以上的初步询价申购予以剔除,占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21.65%,不低于10%,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规定。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对应的网下投资者共281家,认购总量为319,620万股。报价的中位数为6.28元/股,加权平均数为6.21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6.25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6.00元/股。:
  
  
  
  
  
  
  
  
  
  
  
  
  
  
  
  
  
  
  
  
  
  
   加权平均数(元) 中位数(元) 网下投资者(281家) 6.21 6.28 公募基金(74家) 6.00 6.25 社保基金(9家) 6.15 6.12
  
  
   3、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14年1月1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2.3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目前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为梳理器材,属于轻工机械中轻纺工业专用设备。中证指数专用设备制造业中尚无完全可以类比的公司,所以我们选取其所属大类轻纺工业专用设备公司慈星股份、其下游主要客户华孚色纺、同为中小板上市的耗材轮胎模具专用设备生产商豪迈科技和轻工机械印刷专用设备生产商东方精工等4家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以2012年摊薄后每股收益及截止2014年1月15日前15个交易日成交均价计算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结果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截止2014-01-15
   前15个交易日成交均价[元] 2012EPS
   (摊薄) 2012年静态市盈率 002611.SZ 东方精工 10.60 0.36 29.45 002042.SZ 华孚色纺 4.50 0.11 40.86 002595.SZ 豪迈科技 37.27 0.99 37.65 300307.SZ 慈星股份 11.52 0.49 23.52 平均值 32.87
  
  
   本次发行价格7.18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9.4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14年1月15日)和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静态市盈率均值。

   4、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对象确定过程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8元/股。

   (二)有效报价对象的确定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且不多于20家。如果有效报价最低价同档价格的投资者数量较多导致有效报价投资者总数出现超过20家的,则根据申购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有效报价最低价的投资者中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最终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19家,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0,010万股。成为有效报价对象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及可申购数量如下,投资者入围有效报价的数量不超过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应按其拟申购量参与申购,超过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应按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上限申购。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7.20 900 2 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24 770 3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一号 7.26 700 4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5 700 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7.20 700 6 深圳市恒运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25 700 7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7.21 700 8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25 700 9 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20 700 10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7.18 600 11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7.18 500 12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7.24 500 13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20 400 14 农银汇理稳定增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 7.20 300 15 西藏同信证券同心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20 300 16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7.22 210 17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7.20 210 18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2 210 1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7 210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的条件进行核查,投资者应当按照民生证券的报备条件和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申购新股情形或者经过核查存在禁止申购新股情形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无效申购,并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行规模及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3,360万股(包括发行新股和老股转让)。其中,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1.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3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8.69%。

   按7.18元/股的发行价格和3,060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预计新股募集资金21,970.80万元,发行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承诺:
   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

   按7.18元/股的发行价格和300万股的老股转让股数计算,本次预计老股转让所得资金为2,154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转让给老股东。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

   本次拟进行老股转让的股东及拟转让的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6,520.5000 63.00% 194.8454 6,325.6546 47.17% 2 安富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2,587.5000 25.00% 77.3196 2,510.1804 18.72% 3 上海东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法人股东 389.0833 3.75% 11.6266 377.4567 2.81% 4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法人股东 346.9167 3.35% 10.3665 336.5502 2.51% 5 上海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法人股东 195.5000 1.89% 5.8419 189.6581 1.41% 合计 10,039.5000 96.99% 300.0000 9,739.5000 72.62%
  
  
   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以上股东已持股36个月以上,且老股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3,360万股(包括发行新股和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1.3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3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8.69%。

   3、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1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9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9.4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新股3,060万股计算)。

   (3)去除3家无效报价,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配售对象家数为19家,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0,010万股,为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股数的4.86倍。

   4、回拨安排
   2014年1月20日(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网上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其中: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本公告确定的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初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从网下向网上回拨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网下发行认购不足,不向网上进行回拨。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4年1月22日(T+2日)刊登的《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下初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如果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则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发行有效期内经向证监会备案择机重启发行。

   5、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4年1月20日(T日)8: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6、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1月20日(T日)9:15-11:30和13:00-15:00。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1月9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6日 1月10日 投资者推介 T-5日 1月13日 投资者推介 T-4日 1月14日 投资者推介及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T-3日 1月15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15:00) T-2日 1月16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1月17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T日 1月20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1月21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1月22日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1月23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8、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主承销商确认,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为19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0,01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2、网下申购
   (1)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4年1月20日(T日)8: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2)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

   ①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报数量
   ②有效报价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报价数量一致
   ③有效报价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

   ④有效报价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722”。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且应确保资金于2014年1月20日(T日)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栏目中进行查询。

   3、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股数。具体配售原则如下:
   (1)当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本次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时,则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足额配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剩余部分在其他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中按其申购数量等比例进行配售。

   (2)当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本次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时,则先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等比例进行配售。剩余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在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减去已经优先获配数量后的剩余有效申购数量及其他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中再次按等比例进行配售。

   上述所有等比例配售在计算配售股份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即计算结果中不足1股的部分舍去),由于等比例配售计算所产生的零股部分加总后按照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在询价阶段有效报价信息,按照“优先选取原则”分配给参与该次分配且排位最前的投资者。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位投资者,依此类推,直到零股全部分配完毕。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22日(T+2日)刊登《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4、无效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多余申购款退回
   2014年1月20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4年1月21日(T+1日)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

   退款情况包括: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股票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6、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下发行股份锁定期: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

   (2)验资:网下验资会计师将于2014年1月20日(T日)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见证:网下发行见证律师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2014年1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4年1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300万股“金轮股份”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7.18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3、参与对象
   (1)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申购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采取网上投资者按市值申购的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发行。

   5、深圳市场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网上投资者为单位进行计算。网上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网上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网上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为其2014年1月16日(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按其2014年1月16日(T-2日)日终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市值申购规则
   (1)网上投资者可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

   (2)网上投资者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3)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13,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5)网上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6)本次网上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7)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7、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16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金轮股份”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4年1月20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本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以及申购数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①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②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③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5)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①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②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6)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①申购配号确认
   2014年1月21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4年1月21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网上网下验资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4年1月22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②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2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率。

   ③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4年1月22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4年1月2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④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7)结算与登记
   ①2014年1月21日(T+1日)和2014年1月22日(T+2日) (共两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②2014年1月22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③2014年1月23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④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挺
   住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
   电话:0513-80776888
   联系人:邱九辉
   2、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政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