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富中小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2号)

时间:2014年01月22日 15:52:50 中财网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3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52号文
核准,核准日期为2011年8月25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9日正
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
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不同于具有稳定收益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本基金投资于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95%,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适合有稳定收入来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并希望分享中国证券市场长期
发展成果的投资者。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股市投资始终伴随风
险,股价波动更是无法避免,本基金至少85%的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
额净值必然会随股市行情变化上下波动,持有人购买的基金份额净值因此存在
下跌甚至亏损的可能性。对希望通过短期资金、借贷资金以及养老资金进行投
机快速获得高额收益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华富基金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和华富
基金旗下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华富基金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
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
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管
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其它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
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
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华富基金的互联
网网站www.hf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
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选择优秀的基金产品长期持有,是基金持有人规避市场短期波动风险、获取
投资收益的有效方法。华富基金鼓励投资者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坚持长期投
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
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





目 录

一、绪言.........................................................................................................................................5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3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51
十、基金的投资.............................................................................................................................52
十一、基金的业绩.........................................................................................................................64
十二、基金的财产.........................................................................................................................65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66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1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7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75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79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8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8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87
二十五、备查文件.........................................................................................................................87
附件一 基金合同摘要...................................................................................................................89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
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
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富中小板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的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7%、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农
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
科秘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
徽省证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
任、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工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合肥市财政局副科长、
科长、副局长,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财政
局党组书记,合肥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行长;合肥市政府副秘书
长,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肥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安徽省农村信用
联合社副理事长、副主任(主持工作);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
书记。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华安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


董建平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参谋、副科长、
副处长,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办公
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江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委员(正师职)。

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刘庆年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解放军某部排长、指导员,副营
职干事,合肥市财政局党组秘书、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
作)、合肥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国元证券寿春路第二营业部
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怀然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
行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安徽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
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


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
华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瑞中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财专教师,中国经济
体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信息部主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信息
部经理、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深圳特区证券公司
(现巨田证券)高级顾问。现任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神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金融专科学校讲师、处
长,申银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鑫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
问,宁波国际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


汪明华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
员、处长、主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级法院经济庭、民二庭庭
长等职。现任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忠道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理论教研室
助教,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安徽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安徽省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
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梅鹏军先生,监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安徽省国际经济技
术合作公司,安徽省物资局(后更名为安徽省徽商集团)工作,历任合肥兴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
所副所长。现任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安徽大学经济学
院金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李宏升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国元证券斜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
交通银行托管部基金会计、基金清算。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总监。


岳红婷女士,监事,大专学历。历任在中国银行安徽分行综合计划处、外
汇信贷处任科员,中国银行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总部副经理,安徽省证券公


司投资总部副经理,华安证券研究所资产管理部经理,2002年12月参与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


3、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姚怀然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满志弘女士,督察长,管理学硕士,CPA。曾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华
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上海华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陈大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安徽省证券公司上海自
忠路营业部、徐家汇路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总部,华安证券网络经纪公司
(筹)。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上海华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朱蓓女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六年证
券投资研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从业经历,曾担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量化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华富基金金融工程研究员、产品设计经理。现任华
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中证1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中
小板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郭晨先生,2011年12月9日至2012年12月19日担任华富中小板指数增
强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投资业
务的领导、涉及投资和研究的部门的业务负责人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
他人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分管投资业务的最高业务领导担任,
负责投决会的召集和主持。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和职务如下:


姚怀然先生

总经理

龚炜先生

投研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

陈茹女士

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兼首席策略分析师

胡伟先生

固定收益部总监

王光力先生

研究发展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
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
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
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它由章程、内部控制大
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包括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风险评
估、控制体系、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等内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
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集中交易制
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紧急应变制度和基金销售管理制度等。部
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
位责任、操作守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1)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类型
的界定、风险控制的措施、风险控制的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
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2)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
投资策略、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
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
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督察长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
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
件、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
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监察稽核体系、监察稽核工作内容、监察稽核方法和程
序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有关情况;评估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
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
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根据董事会的
授权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建议的专门委员会,其工作
重点包括:审议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出现的风
险问题进行研究、预测和评估,对重大突发性风险事件提出指导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非常设投资决策机构。投
资决策委员会具体职责为: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制定基金重大
投资决策和投资授权;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基金经理进行的交
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基金经理的业绩;

(3)督察长: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
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
围,应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
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
案,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
定期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4)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
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对基金投资
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负责
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的评估、识
别、监控与管理;

