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乐视网: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59号)核准,由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000万股,共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9.20元。截至2010年8 月5 日, 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44.29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68,155.71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26,185万元超募资金 41,970.7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8月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0]第105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 2013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012.96万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6,012.96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2,510.80万元,扣除累计已 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46.07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以下简称世纪城支行)和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世 纪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026928101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 行,该专户仅用于“互联网视频基础及应用平台改造升级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 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学院路 支行)和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北京学院路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7505018800008483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该专户仅用于“3G 手机流媒体电视应用平台改造升级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以下简称东长安街支行)和 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东长安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0109030450012010516126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该专户仅用于“研 发中心扩建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和 平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110101333810026413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该专户仅用于超募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城支行 110902692810101 41,630.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学院路支行 75050188000084837 37,953.6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长安街支行 01090304500120105161269 143,270.9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1101013338100264130 1,237,849.50 合 计 1,460,704.19 三、 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68,523.76万元,其中:(1)26,399.36万元用以承诺投资项目投资,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用于承诺投资的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G手机流媒体电视应用平台改造 升级项目、互联网视频基础及应用平台改造升级项目等3个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 况顺利,与工程进度预期相符;(2)42,124.4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及天津子公司版权购买、投资天津子公司、服务器托管服务费、购买服务器、 存储设备及负载均衡设备、联合投资摄制等7个项目进展情况顺利,与项目进度 预期相符。上述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 变更,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0年8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6,012.96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上述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 了会审字[2010]6171号《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0年1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2011年2月23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 余款737.7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 完毕。 (三)超募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0年9月2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 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8,380.00万元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偿还。 2、购买电影电视剧版权、服务器的情况 2010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购买版权、服务器等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000.00万元超募资 金购买7,500.00万元的影视版权及500.00万元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负载均衡 设备;2011年4月14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购买版权、服务器托管服务等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840.00万元超 募资金购买版权、使用500.00万元支付服务器托管服务费用,同时天津子公司 以3,66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版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了影视《后宫.甄嬛传》、《大时代》、《宫》、 《非诚勿扰》等52部作品的部分版权费11,300.84万元;天津子公司已支付影视 《藏心术》、《命运交响曲》、《爱上查美乐》等18部作品的版权费3,660.00万元, 支付版权费共计14,960.84万元;支付483.53万元的服务器托管服务费用;支付 500.00万元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负载均衡设备。 3、联合投资电视剧 2011年2月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对外联合投资电视剧获取网络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000.00万元超募 资金对外联合投资电视剧获取网络版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已经 全数投入到项目当中。 4、投资天津子公司 2011年7月22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津公司); 2011年8月16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天津公司。截止2013年12月 31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注入子公司。 2012年1月1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乐视网使用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用于影视剧网络版权采购。截 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了影视《唐宫美人天下》、《正者无敌》、《家产》 等23部作品的部分版权费3,800万元。 上述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董事会均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155.7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523.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互联网视频基础及应用平 台改造升级项目 否 21,090.00 21,090.00 0 21,246.34 100.74% 2011年12月31日 13,817.87 3g手机流电视应用平台改 造升级项目 否 2,741.00 2,741.00 0 2,776.89 101.31% 2011年12月31日 3,165.3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2,354.00 2,354.00 0 2,376.13 100.94% 2011年12月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185.00 26,185.00 26,399.36 100.82% 超募资金投向 版权购买 否 11,340.00 11,340.00 0 11,300.84 99.65% -188.22 天津子公司版权购买 3,660.00 3,660.00 0 3,660.00 100.00% 191.08 服务器托管 500 500 0 483.53 96.71% 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负载均 衡设备 否 500 500 0 500 100.00% 联合投资摄制 否 4,000.00 4,000.00 0 4,000.00 100.00% 天津子公司投资款 10,000.00 10,000.00 0 10,000.00 100.00% 528.6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8,380.00 8,380.00 0 8,380.00 100.00% 天津子公司版权购买 3,800.00 3,800.00 0 3,800.03 100.00% -41.21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2,180.00 42,180.00 0 42,124.40 99.87% 合计 - 68,365.00 68,365.00 0 68,523.76 100.23% 17,473.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1、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0年9月20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 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8,380.00万元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偿还。 2、购买电影电视剧版权、服务器的情况 2010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版权、服务器等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000.00万元超募 资金购买7,500.00万元的影视版权及500.00万元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负载均衡设备;2011年4月14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版权、服务器托管服务等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84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版权、使用500.00万元支付服务器托管服务费用,同 时天津子公司以3,66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版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了影视《后宫.甄嬛传》、《大时代》、《宫》、《非诚勿扰》等52部作品的部分版权费11,300.84万元;天津子公司 已支付影视《藏心术》、《命运交响曲》、《爱上查美乐》等18部作品的版权费3,660.00万元,支付版权费共计14,960.84万元;支付483.53万元的服 务器托管服务费用;支付500.00万元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及负载均衡设备。 3、联合投资电视剧 2011年2月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联合投资电视剧获取网络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000.00万元超 募资金对外联合投资电视剧获取网络版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已经全数投入到项目当中。 4、投资天津子公司 2011年7月22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 2011年8月16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000.0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天津公司。截止 201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注入子公司。 2012年1月1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乐视网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用于影视剧网络版权采购。截 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了影视《唐宫美人天下》、《正者无敌》、《家产》等23部作品的部分版权费3,8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0年8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012.96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上述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了会审字[2010]6171号《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0年1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1年2月23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余款737.7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上述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投资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分年度投入及项目实施完毕账户存款利息及节余款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公司考虑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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