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世荣兆业: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12日 11:36:28 中财网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此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
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
子公司的控制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截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
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
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25%≤错报<营业收入的0.5%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0.2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 企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③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损失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1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导致企业重大项目并购未能达
到预期目标。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重大
不利影响。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显示重大或组合构成重大缺陷的多项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


② 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要失误。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显示重要或组合构成重要缺陷的多项一般缺陷未得
到整改。


③ 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显示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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