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平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14日 11:34:45 中财网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须披
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13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阅
及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和进行风险管理。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亦负责检视外聘审计师的任免及酬金的任
何事宜。此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审查公司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其中涉及定期审查公司不同管治结构及业
务流程下的内部控制,并考虑各自的潜在风险及迫切程度,
以确保公司业务运作的效率及实现公司目标及策略。有关审
阅及审查的范围包括财务、经营、合规情况及风险管理。董

1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方案,并
定期向董事会呈交相关报告及推荐意见。


二、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



2013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举行
7次正式
会议,所有该等会议均根据《工作细则》的规定召开。尤其
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阅截至
2012年12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1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财务报
告。此外,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阅并
同意将未经审计的
2013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审计师审计,并亦
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4年第一次会议上审阅
了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对财
务报告的编制基准(包括所采纳的假定及会计政策及标准的
适当性)表示认可,且已提出建议供董事会考虑。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目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尥
6位董事组成,
其中有5位独立董事,分别是汤云为、胡家骠、斯蒂芬·迈
尔(Stephen Thomas Meldrum)、叶迪奇、孙东东,
1位非执
行董事杨小平,所有该等董事均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一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
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出任主任委员。


2


201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
席会
议次

亲自
出席
会议
次数
委托
出席
会议
次数
缺席
会议
次数
备注
汤云为(主
任委员)
7 6 1 0
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3年第三次会
议,授权委托张鸿义委员行使表决

胡家骠
7 6 1 0
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3年第三次会
议,授权委托陈甦委员行使表决权
斯蒂芬·迈

(Stephen
Thomas
Meldrum)
7 7 0 0
叶迪奇
(2013年
7
月出任委
员)
4 2 2 0
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3年第四次、
第五次会议,授权委托汤云为委员
行使表决权
孙东东
(2013年
7
月出任委
员)
4 4 0 0
杨小平
(2013年
7
月出任委
员)
4 4 0 0
张鸿义
(2013年
6
月退任)
3 3 0 0
陈甦
(2013年
6
月退任)
3 3 0 0
伍成业
(2013年
2
月退任)
1 1 0 0

3


此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
C3.3e(i)的规定,为使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更好地评估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
及内部控制程序,公司每年均安排所有委员与公司外聘审计
师举行两次单独会晤。


根据中国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
办法(试行)》(财金〔
2010〕69号)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
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保监发〔
2012〕8号)
对保险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的相关规定,公
司聘请的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期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拟聘任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客观性
进行审核,对结果表示满意。因此,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建议分别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
2013年度中
国会计准则审计师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师,年度酬金合
计为人民币
3,890万元(不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费
用)。



201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将

4


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赋
予的权利和义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财务审计及经
营风险防范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
的健康稳定发展。


5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

汤云为董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签署:

胡家骠董事斯蒂芬·迈尔董事


(Stephen Thomas Meldrum)

叶迪奇董事孙东东董事

杨小平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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