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立泰: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25日 19:36:4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14-00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3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
年9月1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50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98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19,643
万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5,364.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278.9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50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11,428.97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
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验字(2009)第0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108,775.93万
元,其中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154.67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95.37万元,募
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298.63万元,支付手续费6.3万
元,其中2013年度利息收入58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深圳
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本公司保
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八卦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
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活期存款
及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款余额共计10,795.3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
致。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备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


755901359510202

1,674,100.69

活期存款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


75590135958002535

14,000,000.00

通知存款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


75590135958002552

30,214,500.00

定期存款

小计

45,888,600.69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
支行

44201502800052532258

1,065,060.28

活期存款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
支行

44201502800052532258

33,000,000.00

定期存款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
支行

44201502800052532258

28,000,000.00

通知存款




小计

62,065,060.28



合计

107,953,660.97







三、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核算说明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投资技术中心大楼实验室及各类仪器设备,
用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以满足新产品研发及产品工艺改进的需要,但该项目无
法直接产生效益,相关效益无法单独计算。该项目的投资将增加公司研发所用
资产设备,提高公司新药研发能力及产品工艺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技术
保障。项目建成相关资产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相关资产折旧会影响经营利润,但
同时将促进新药产品上市、提高生产效率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的营业
收入与利润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补充各募集资金
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推广等所需的资金,将间接的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或生
产工艺水平,提高公司的产品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加强营销推广,增加营
业收入,该项目的直接效益则无法单独计算。


(3)新药研发项目,主要用于新药产品或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通过加大研
发投入,加快研发进程,促进新药上市,取得专利技术,保持公司创新与持续
发展。该项目的投资无法直接产生效益,相关效益无法单独计算效益。该项目
的实施将增加研发费用支出,取得专利技术等形成无形资产,会影响经营利润,
但同时也将通过新产品、新技术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并增强公司
盈利能力。


(4)竞拍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工业用地和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厂房及其配
套用房项目,该项目的投资无法直接产生效益,相关效益无法单独计算。通过
上述土地及厂房的购置可满足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新的生产场地及其配
套用房的需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该等项目购置的土地厂房建设完


工投入使用后,相关的资产折旧或摊销会影响经营利润,但同时将有利于产品
生产规模的扩大,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




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说明

(1)关于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和帕米膦酸二钠及其
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延期说明

2010年,在当时公司业务高速发展、宝安生产基地可提供改扩建或新建车
间的场地有限的背景下,为保证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和
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竞拍取得工业用
地,并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受项目规划、设计及办
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影响,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和帕米膦
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达到使用状态时间均延后到2012年9
月。(详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的制剂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并顺
利通过欧盟认证,并于2013年3月拿到了国内GMP认证证书,产品线逐步转
移中,现对其车间生产产品进行放大批量的验证和稳定性试验,预计2014年完
成产品线的转移工作并开始产生效益。


2011年8月,公司取得注射用比伐芦定的生产批件,比伐芦定制剂与帕米
膦酸二钠制剂剂型相同,均为冻干粉针剂,可共用生产设备、设施,因此公司
计划对帕米磷酸二钠制剂生产车间进行调整,建成帕米磷酸二钠制剂和比伐卢
定制剂可共同使用的生产车间。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项目名称由原来的“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帕
米膦酸二钠其制剂、比伐芦定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并经2012年4月
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帕米膦酸二钠其制剂、比伐
芦定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可达到使用状态时间将延后至2013年12月。截
至2013年12月底,该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进入验证阶段,预计2014年上半
年完成验证工作并开始逐步投产。



公司已完成宝安基地的现有冻干粉针车间改造升级,根据市场和产品推广
情况,可满足帕米磷酸二钠制剂及比伐芦定制剂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前的产能需求,项目建设延迟不会对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2)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说明

2010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中的原料药生产
项目已建成投产,受场地所限,制剂生产项目尚未投建。2011年2月,公司竞
拍取得惠州大亚湾西区荷茶地段工业用地,计划用于致敏性及其他药物的生产、
研发。为避免重复建设,同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的要求,拟对致敏性产品生产场地进行统筹规划。因此当时未能确定该项目可
达到使用状态的时间。(详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2011年,国家开始对抗生素合理化使用进行引导,国家卫生部发布了《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抗生素行业发展导向明确。截至
目前,公司头孢产业化项目的原料药车间已建成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原有
制剂车间经多次技术改造和升级后,产能可满足市场需求。为控制募集资金投
资风险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了头孢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项目
总投资额由16,460万元调整至9,660万元。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
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并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2年3月12日,已投入9506.26万元,剩余6953.74
万元;调整后,本项目投资将剩余153.74万元,用作结清项目的工程、设备尾
款等,缩减的投资额6,800万元用作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致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产生效益。


(3)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说明

由于新药研发周期较长且存在较多不可预见因素,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
发项目目前仍处于三期临床实施阶段。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结余募集
资金6800万元用于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见附表2。


