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石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4-00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9人。刘鸿儒先生和崔俊 慧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授权委托陈志武先生、李勇武先生 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周吉平先生主持。部分监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进行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按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45%扣除已派发的2013年中期股息后的余额,派发2013 年度末期股息合计人民币288.35亿元。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计算,应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 0.15755元(含适用税项)之末期股息。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 于2014年5月22日举行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末期股 息派发予2014年6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股东。 公司将于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4日(包括首尾两日)暂 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A股股东的具体派发方式及其有关事项将由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公告,敬请A股股东留意。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含董事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总裁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14年度业绩合同 制订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4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公司股票一般授 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 情况在有关期间决定发行及处理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及 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数量分 别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百分之二十(“股票发行一般授权”); 在发行内资股时,如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之规定,即使获得股票发 行一般授权仍需召开股东大会,则公司仍需依照相关规定取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所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1票,无反对票或弃 权票。 拟将上述第二、三、四、六、七项议案中的相关事宜提交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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