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美丽中国: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时间:2014年01月21日 15:52:58 中财网


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


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年 4月 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13号文核准募
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
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
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应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3年 12月 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1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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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募集...................................................................................................................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九、基金的投资...................................................................................................................38
十、投资组合报告...............................................................................................................45
十一、基金的业绩...............................................................................................................50
十二、基金的财产...............................................................................................................5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52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57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62
十八、风险揭示...................................................................................................................67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7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98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0
二十五、备查文件...............................................................................................................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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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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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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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其他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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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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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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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设立日期:2004年 8月 12日
电话:(021)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 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相当于人民币 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谭炯(TAN Ji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银行武汉市青山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中国银行
西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
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14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梅非奇(MEI Feiqi)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总经
理。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地质矿产部、国务院
办公厅工作,加入中国银行后,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
长等职。


葛岱炜( David Graham)先生,董事。国籍:英国。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贝莱德合资企业关系方面的事务。葛岱炜先生于 1977年—1984年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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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于 Deloitte Haskins & Sells(现为普华永道)伦敦和悉尼分公司,之后,在拉扎兹( Lazards)
银行伦敦、香港和东京分公司任职。1992年,加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MLIM),曾担
任欧洲、中东、非洲、太平洋地区客户关系部门的负责人。 2006年贝莱德与美林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合并后,加入贝莱德。


朱善利( ZHU Shanli)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中小企业促进中心主任、 21世纪创业投资中心主任、管理科学
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常务理事等职、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副教授、
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


荆新( 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兼
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
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
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
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等职。


葛礼( Gary Rieschel)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启明维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创
办者、现任董事总经理,同时供职于里德学院董事会、亚洲协会、中美合资企业清洁能源、
清洁技术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并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THQ的独立董事。曾在美国知名技
术公司思科、英特尔等任高级营运职位,并被多家杂志如福布斯、红鲱鱼、网络标准评为全
球最主要的风险资本家之一。曾在美国英特尔公司担任品质保证经理,在美国NCube公司、
思科公司以及日本Sequent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后为 SOFTBANK/Mobius风险资本的创办者、
董事总经理。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里德学院生物学学士。


2、监事

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
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
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在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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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 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
商学院(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 MBA)和经济学硕士。

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
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
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
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
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4、基金经理

陈军(CHEN Jun)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ED),金融学硕士。曾任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 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10月至今任中银收益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中银中证 100指数基金基金
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8月至今任中银中国基金基
金经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香港财经分析师学会会员。具有 16年证券从业年限。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执行委员)、杨军(资深投资经理)、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李建(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足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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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

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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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以下称为“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
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经营活动
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
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公司对外信
息披露及时、准确、合规。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各个部门、机构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
业务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
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地对
各部门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稽核。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财产、公司固有财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必须分离,
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消除内部控
制中的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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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行
业监管规则。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因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
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市场条件等外部
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
完善。

4.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制制度;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
是部门规章制度。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
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是制定各项
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制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内控原则,对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的总览和指导性文件,是公司经营运作
和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
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市场营销制度、法律合规与稽核制度、反洗钱制度、基金运营业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
度等。

(4)部门业务规章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具体说明,将内部控制落实
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每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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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完善。


(1)控制环境是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等
内容。

(2)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不能达到内部控制目标的可能性。风险评估就是确定公司经
营管理的哪些方面会偏离内部控制的目标,其实质是确定关键控制点。

(3)控制措施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制手段。

(4)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的经营信息,
并在内部进行沟通。

(5)内部监控完善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及适应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估,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6.内部控制构成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由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两个层次构成。宏观控制是公司董事会及其下
属的专门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从公司内控文化建设、治理机构设计、总体风险识别、内控
制度完善等角度对整体经营活动的控制;微观控制则是在宏观控制之下,在公司经营管理
层的领导下,由各级组织从业务控制和组织控制两个相互交叉的方面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进行管理和控制。从业务的角度划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可分为前线业务控制、中线业务控
制和后线业务控制。从组织的角度来看,公司的内部控制由公司各级组织的自我控制和监
督控制组成。公司内部组织包括执行总裁、业务部门总经理、各职能部门和员工等多个层
次。


7.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1)董事会层面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合规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
员会的职责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公司风险取向及风险管理的原则、
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合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从强化内部监控的
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2)公司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总裁负责,协助执行总裁在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确定、调整业务权限,讨论重大决策风险以及检查风险管理状况,并就公司的风
险状况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做定期和不定期(如遇特殊事件)的汇报;公司经营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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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框架下针对公募基金、QDII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分别设立专门
的投资委员会,作为各业务领域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或审议基本投资策略和原
则,制定或审批重要投资项目方案,审批或协调与投资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


