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乐山电力:审计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07日 17:03:23 中财网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1)股本变化情况: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
1988年3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号]批准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1988年8月8日至1991年12月31日发行A股股票5154万股,其
中社会公众股1300万股,于199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
8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1比1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共
配1,300万股。1994年4月22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比2送红股(国家股
及法人股股东同比例送红利);1996年10月按10比1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1997
年8月以7,671.4万股为基数按10:2.727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
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同年10月6日分别按10:1.2516比例和10:2.9206比
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1997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万股,其中流通股为6190.4604万股。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
[1998]128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号]批准获得配股资格,
并于1998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
股权登记日:1999年1月7日,除权日1999年1月8日,配股交款日1999年1
月8日-1月22日。公司以1997年期末总股本13,028.9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配3股,每股配售价6.50元,共计配售2554.5792万股。其中国家
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配1162.4018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
产认购60%,即697.44万股,需4533.77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1997年公司配
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2444.67万元认购其中的376.1031万股,以
乐山市煤气总公司2966万元净资产中的2089.10万元认购321.338万股;配股后
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877万元,由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与本公
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
股股东共配1857.1381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2554.5792
万股,实际配售2554.5792万股,应募集资金16604.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6060.18万元(其中实物资产4533.75万元)。配股资金经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
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583.5312万股。2000年10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的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万股。2007年1月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方案实
施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4933.6499万股增至32648.0131万股。上述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经原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字(2007)第1001号验证,于2007
年5月2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为32,648.0131万元,住所为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法定代表人为廖政权,经营范围为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
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
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
拉OK歌舞等。


2011年1月6日,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电力设施承
装、承修、承试(三级)(有效期至2020年1月23日)。地方电力开发、经营,
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
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
察设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OK歌舞、工艺美术销售、干洗、糖、
烟、酒零售。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100000040000。


(2)股东变化情况:2000年12月15日,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
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公司1,594.0459万股转让给川
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2003年12月10日,
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派实业)签订《股份转
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转让给汉派实业,转让后
汉派实业持有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占总股本的6.39%。2003年12月31
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都建设)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业海通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
股2,036.66万股转让给业海通投资,转让后信都建设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业海
通投资持有公司法人股2,036.66万股,占总股本的8.17%。2006年8月4日汉派
实业、业海通投资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1,594.0459万股和2,036.66万股法人股(即
2007年1月5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81.7563万股)协
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8月9日办
理完毕。


为妥善解决1997年乐山市、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
分问题,2003年12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403号]《关于乐
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函


(2003)68号] 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乐
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7,315.3822万股国家股中的2,037.00万股划转给眉山市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眉山资产经营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2003年12月之
前办理完毕。2006年8月18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国家
股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00万股(即2007年1月5日实
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41.2226万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
公司。2008年11月3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协议转让
乐山电力股份的终止协议书》,终止原转让协议。


2008年11月3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
让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32.40万股。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
力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14.156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5%,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


2009年9月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受让了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公司208.822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份。本次变动后,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5122.9789万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41.22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9%,仍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


2012年5月1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乐山电力股份4771.073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4.61%)
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7.61%的股份
总计2,485万股中除财产性权利(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全
部委托给四川省电力公司行使。该托管协议于2013年10月21日解除。


2013年9月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乐山产权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9155万股,增持后乐山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22.9888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5.69%。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2006年12月 1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年12 月
29日为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 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2008 年1 月8日,公
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 26,369,872股上市流通。

2009 年1 月5日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
2,088,219股上市流通。 2010年1月5日,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


改形成)的流通股80,528,296股上市流通。至此,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为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326,480,131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2、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企业注册地



组织形式



总部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3、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业务性质



主要经营活动

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供应与安
装、多晶硅生产与销售。




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电力发电、供电,自来水和
天然气供应与安装,宾馆服务、原煤采掘、多晶硅生产与
销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
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财务
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010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的披露规定。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对合并成本的调整很
可能发生且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或有对价,其后续计量影响商誉。在合并合同
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
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
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将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增持的被购买方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权力。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
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
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
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
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
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
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
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
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
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
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
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所有者权益“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
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
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
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
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7、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
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
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
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
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
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
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
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
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
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以上(含)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
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
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
值测试。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A.组合的确定依据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余额组合



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余额汇同单项金
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余额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2]关联方



关联方往来款项

[组合3]融资租赁保证金



最终用以抵付租金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1]余额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2]关联方



不计提坏账

[组合3] 融资租赁保证金



不计提坏账



a.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组合1] 余额组合



7



20

[组合2] 关联方



——



——

[组合3] 融资租赁保证金



——



——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④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对于已确认的坏账,按照管理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冲销提取的坏账
准备。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维修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盘存制度: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进行定期盘点。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原材料、维修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购
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权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核算。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报告期末存货采用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
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
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3)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
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
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0、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与购买方为进行企
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
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
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
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
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
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所有者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附注四、4、(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
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所有者权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
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
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
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
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
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
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
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
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
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
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根据房产的建筑结
构、性质和使用方式估计使用寿命,但不得超过房产所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
年限,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估计为3%。


