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平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 有关要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号》的 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 下: 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折现率/投资 收益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及费用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 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公司于 2013年 12月 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 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增加 2013年 12月 31日寿险及长 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2,305百万元,减少 201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 2,305 百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号》 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截至 2013年年度税前 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 2,305百万元。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3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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