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英 力 特: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3年 12月 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树脂 分公司、氰胺分公司、氯碱分公司、乌海石灰制品分公司、销售分公 司、检修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青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青山宾馆”)。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 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工程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预算 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关联交易、 风险评估、行政管理、生产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 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风 险评估。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国家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监会 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号-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 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 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 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的 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 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以资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总额的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 认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 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⑤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③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定性标准包括: ①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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