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怡 亚 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拟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向齐鲁银行济南蓝 翔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拟向齐鲁银 行济南蓝翔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金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徽商银行合肥花园 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金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徽商银行合 肥花园街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其中 500万元由少数权益股东刘要武个人提供抵押物抵押,2,00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平安 银行重庆分行两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 国平安银行重庆分行两江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 为准。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 区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 年,并由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 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怡亚通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 保事项。 独立董事:徐景安、周成新、曹叠云、莫少霞 2014年3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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