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启明信息: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22日 16:22:58 中财网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4)第110ZA0740-1号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启明信息)《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启明信息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
础上对启明信息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
结合启明信息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启明信息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启明信息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四年 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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