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利股份: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62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4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18元。截至2011年5月18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475,200,000.00元,扣除 发行费用34,612,3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40,587,640.00元。 截止2011年5月1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21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5,921,363.80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6,688,074.6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4,703,347.9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1,218,015.85元。截止2013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2,008,515.59元,累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 入17,342,239.3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 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 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 金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安 徽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84211279262,用于“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 扩产项目”;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51900011710902, 用于“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合 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账号551900011610112,用于“年产3万吨聚 氨酯树脂建设项目”;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41301000018170183417,用于超募项目“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 革建设项目”。该四项账户仅限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平安证券、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合肥 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新材料”)进行增资,其后由子公 司落实具体使用,故2011年3季度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原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 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51900011710902”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专项 用于“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的5100万元募集资金,转存于安利新 材料在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51900011610112”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平安证券和安利新材料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 184211279262 239,404,000.00 11,252,352.99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341301000018170183417 109,863,640.00 19,599,515.77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341301000608510013271 2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341301000608510013271 1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341301000608510013271 10,00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0011710902 40,320,000.00 4,701,783.90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001178000220 10,000,000.00 六个月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001178000217 5,00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0011610112 51,000,000.00 6,454,862.93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 55190001168000199 5,000,000.00 三个月定期存款 合 计 440,587,640.00 102,008,515.59 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058.76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11,121.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35,592.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态功能性聚氨 酯合成革扩产项目 否 23,940.40 23,940.40 4,854.61 23,433.21 97.88 * 1,991.35 不适用 否 2、年产3万吨聚氨 酯树脂建设项目 否 5,100.00 5,100.00 1,550.77 4,158.48 81.54 * 588.97 不适用 否 3、企业技术中心创 新能力建设项目 否 4,032.00 4,032.00 659.80 2,276.62 56.46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33,072.40 33,072.40 7,065.18 29,868.31 90.31 - 2,580.32 超募资金投向 1、年产2200万米生 态功能性聚氨酯合 成革建设项目 否 10,986.36 10,986.36 4,056.62 5,723.83 52.10 * -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 10,986.36 10,986.36 4,056.62 5,723.83 52.10 - - 合计 - 44,058.76 44,058.76 11,121.80 35,592.14 80.78 - 2,580.32 *未达到计划进 度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 目) 一、关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根据规划,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位于新建的安利工业园。虽因前期基建相关审批项目多、程序长,影响了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进度,募投及超募项目进展基本顺利,本表投资进度为项目付款进度,建设进度情况具体如下: 1、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计划18个月建成投入,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 2、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计划18个月建成投入,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 3、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18个月建成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部分分析、检测和开发试验仪器和设备订购 并投入使用,研发楼主体工程已完成,正推进内部装潢和专项设计建设,计划2014年建设完成; 4、超募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计划18个月建成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已基本完成厂房、仓库、锅 炉房等设施建设,有1条湿法生产线设备正进行安装、调试,其他3条湿法4条干法生产线计划2014年3季度建设完成。 二、关于未达到预计收益的说明 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扩产项目、年产3万吨聚氨酯树脂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系受项目进度影响,虽已投入 运行,但未达产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用全部超募资金10,986.36万元投资“年产2200万米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合成革建设项目”,截 止2013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5,723.8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668.81万元,该事项已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100055号《关于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11年9月30日, 募集资金项目的先期投入已经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定期存单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