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原特钢: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李社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社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3年度 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因董事会换届, 2013年7月22日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公司 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201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以谨慎的 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表决议 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3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3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4月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 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年4月1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2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募投项目“综合技术改造一期工 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 年7月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下 一步发展目标提供了有效建议;同时,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 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并结合自己熟悉行业的优势,组织行业专家到公司考察交流,对经营方向提出建设性意 见。 3、认真参与2012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201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 关注了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3年度,参加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切实关注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勤勉履行职责,不断加强与公司内 部控制相关的工作。我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审核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一 季度报告。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3年度,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主 任委员的带领下,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基本相符合。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依据公司报 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考核人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按照绩效评价 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13年度,参加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所 处行业的政策、市场动态,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 对公司的发展规划进行交流和沟通。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西区丁楼4门602室 电话:010-68457847、13661323053 邮箱:JL68198@sina.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希望公司 以后发展的更好。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社钊 2014年3月18日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于增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3年度 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因换届,2013年7月22日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1次。201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以谨慎的态度在 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表决议案均投 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3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3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4月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 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年4月1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2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募投项目“综合技术改造一期工 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 年7月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 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2013年, 本人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发生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后,为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后备干部和 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了 “量本利” 培训,使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另外,密切关注电视、 报纸和网络等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并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向。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并结合自己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认真参与2012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201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关 注了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3年度,主持召开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切实 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勤勉履行职责,不断 加强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工作。我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审核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 2013年一季度报告。 2013年度,参加了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候选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 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了考察,对提交的任职资格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认真审核, 并及时向董事会推荐,保证了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北京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00084) 电话:13501385521 邮箱:billion_44@yahoo.com 谢谢公司给我提供了这个平台,让我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一点 力量。希望公司以后能进一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 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于增彪 2014年3月18日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3年度 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因换届,2013年7月22日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1次,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201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 阅,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对表决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3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3年3月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4月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 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年4月14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2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募投项目“综合技术改造一期工 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 年7月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时刻关注电 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并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向。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并结合自己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认真参与2012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201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 关注了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3年度,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会同其他委员,审查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 要性基本相符合。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依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 情况以及被考核人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 价,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13年度,主持召开了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 候选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了考察,对提交的任职资格书面说明和相关 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认真审核,并及时向董事会推荐,保证了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电话:010-62756246 邮箱:lli@gsm.pku.edu.cn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公司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力 2014年3月18日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怀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3年度 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13年7月22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3次,出席了股东大会。201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阅, 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表决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3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3年7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8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201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3年9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借款 合同》的关联交易、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11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年12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资 产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 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另外, 密切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并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向。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并结合自己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认真参与2013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201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关 注了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3年度,主持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候选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了考察,对提交 的任职资格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认真审核,并及时向董事会推荐,保证了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 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2013年度,参加了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所 处行业的政策、市场动态,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 对公司的发展规划进行交流和沟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基本相 符合。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依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 考核人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中国特钢企业协会 电话:13901068465 邮箱:whs8465@126.com 2014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希望 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良好的 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怀世 2014年3月18日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3年度 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13年7月22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2次,列席了股东大会。201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阅, 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表决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3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3年7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8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201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3年9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借款 合同》的关联交易、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11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年12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资 产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本人带领两名学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对公 司有了深入的了解;同时,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 公司的经营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并结合自己熟悉行业的优势,对经营方向提出建设性意见。 3、认真参与2013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201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 关注了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3年度,主持召开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切实 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勤勉履行职责,不断 加强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工作。我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报、 三季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 2013年度,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候选人员 的职称学历、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了考察,对提交的任职资格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 等材料的认真审核,并及时向董事会推荐,保证了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主任委员的带领下,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基本相符 合。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依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考 核人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电话:13910157763 邮箱:wlfj2004@126.com 报告期内,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新的一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 策参考建议。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良 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琳 2014年3月18日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金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3年度 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13年7月22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3次,列席了股东大会。201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阅, 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表决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3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3年7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8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201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3年9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借款 合同》的关联交易、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11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3年12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资 产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高 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时刻关注电 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并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向。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1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201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 事项,并积极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为公司提供法律支持。 3、认真参与2013年年报编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201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密切 关注了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会同其他委员,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基本相符合。 另外,我会同其他委员,依据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被考核人 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13年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3年度,参加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切实关注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勤勉履行职责,不断加强与公 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工作。我同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报、三季度报 告、2013年度报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方式: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电话:15010403911 邮箱:chanjeanpol@126.com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谨慎、勤勉、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 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金坡 2014年3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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