公司计划投入7700万元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其中使用募集
资金6800 万元,自有资金 900 万元。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
的议案》,并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物医
疗产研楼用于建设公司重点研发的生物医疗产品的产业化基地,该产品目前处
于临床试验阶段,进展顺利,需尽早建设生产车间进行 GMP 认证,以保障研
发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成品生产的产业化。目前,工程项目尚在实施中。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1、为提高公司整个营销网络的科学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本公司拟将营销
网络扩建工程项目中广州、长沙的部分营销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移至深圳,2009
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将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中广州、
长沙两地的部分营销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移至深圳并建设深圳营销中心。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原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为:在深圳建设营销
中心、在北京、上海各建立一家分公司,并购置写字楼(上海、深圳写字楼已
购置)。该议案已经2012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


2、公司于2010年5月成功竞拍取得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编号为
G13115-0104 的工业区地块,用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2010年5月29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
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变更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
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制
剂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实施地点由制药一厂厂区、制药二厂厂区变更至坪山
新区坪山街道的工业区地块。



2010年8月,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的工业厂房及
其配套用房。2011年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硫酸
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惠州大亚湾石化大道
西42号的工业厂房。


3、2010年5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
方式由投资建设大楼变更为租赁方式,实施地点由制药一厂厂区变更为深圳市
宝运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厂房;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技术中心
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投资建设大楼变更为租赁方式。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置换募集资金情况

2009年1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先利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之
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截至2009年9月6日,公司
已利用自筹资金4,128.74万元对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
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该自
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及金额业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2010年2月
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2010年2月2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置换事项。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


为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09年9月29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
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的议案》,共计划使用超额募集资金23,260.82万元补充募
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用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
目流动资金22,217.54万元。


2、用超额募集资金增加对子公司投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有利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领域和提高行业竞争
力,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信
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利用超额募集资
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1,800万元;201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
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0年底前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
东信立泰增资合计8,8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山东信立泰增资款8,800
万元已使用完毕,一期、二期建设均已完成并完成试生产及产生效益。2010年、
2011年、2012年超募部分分别实现效益615.97、875.94、1,186.98万元,2013
年实现效益1,211.1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3,890万元。


(2)2010年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利
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截至
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超额募集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
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


(3)2011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在惠州大亚湾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截止2011年12月
31日本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向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


3、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

为加快药品研发进程,促进新产品尽快上市,以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及持
续盈利能力,201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6,000 万元投入新药研发的议案》,截至2013年12月31
日,公司已利用超额募集资金投入新药研发6,000万元。


4、用超额募集资金竞拍生产厂房及用地

(1)2010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以内参与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一工业用地竞拍
的议案》,利用超额募集资金竞拍取得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宗地号为
G13115-0104的使用权,实际成交价格3,104.95万元。


(2)2010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超额募集资金7,000万以内参与惠州市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竞拍
的议案》,利用超额募集资金竞拍惠州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实际
成交价格6,852.35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说明。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114,278.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800.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154.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8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775.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95%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
业化项目

否 *

16,520.00

16,520.00

1,560.75

16,520.00

100.00%

完成







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
术产业化项目



16,460.00

9,660.00

10.14

9,606.53

99.45%

完成

2,072.69





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比伐芦定
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否 *

5,646.00

5,646.00

4,278.28

5,610.80

99.38%

完成







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

否 *

5,500.00

5,500.00

0.00

5,500.00

100.00%

完成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

4,261.70

4,261.70

0.00

4,261.70

100.00%

完成







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



3,688.00

3,688.00

1,883.80

3,314.61

89.88%

注2







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
设项目

***

-

6,800.00

2,364.25

3,987.45

58.64%

注3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
金项目

***

-

23,260.82

9,567.95

22,217.54

95.51%

注4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



-

6,000.00

0.00

6,000.00

100.00%

完成







增资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项目

***

-

1,800.00

0.00

1,800.00

100.00%

完成

1,211.11





增资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项目

***

-

7,000.00

0.00

7,000.00

100.00%

完成

增资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
限公司项目

***

-

2,500.00

0.00

2,500.00

100.00%

完成



不适用



新药研发

***

-

6,000.00

1,489.50

6,000.00

100.00%

完成



不适用



竞拍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一工业
用地

***

-

3,104.95

0.00

3,104.95

100.00%

完成



不适用



出资惠州信立泰

***



4,500.00

0.00

4,500.00

100.00%

完成



不适用



竞拍惠州市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
配套用房

***

-

6,852.35

0.00

6,852.35

100.00%

完成



不适用



合计



52,075.70

113,093.82

21,154.67

108,775.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的制剂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并顺利通过欧盟认
证,并于2013年3月拿到了国内GMP认证证书,产品线逐步开始转移,现对其车间生产
产品进行放大批量的验证和稳定性试验,预计2014年完成产品线的转移工作并开始产生效
益。


(2)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仅对建成投产的原料项目计算收益。2009
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实现收益1680.66万元、3222.53万元、-642.41万元和
1251.30万元,2013年实现收益2072.69万元,累计实现效益7584.77万元。