(5)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监察稽核部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组织各部门对存在的风险隐患
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监督整改;

(6)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
务;


(7)员工:依照公司“风险控制落实到人”的理念,每个员工均负有一
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
中,并负有把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
务。


4、内部控制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强调要让风险控制
渗透到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和公司的文化中去,要求所有员工以他们的能力、诚
信和职业道德来控制、管理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
织、监察稽核部执行,通过与董事会到管理层到每个员工不断的沟通和交流,
识别和评估从治理结构到一线业务操作等公司所有方面、所有业务流程中公司
运作和基金管理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明确划分风险责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本基金管理人强调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要全员参与,责任明
确和合理分工,让所有的员工对风险管理都有清晰的意识,清楚知道他们在风
险控制中的地位和责任。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监察稽核部建立了
覆盖公司所有业务的稽核检查项目表,该表为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部规
章等方面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合规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检查和监督的手段;

(2)完善监察稽核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稽核工作,促进风险管理的数量
化和自动化,提高风险管理的时效和频率。公司专门建立了华富风险控制系
统,能对基金投资风险和业绩评估做到动态更新。同时监察稽核部通过质询、
评估和报告等工作流程,以建立一种机制,使任何内控工作和外部审计中发现
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

(3)对风险实行动态的监控和管理。一方面,周期性根据公司的业务发
展和内部审核、稽查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另一方面,在变化的环境中,不
断识别、评估新的风险,尤其强调对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分析、评估和控
制,强调新的法律法规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能够符
合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还在组织机制上进行了设计,由监
察稽核部的内控人员和法律事务人员分工合作,保证对与基金有关的法律法规
进行实时跟踪、全面收集、准确分解并及时落实。


5、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
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
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
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
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
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
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
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
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 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48,592.14亿元,较上
年末增长6.34%。2013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199.64亿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12.65%。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66%,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
23.90%。利息净收入1,87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净利差为
2.54%,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71%,与上年同期
持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55.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
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台北设有10家
一级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
等5家全资子公司,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4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
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
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7家,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
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
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近30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3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1位;在美国《财
富》世界500强排名第50位,较上年上升27位;在美国《福布斯》2013年全
球2000强上市企业排行榜中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提升11位。此外,本集团
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
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
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
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25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
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
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
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
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
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
管311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
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
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
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
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
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
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
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
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
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
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李晔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6960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 021-386376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 www.cbhb.com.cn

(9)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伟

电话:0755-25188263

传真:0755-25188785

联系人:陈聪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10)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客服电话:400-696-2999、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马旭

电话:010-85238425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电话:(010)57092615

联系人:董云巍

网址:www.cmbc.com.cn

(1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1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联系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电话:0551-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1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址:www. huaans.com

(1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刘鑫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027-87618882、028-86711410

网址: www.tfzq.com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 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2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
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2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9)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 陈文彬

电话:010-83991716

传真: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公司网站:www.rxzq.com.cn

(3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网址:www.cgws.com

(3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
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3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cn

(3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电话:0471-4972343

传真:0471-4961259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3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37)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3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 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4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或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23、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4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65

传真:010-83561049

联系人:戴荻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4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619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潘月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20066

客服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4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0591-96326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4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4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www.zszq.com

(4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孔晓君


电话:0755-8256914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50)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5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站:www.dwjq.com.cn

(5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上海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汪明丽

电话:021-68778075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69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3739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5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5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95579

网址:www.95579.com

(5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客服电话:0571-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

(5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6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6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东路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杀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电话:010-85189120-8023

传真:010-85189120-8017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p.cn

(6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6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6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周轶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6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邮政编码:200235

(6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叶志杰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69)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服电话:400-808-0069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陈大毅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电话: 021-62281910

传真: 021-62286290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李勤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经2011年8月25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1】1352号文件核准募集。募集期从2011年11月15日到
2011年12月6日止,共募集了674,571,640.23份,有效认购户数为2594
户。本基金的类型为股票型,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
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 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
构。投资人可以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
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
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
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
届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本基金已于2011年12月23日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
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
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
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
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
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
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
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
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持有人
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
赎回时需1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含认购费)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50万元

1.2%

50≤申购金额<200万元

0.8%

200≤申购金额<500万元

0.3%

申购金额≥500万元

每笔1000元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T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 元。该笔申购的申购费用及获得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20=8,234.52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