类别



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投资性房地产



3%



10-40



9.70-2.43



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
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
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
转回。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3



9.70-2.43

固定资产装修



8







12.50

机器设备



8-35



3



12.13-2.77

运输设备



6



3



16.17

其他



5-10



3



19.40-9.7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
改良支出及装修支出等,符合前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同时终止被替代部分的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其中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固定资产”内单设
明细科目“固定资产装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
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


(4)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复核后如有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5)固定资产的减值: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
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
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
金融资产减值”。



1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
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
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
融资产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19、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供电、供水、供气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销
售收入:①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已经供出并经用户确认抄表用量;②已收取电、
水、气款或取得收取电、水、气款的凭据且能够合理地确信电、水、气款可以收
回;③供出的电、水、气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2)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
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
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
和方法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确认租金收入。


(3) 提供劳务收入:

1)公司提供的电、水、气安装服务日常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并办理完相
关决算后,确认安装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如下处理: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

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 己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己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己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己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
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
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
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
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
的金额予以转回。


22、租赁

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公
司作为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
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
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
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3、持有待售资产

若本公司已就处置某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
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
流动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如果处置组
是一组资产组,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将企业合
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一项经营,则该
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的商誉。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
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


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
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24、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
相关支出,具体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
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由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负担的,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其他的职工薪酬,确认为
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
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条件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
入当期损益。


25、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年度无需要披露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6、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报告年度未发生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母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17%

子公司: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简易办法



6%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简易办法



6%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按照简易办法



6%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简易办法



6%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产生的增值额



13%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17%

乐山沫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17%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月按照简易办法征税

5-12月按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1-4月6%

5-12月17%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材料产生的增值额



17%











营业税



按照各公司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根
据相应税目确定税率,涉及以下









建筑安装业务



3%





服务业



5%





娱乐业



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根据各
公司所在地适用税率缴纳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作为计税依据,



2%

企业所得税









母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25%

子公司: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25%

乐山沫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所得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对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批准的依据均为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73号)。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03)66号]的规定,
子公司第1年报经省局审核确认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2年及以后年度报
经市、州税务局审核确认后执行,当年度的报送审核程序为子公司在年度纳税申
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四川省地方企业享受西部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审
批表》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呈报市(州)局审核批准,企业可按
15%税率汇算清缴。市(州)地税局应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审核完毕。子公司根据
《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对原已享受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率15%的优惠政策,本年度继续按15%的所得税
率执行。


由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子公司在年度决算完成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后才能进行审核确认,故各子公司全部根据上年度的审核情况计算本年企业所得
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本会计报表决算的差异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在2014年度进行调整。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法人代




组织机

构代码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四川省峨边大
堡水电有限责
任公司



控股



峨边县



发电
供电



3,097万元



水力发
电、供电





廖政权



207801702



43,804,000.00

乐山大岷水电
有限公司



全资



乐山市



发电
供电



2,700万元



水电开发





何党军



207161928



31,942,560.00

乐山沫江煤电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



乐山市



发电
开采



13,000万元



煤矸石综
合利用,
火力发
电、发电
设备、煤
炭开采





陆千友



733392355



129,500,000.00




乐山沫凤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



乐山市



开采



389万元



煤炭销
售,煤炭
开采





闵忠杰



665352262



2,109,536.98

四川洪雅花溪
电力有限公司



全资



洪雅县



发电
供电



2,998.63万元



水电发
电、供电





廖政权



744686535



70,606,100.00

乐山乐电天威
硅业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



乐山市



生产
制造



50,000万元



多晶硅、
单晶硅生
产销售





廖政权



641404743



255,000,000.00



(续)

子公司全称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比




表决权
比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
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冲减子
公司少数股东
分担的本期亏
损超过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
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额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
责任公司







94.67



94.67







3,252,896.61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








99.62



99.62







16,756.72













乐山沫凤能源有限责任公








54.23



54.23







1,354,809.4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








100.00



100.00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







51.00



51.00







-221,179,693.31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法人代




组织机

构代码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乐山市自来
水有限责任
公司



控股



乐山市



自来水
供应与
安装



6,841.41万元



自来水生
产、供应





廖政权



720811178



52,709,076.00





乐山市燃气
有限责任公




控股



乐山市



天然气
供应与
安装



4,491.68万元



城市燃气
供应、管
道安装





廖政权



717551301



34,068,166.15







(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子公司全称



持股
比例
(%)



表决权
比例
(%)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权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冲减子公司少数
股东分担的本期亏
损超过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额



注释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85.75



85.75







18,041,478.69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78.49



78.49







62,798,894.35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













法人
代表



组织机

构代码



期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
公司



全资



乐山市



电力
生产



1,129万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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