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浦银沪深3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2号)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2013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 2013年 12月 10日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0年 7月 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961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仼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 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3年 12月 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3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4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5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 .................................36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6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59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6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6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9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2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77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0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3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9 1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1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3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3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 116 2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一部分绪言 《浦银安盛沪躬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浦银安盛沪躬 3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浦银安盛沪躬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浦银安盛沪躬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悘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浦银安盛沪躬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悘 6.招募说明书:指《浦银安盛沪躬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浦银安盛沪躬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其制定机构所作出的修订、补充和有权解释 9.《基金法》:徍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孑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箈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并于同年 10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箈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箈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箈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4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乌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 位 25.会员单位: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忊 26.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 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紤 27.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紤 28.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9.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5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30.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 务的机构 31.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兼 32.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兼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効 3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効 3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弡 3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卵 3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卵 39.T+n日:指孑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韪 T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卵 41.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凍 42.《业务规则》: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宪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 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48.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姌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徹 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扨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悀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卢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 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 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 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7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 3幢 31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霳 381号中环广场 38楼 邮政编码:200020 法定代表人:姜明生 成立时间:2007年 8月 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持有 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投资”)持有 39%的股 权;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融”)持有 10%的股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莹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姜明生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 一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总行信托投资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招商 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 长。2007年 4月加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总行党委委员。 2007年 9月起任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副行长,2007年 10月至 2013年 3月兼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孑 2009年 11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8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Bruno Guilloton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垦 ,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 院。于 1999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 2000年至 2002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年,任职安盛罗森 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 2005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 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现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孑 2009年 3月起 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林道峰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5年 8月参加工作, 1994年 3月调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杭州分行计划信贷部负责人, 2000年 3 月起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8年 3月至今担任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孑 2012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刘长江先生,董事。 1998年至 2003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副 处长、处长,2003年至 2005年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2005年至 2008年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期货结算部总经理, 2008年起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 行总部副总经理,2008年至 2012年 11月兼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 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 孑 2011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章曦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2009年 12月起至今担任上海 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6年 3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建筑材料(集团) 总公司副总裁。此前,章曦先生曾历任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孑 2010年 1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廖正旭先生,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现任安 盛罗森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高级研究主任。孑 2012年 3月起兼任本公 司董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孑 1994年 7月起,在招商银 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 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孑 2012年 7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孑 2013年 3月起兼 9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任本公司董事。 王家祥女士,独立董事。 1980年至 1985年担任上海侨办华建公司投资项目 部项目经理,1985年至 1989年担任上海外办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 理,1989年至 1991年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部副经理,1991年至 2000年担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原正大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00年至 2002 年担任上海实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 2006年担任上海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顾问。孑 2011年 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谢百三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毕业, 1988年起担任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1990年起担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现同时担任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孑 2012年 7月起兼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 4月加盟基德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年起担 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年 1月至 2011年 9月,担任基德律师事 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年 11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孑 2013 年 2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黄跃民先生,监事长,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上海盛 融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孑 2007年 8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 Lopez先生,澳大利亚 /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 文学学士。2003年 8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 专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2008年 6月至今担任安盛 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首席运营官。孑 2013年 2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 2001年 7月至 2003年 6月,任国泰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年 7月至 2007年 9月,任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 2007年 10月至今,任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2010年 12月 10日起兼任浦银安盛沪躬 300增强型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 5月 14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 面 4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孑 2012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10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 2000年至 2007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年 4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 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孑 2013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 监事。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孑 1994年 7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 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 中心副总经理。孑 2012年 7月 23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孑 2013年 3月起, 兼任本公司董事。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1997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 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 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年 3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市 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孑 2012年 5月 2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 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 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年 8月起,担任本公 司督察长。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 2001年 7月至 2003年 6月,任国泰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年 7月至 2007年 9月,任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 2007年 10月至今,任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 2010年 12月 10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2012年 5月 14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孑 2012年 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陈士俊先生具有 12年证券从业 经历。陈士俊先生从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并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11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黄列先生,本公司研究部总监。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基金经理并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吴勇先生,本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精致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薛铮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眂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建伟先生,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顾佳女士,本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督察长、其他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十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 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 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14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监控。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 调,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 营造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 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 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 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 岗位和各个环节。 2、风险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部 门对各自部门潜在风险的自我管理和检查;第二层次为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管理 层、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部的风险管理;第三层次为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 司的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合规及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 3、控 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 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 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 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 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 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 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合规风控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 15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 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 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 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 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三)内部控制原败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 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四)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 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 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 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 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 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 金投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 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 16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监事会 ——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合规风控印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 管理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3、合规风控印 ——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 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 (五)内部控制层次 1、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 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 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负直接责任;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 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 效执行承担责任;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 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 负最终责任。 4、督察长、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六)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各 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17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制 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 序和危机处理计划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 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工 作中主管随意性的有效手段。