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宙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3月25日 19:47:13 中财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宙邦”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宙邦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385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782,7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1,546,686.78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731,183,313.22元,并于2009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
月30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4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新宙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新宙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0年1月,新宙邦与华泰联合证
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工业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根据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分别于2010年7月和2013年1月,与华
泰联合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与华泰联合证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0039291051000267795

-

150,000,000.00

1年期定期存款

0039291051000267795

-

56,000,000.00

6个月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755915137210303

-

705,515.81

活期存款

8100126782

1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8100126783

10,000,000.00

-

三个月定期存款

8100126784

25,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存款

8100126785

35,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坪山支行

764057923706

-

23.64

活期存款

756257977847

-

16,587,100.00

3个月定期存款

756257977847

-

15,903,180.00

6个月定期存款

820206207808027001

183,313.22

-

活期存款

1655598

6,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1655599

3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存款

1963876

75,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1655600

8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1963877

5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1963878

5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大工业区支行

44201611600052504485

100,000,000.00

155,976.78

活期存款

44201611600049004485

-

14,427,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493658227700

-

6,980,331.80

活期存款

480658238003

-

2,500,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1750333881

10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8629364450

30,000,000.00

-

六个月定期存款

8629364451

3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8629364455

4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8629364456

4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8629364457

20,000,000.00

-

一年期定期存款

合 计

-

731,183,313.22

263,259,128.03

-



三、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公司共计投入募集资金7,483.21万元,其中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投资项目投入1,352.49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入6,130.72万元。截止2013
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6,325.91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4,334.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1,183,313.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832,115.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1,271,907.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铝电解电容器化学
品项目



92,000,000.00

97,326,100.00

-

98,320,465.55

101.02%

2012-4-30

19,821,909.81





2、锂离子电池化学品
项目



62,000,000.00

65,168,600.00

-

66,129,745.17

101.47%

2012-4-30

23,458,971.85





3、固态高分子电容器
化学品项目



19,000,000.00

55,356,400.00

-

55,827,926.42

100.85%

2012-4-30

3,522,429.77





4、超级电容器化学品
项目



14,000,000.00

29,148,900.00

-

29,753,245.41

102.07%

2012-4-30

13,395,430.59





5、新型电子化学品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18,000,000.00

18,000,000.00

13,524,878.80

18,000,000.00

100.00%

2013-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5,000,000.00

265,000,000.00

13,524,878.80

268,031,382.55

-

-

60,198,742.02

-

-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50,000,000.00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南通化工园区新型
电子化学品项目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61,307,236.27

116,879,797.27

77.92%

2014-6-30

不适用

不适用



3、惠州宙邦新型电子
化学品二期项目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

16,360,728.00

10.91%

2014-9-30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50,000,000.00

410,000,000.00

61,307,236.27

243,240,525.27

-

-

-

-

-

合 计

-

555,000,000.00

675,000,000.00

74,832,115.07

511,271,907.82

-

-

60,198,742.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1、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在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化工行业的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前置审批时间延长;同时,
在总结惠州基地投产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对该项目的部分工艺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导致设备安装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因此,将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完成时间调整至2014年6月30日。目前该项目设备安装工作已经基本完工,预计2014年6月份可达到试生产状态。

2、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关于二期项目的建设方案已经基本就位,但因项目用地尚未完全交付而未有进展,公
司何时可取得政府交付的土地尚存在不确定性,因而项目进度尚无法准确估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2010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
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0年5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实施的议案》、《关于惠州宙邦新型电
子化学品二期项目实施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以下安排:
(1)公司拟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包括新型环保溶剂和导电高分
子材料两个子项目。二期项目选址紧邻公司募投项目,预计占地面积37,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新型环保溶剂投资6,800万
元,导电高分子材料投资8,2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电容器化学品和锂电池化学品两个子
项目。项目预计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21,500万元,其中电容器化学品投资9,500万元,锂电池化学品投资12,000万元。项目计
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15,000万元。

3、201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
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追加对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
超募资金6,00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6000万元。

5、惠州大亚湾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项目1、2、3、4)实际投资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303.14万元,原因是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一次性划入项目对应的监管账户,监管账户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也被一并使用。

6、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作出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5,618.33万元。

上述用途1已经实施完毕,用途2(1)、2(2) 正在实施之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购地款1,1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不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支出
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新宙
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4]002370号)。该报告认为:新宙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宙邦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13年度,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
对新宙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
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新宙邦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
至2013年12月31日,新宙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创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保荐代表人签名: 毛成杰 李俊旭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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