(3)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比伐芦定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
议案》,项目名称由原来的“帕米膦酸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帕米
膦酸二钠及其制剂、比伐芦定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原计划2012
年9月调整为2013年12月,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已完成,进入
验证阶段,预计2014年上半年完成验证工作并开始投产,目前尚无法计算项目效益。


(4)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投资已完成,已建成部分有效促进公司心血管专科药等制剂产品
的销售收入增长,公司2011年制剂收入108,352.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64%,2012
年制剂收入146,752.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44%,2013年制剂收入198,076.1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4.97%。


(5)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满足公司新产品研发和工艺改进的需要。


(6)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正在三期临床实施阶段。


(7)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该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生物
医疗的整体研发、临床实验的进展情况分阶段进行。


(8)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项目系补充经营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在募集资金项
目效益中综合体现。


(9)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的增资已完成,生物医疗的研发进程顺利推进,现
已处于临床实验阶段。


(10)新药研发项目主要用于本公司新药技术的研究,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11)竞拍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的工业用地及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厂房等主要用于本公司生
产基地建设筹备用地,部分项目在建设中,其中大亚湾部分更新改造后的厂房于2013年逐
步转移部分生产线,项目效益在其他项目及公司整体收益中综合体现。


(12)注资成立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主要是购买厂房和建设原料生产基地,目前项目正在
建设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为62,203.27万元,其中已确定使用用途的金额为61,018.12万元,截至2013
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59,974.84万元,使用用途及项目进展见上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1)2009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营销
网络扩建工程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将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中广州、长沙两地的部分
营销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移至深圳并建设深圳营销中心;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营销网络实施地
点最终确定为深圳、上海和北京三地,其中深圳为营销中心,上海和北京设分公司。


(2)2010年5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帕米膦酸
二钠及其制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变更硫酸氢氯吡格雷原
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帕米膦酸二钠制剂项目的实施地点变
更至深圳坪山新区街道的工业地块;将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中新建
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及其配套部分变更至坪山制剂基地;

(3)2011年1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硫酸氢氯吡格
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硫酸氢氯吡格雷原料药及其制剂产业
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惠州大亚湾石化大道西42号的工业厂房;

(4)2010年5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技术中心
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宝
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厂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0年5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租赁深圳市宝
运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厂房并改建成技术中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截止2009年9月6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4,128.74万元对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
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

2010年2月6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
资金项目的资金置换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额为5,503.04万元,其中准备用于募集
资金项目投资3,274.61万元、用于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项目1,043.28万元,
均以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于银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2009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
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0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7000
万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0年底前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向山东信立泰增资合计8,800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山东信立泰增资款8,800已使用完毕,并产生效益,2011年全年
超募资金投资山东信立泰部分共产生效益875.94万元,2012年产生效益1,186.98万元,2013
年产生效益1,211.11.万元。


(2)2010年2月6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
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
利用超募资金向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


(3)2010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投入新药研发的议案》,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超额募集资金投
入新药研发支出6,000万元。


(4)2010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
资金4000万以内参与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一工业用地竞拍的议案》,公司利用超额募集
资金竞拍取得深圳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宗地号为G13115-0104的使用权,实际成交价格
3,104.95万元。


(5)2010年8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7000万以内参与惠州市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竞拍的议案》,公司利用超额募集
资金竞拍取得惠州大亚湾一工业厂房及其配套用房,实际成交价格6,852.35万元。

(6) 2011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在惠州大亚湾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截至2011年03月31日,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向惠
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


(7) 200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
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23,260.82 万元用于补
充募集资金项目的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项目
流动资金22,217.54万元。


(8)2009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
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09年利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6,000
万元。


(9)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
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结余募集资金6,800万元用于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3,987.45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头孢呋辛钠舒巴坦钠研发项目因研发的不确定性较强,受政策影响较大,目前仍处于三期临床实施阶段。


注3: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系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变更,缩减其投资总额用于本项目。


注4: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项目的进展和资金的需求情况使用。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统计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

盐酸头孢吡肟、头孢
西丁钠高新技术产
业化项目

6,800.00

2,364.25

3,987.45

58.64%

注1







合计



6,800.00

2,364.25

3,987.4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在公司产能满足头孢西丁钠、头孢吡肟制剂的市场需求情况下,暂无扩大头孢西丁、头孢吡肟制剂产能的必
要。为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头孢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由16,460万元调整至
9,660万元,缩减的6800万元用于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


公司于2009年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立泰生物医疗工程有限公司,并开始进行生物医疗产品的研发工作,
并已取得“冠脉支架”、“药物洗脱支架的喷涂装置”两项专利授权。根据公司研发进程,需要建设生物医疗产
品生产基地,作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以及车间GMP认证,以及成品生产。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丁钠高新技
术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生物医疗产研楼及其配套设施的议案》,并经2012
年4月20日本公司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1:坪山生物医疗产研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依靠募投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共同完成,由于相关机器设备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该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生物医疗的整体研发、临床实验的进展情
况分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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