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 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证 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8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年化资产回报率为 (一)基本情儑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卵 ,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 行”于 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 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年 9月 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 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 2005年 10月 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 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 9月 11日,中国建设 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 9月 25日中国建设银行 A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为:250,010,977,486股(包括 240,417,319,880股 H股雇 9,593,657,606股 A 股)。 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俅 148,592.14亿元,较上年末增 长6.34%。2013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 1,199.64亿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12.65%1.66%23.90%。利息 净收入1,87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净利差为 2.54%,较上年同期提 19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高0.01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 2.71%,与上年同期持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555.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 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台北设有 10家一级 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 5家 全资子公司,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 14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 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 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 27家,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 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 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 一步增强。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 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 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 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近 30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3年“世 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1位;在美国《财富》世界 500强排 名第50位,较上年上升 27位;在美国《福布斯》 2013年全球2000强上市企业排行 榜中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提升1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 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 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 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上海备份中 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 225人。孑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 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 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 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20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 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3年 6月 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具 311只证券投 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轿 2005年及孑 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轿 2007年垨 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 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浤 2011年度和 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 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21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悀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22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3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霳 381号中环广场 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目前支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 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 400-8828-999;(021)33079999 (二)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霳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霳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24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霳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丌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丌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霳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霳 168号上海银行大丌 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霳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霳 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服电话:962533 洿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5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霳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丌 A偝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霳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霳 689号 1001A室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 洿 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霳 157号新天地大丌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霳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26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霳 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霳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霳 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户服务电话: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霳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丌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7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霳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丌 B偝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咨询电话:010-66045566 网址:www.txsec.com (2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2)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丌 A偝 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热线: 400-666-5589 网址: www.cs.ecitic.com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28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13 网址:www.lhzq.com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霳 2222号安联大丌 34层、28冎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丌 1冯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红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6)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霳 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偝 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 www.mszq.com (2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那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霳 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咨询电话:021-962888 29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霳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霳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6528洿 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3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霳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霳 500号 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3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丌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霳 526号 2幢 220室 30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偝 16冎 法定代表人:张跃姕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霳 685浕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霳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丌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琈 2号民建大丌 6冎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服务热线:400-888-6661 网址:www.myfp.cn (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霳 195号 3C偝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夿 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场内代销机构 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 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 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31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霳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霳 1233号汇亚大丌 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霳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 五、其他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 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 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 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 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 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 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 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 32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 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 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 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 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33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61号文批准,于 2010年 11月 08日起向社会公开募 集。截止到 2010年 12月 07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10,91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元人民币 计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 815,083,164.39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 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972,350.02份(含募集期利息结 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36%。 34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 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基金于 2010年 12月 10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 民币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连徙 20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本基金已于 2010年 12月 21日起开放了申购和赎回业务。 35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 一、申购、赎回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及其 他的合法方式在场外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会员单位作为基金场内代销机构在场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 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 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具体申购、赎回场所参见基金管理人关于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二、申购、赎回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 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 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本基金的 相关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一)投资者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 额为 1,000元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二)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 额为 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勀 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 过 99,999,900 元。 (三)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元人民币,最低 追加申购金额为 1,000元。 36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四)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每笔最低申购金 额为 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1,000元。 (五)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 (六)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 5份。 (七)场内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 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八)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败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场内申购、赎回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场内业务有关规 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旮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轿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37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轿 T+2日后 (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 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请。申购或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轿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一)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申购费後 M〈100万元 1.2% 100万元≤M〈300万元 0.8% 300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按笔收取,每笔 1000元 (二)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徹 25%应归基金财产(对本基 金持续持有期小于 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持有期限(N)赎回费後 N<7恁 1.5% 7天≤N<1年 0.5% 1年≤N<2年 0.25% 38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N≥2年0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365 天,2 年指730 天。 (三)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本 基金场内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等同于场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 (五)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 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六)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一)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咩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2%,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5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055=9,366.27份 如果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则该投资人可获得申购份额为 9,366.27份。 如果投资人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人可获得申购份额为 9,366.00份,其余 0.27份对应金额将返回给投资人。 (二)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仇 39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勈 = 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个月,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5元,则其可得到 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5=10,550 元 赎回费用=10,550×0.5%=52.75元 净赎回金额=10,550-52.75=10,497.2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则其可获得的净赎回 金额为 10,497.25元。 (三)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总数。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轿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本基金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 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有效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不 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者。 (五)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0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轿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 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孑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轿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 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并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1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 个账户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 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 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予以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姌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徹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徹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份额占赎回申请总份额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42 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徙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轿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穀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刊登(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