(3)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含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法
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含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察、稽核,保证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和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相关制度和章程,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稽核报告。督
察长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查档案资料,及时报告违规行为或事件,并有权根据公司
相关制度和相关细则,提请和督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纠错防弊、堵塞漏洞。

(4)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合规部与稽核部,分别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事后检查
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和更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和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内部控制的作业流
程。

(5)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通过检查、评价和控制各项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特别
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得到有效贯
彻和执行。

(6)公司其他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部门
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工作办法,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8.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
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公司的前
线业务、中线业务和后线业务均采取了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前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流程、投资授权制
度、归责原则、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
ⅱ)交易执行控制:包括建立集中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交易绩效评价体系、交易
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交易记录制度、特殊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审批制度等;
ⅲ)投资风险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完善且与业务相称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人员安排、
风险承受水平、风险度量及申报方法、买卖限额及持仓限额、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等;
ⅳ)市场营销业务控制:包括建立渠道销售管理、机构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与媒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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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投资者服务等制度。


(2)中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基金运营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间的隔离制度、清算交割和会计
核算流程、产品账户设立与核算、估值方法与估值程序、与托管行的互相监督、信息披露规
则等;

ⅱ)法律合规控制:包括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
全面推行责任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等;

ⅲ)内部稽核控制:包括制定并维持稽核政策和有关的监察职能、设立独立的内部稽核
部门、制定清楚的职权范围、强化内部检查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及经验、确保
相关工作有充分的计划、控制及记录及报告等;

ⅳ)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和风控制
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护制度等;
ⅴ)危机处理控制:包括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界
定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紧急事件处理、系统备份、贯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等;
ⅵ)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界定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设立专
门的负责人、界定岗位职责、禁止披露内幕信息、持续检查与评价制度等。

vii)风险管理控制:包括投资业绩归因分析、投资组合绩效评估、运作风险识别及评
估及定期通报与汇报制度等。


(3)后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公司财务、基金财务互相独立、凭证制度、用印制度、
会计控制措施、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复核制度、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
理办法等;

ⅱ)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控制:包括制定招聘及培训政策、入职和持续培训、绩效评估
体系等。


9.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如下包括:
1)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2)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3)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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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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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关悦

中国民生银行于 1996年 1月 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
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
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
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
成立十余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
年 3月 18日,中国民生银行 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 11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
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 10月 26日,民生银
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
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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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
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
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
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7年 10月,中国民生银行通过了 SAI国际组织颁布的 SA8000体系认证(即企业社
会责任管理体系),成为中国金融界第一家通过该项认证的商业银行。


2007年 11月,民生银行获得 2007第一财经金融品牌价值榜十佳中资银行称号,同时
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等机构评选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


2007年 12月,民生银行荣获《福布斯》颁发的第三届“亚太地区最大规模上市企业 50
强”奖项。


2008年 7月,民生银行荣获“2008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第三名

在《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民生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第 6位,在公司
治理和流程银行两个单项评价中位列第一。


2009年 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 2009年
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民生银行
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 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年·亚
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 12月 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 2009
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
“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 2月 3日,在“卓越 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
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 2009年
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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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
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
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
的。


2011年 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 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 2011中
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 2009
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
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 6月 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 2011-2012年
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
行继 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
次获此殊荣。


2012年 11月 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 2012年度 AAA国家奖项评
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
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

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
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具有近三
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年 7月 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
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
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52人,平均年龄 33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截止到 2013年 9月
30日,本行共托管基金 25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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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
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
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
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 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
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
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美丽中国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 18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
金和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净值为 553.82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
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稽核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督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
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部监督稽核
处,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处室
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督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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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
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
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督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
证业务不中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
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
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
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
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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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
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处室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
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多处室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
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
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
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督
处,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稽核部也不定期对
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
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
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
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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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宋亚平
网址: www.boc.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杨成茜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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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张作伟
网址: www.bankcomm.com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楼 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 95562
联系人:雷宇钦
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高夫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2000.com.cn
(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马瑾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褀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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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

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徐艳、汤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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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经 2013年 4月 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313号文件核准募集。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本基金自 2013年 5月
13日起开始发售,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截至 2013年 6月 5日募集结
束,共募集基金份额 1,258,334,107.17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11,13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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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13年 6月 7日正式生
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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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
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
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3年 7月 22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 2013年7月19日刊登的《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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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
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
份额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
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
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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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0.6%
M≥500万 每笔1000元

2、赎回费用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 T 赎回费率
T<1年 0.5%
1年≤T<2年 0.25%
T≥2年 0

注:1、上表中,1年按365天计算,2年按730天计算,以此类推。

2、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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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
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1.5%)=49,261.08 元

申购费用=50,000-49,261.08=738.92 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46,915.31 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其

可得到46,915.31 份基金份额。


(2)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6,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
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元

