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1、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采用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和网上按市值申购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看。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4年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更新版)。 4、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1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购。每个配售对2 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9.16元/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不超过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应按其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申购;超过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应按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于2014年1月15日在申购平台中已提交的网下申购报价仍然有效,尚未在申购平台中提交网下申购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6、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按本次发行价格19.16元/股进行申购。 重点提示1、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317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4,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6,31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的网下发行申购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晶方科技的股票代码为6030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13日完成。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383家,申购总量为535,16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33.79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9.27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293,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54.7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6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2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3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2)33.7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8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5,23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3.81倍。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6,674,239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37,196,955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9,477,284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4,014,239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266.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98%。 7、老股转让由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相关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12,693,658元,老股转让获得的资金数量为373,184,761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月23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0、回拨机制2014年1月23日(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4 (2)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为确保回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股的整数倍,预计回拨后的网下发行数量为22,679,239股,网上发行数量为33,995,000股;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为确保回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股的整数倍,预计回拨后的网下发行数量为11,344,239股,网上发行数量为45,330,000股。 (3)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若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4年1月27日(T+2日)公布的《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根据《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有效报价对象的数量为18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有效报价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按上述名单里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同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的自营账户以及QFII除外),必须在2014年1月23日(T日)15:00之前,向主承销商指定邮箱ipo@guosen.com.cn发送《关于符合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投资者资质要求的承诺函》的扫描件(具体格式请见附件二)。盖章原件必须于2014年1月24日(T+1日)15:00以前送达如下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楼资本市场部(邮编518001)。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的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及配售。 (3)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①只有符合主承销商规定的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并且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初步询价报价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参与网5 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下限。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主承销处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4年1月9日15:00前在主承销商处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②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③网下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于2014年1月15日在申购平台中已提交的网下申购报价仍然有效,尚未在申购平台中提交网下申购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9.16元/股。 ④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主承销商处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主承销商处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需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账户一致。 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⑤申购款项的缴付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发行价格×可申购数量⑥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申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银行开立的网下资金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主承销商处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005,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6 “B123456789603005”,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⑦申购款的缴款时间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4年1月23日(T日)15:00,到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询价中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主承销商将在《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34,014,239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2014年1月27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6)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T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2)申购简称和代码申购简称为“晶方申购”;代码为“732005”。 (3)本次网上发行对象指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承销团成员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4)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7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21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上海市场的限售A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22,000股。 (5)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1月2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7)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4年1月22日为准。 13、申购日,如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本公告中确定的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重新启动发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发行人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交所(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5、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8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晶方科技 指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6,674,23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包括新股发行37,196,955股,以及老股转让19,477,284股)之行为 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发行时,原股东公开发售19,477,284股老股之行为。老股转让所得的资金归转让老股的公司股东所有,不归发行人所有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34,014,23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定价初始发行2,2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的对象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3日修订)规定、在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登记备案、且符合主承销商的有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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