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南药业: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3年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内 部控制贯穿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 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生产部、财务部、供 应部、管理部、人事部、基建部、销售公司、技术部、研究所等主要 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和成员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安全健康 环保、税收管理、内部审计、研究与开发、预算管理、项目管理、信 息系统管理、质量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活动、质量管理、关联交易、担保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 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 定性标准 出现如下一个或多个事件的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内部控制系 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制; ②控制环境无效;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 整改的。 出现如下一个或多个事件的为重要缺陷: ①关键岗位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②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整改的; ③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检查职能失效; ④其他无法确定具体影响金额但重要程度类同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以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对财务报表的错报金 额超过年末资产总额0.5%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对财务报表的错报 金额超过年末资产总额0.3%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出现如下一个或多个事件的为重大缺陷: ①法人治理层严重违规并处被以重罚或承担重大刑事责任的; ②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的; ③重大缺陷不能及时得到整改的; ④重大决策程序不符合规范的; ⑤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出现如下一个或多个事件的为重要缺陷: ①关键岗位人员严重违规并被处罚的; ②重大决策出现严重失误的; ③重要缺陷不能及时得到整改的; ④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的;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为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①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在1000万以上的为重 大缺陷; ②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在500—1000万之间的 为重要缺陷; ③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为 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不存在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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