净申购金额=6,000,000元-1000元=5,999,000元

申购份额=5,999,000/1.05=5,713,333.33份

即:投资者投资6,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元,则

其可得到 5,713,333.33份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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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12,5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六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是1.25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元。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项之一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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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
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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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公告说明有关情况,视为通知送达基金份额持有人。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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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
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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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丽中国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在十八大报告中被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美丽中国已经坚定起
航,节能环保不再只是一个热点,而是成为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与美
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产业和企业面临更好的发展机遇,蕴含着极大的投资空间和投
资机会。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它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
本基金定义的美丽中国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 0%-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的 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四)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
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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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
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的
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 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阶段性
的最优资产;(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不同类资产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
利预期等;(3)市场方面指标,包括市场成交量、估值水平、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
收益率以及反映投资者情绪的技术指标等;(4)政策因素,包括宏观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
策和美丽中国主题相关政策等的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美丽中国主题类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对美丽中国主题范畴的投资范围界定为:在十八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长期政策利好下,以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园林绿化、
园林装饰、生态建设、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为主营业务,提供相关设备、技术、产品、服
务等与美丽中国之美丽家园(地绿、天蓝、水净)相关的环保行业和企业;和地产、建筑、
医药、电子、传媒、旅游、食品饮料、水、电力、可选消费、金融、文体、文化等与美丽中
国之美好生活相关的基础行业和企业;以及节约能源和资源、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
模式等为美丽中国提供持续推动力的新能源和新服务相关行业和企业。


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从事或受益于上述投资主题的外延将会逐
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美丽中国主题类股票的识别及认定。


(2)美丽中国主题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经济转型过程中直接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业,以及投资或受益于美丽中国
发展的行业进行跟踪分析,不断发掘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分别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美丽中国的各个子行业进行分析:

1)政策影响分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
策对美丽中国主题各子行业的影响,超配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子行业。

2)技术优势分析:对公司在新材料开发、原材料消耗、材料回收和再利用、废物管理
等方面的核心技术或专利进行分析。技术进步情况影响投资主体的投资周期长度。本基金将
密切跟踪各细分主题上市公司技术水平变化及其发展趋势,重点关注整体技术水平提高较快
且发展趋势良好的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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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需求变化:美丽中国主题各细分主题面对的客户不同,市场需求的特点也有明
显差异。不同子行业在竞争格局、定价策略等方面的差异,最终影响到盈利水平。本基金将
重点投资市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高增长的细分子行业。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出受惠于美
丽中国发展的优质上市公司。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
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公司的竞争优势:重点考察公司的市场优势,包括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
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
面的优势和发展潜力等;资源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
资源、专利技术等;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
等以及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B、公司的盈利模式:对企业盈利模式的考察重点关注企业盈利模式的属性以及成熟程
度,考察核心竞争力的不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稳定性;
C、公司治理方面: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清晰、合理、可执行的发展战略;是否具有合
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
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 /利润总

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 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 PEG)、市销率( PS)和总市

值。

3、债券投资策略
依据资产配置结果,本基金将在部分阶段以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出发点配置债券资产。


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
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其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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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综合因素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
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1)久期管理
债券久期是债券组合管理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收益、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衡量利率变
化对债券组合资产价值影响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为债券组合的久期。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
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基于对利率水平的预测和股
票基金中债券投资相对被动的特点,进行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以收益性和安
全性为导向配置债券组合。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组合久期既定的情况下,债券投资组合的期限配置是债券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环节。

由于期限不同,债券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采取下面的几种策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首先采取主动型策略,直接进行期限结构配置,通
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三种债券的投资比例。然后与数量化方法相结合,结
合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不同投资组合中债券的期限结构配
置。


(3)确定类属配置
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按照市场的划分,可以将债券分
为银行间债券与交易所债券,按照发行主体划分,又可以将债券分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基金考察债券品种的相对价值是以其收益为基础,以其历史价
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相关类属的基本面分析。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
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
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
针对市场定价失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
动态调整。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
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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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
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
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
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
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美丽中国主题的股票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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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
展期 ;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不需要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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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 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
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
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
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
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
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或者更科
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
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品种,其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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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美丽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十、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3年 12
月 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3年 9月 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399,145,641.71 58.14
其中:股票 399,145,641.71 58.14
2 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6,304,561.31 34.42
6 其他各项资产 51,118,268.00 7.45
7 合计 686,568,471.02 100.00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B 采矿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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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制造业 162,162,004.83 24.1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E 建筑业 381,442.55 0.06
F 批发和零售业 281,817.00 0.0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H 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70,061,769.54 10.41
J 金融业 --
K 房地产业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382,386.91 6.8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P 教育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9,876,220.88 17.82
S 综合 --
合计 399,145,641.71 59.33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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