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安利股份:关于2014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互保情况概述 1、互保基本情况 为发挥一体化优势,协同发展,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与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新材料”或“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获取更好的经 济效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利新材料继续建立互保 关系,互为对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双方在约定的额度内 可一次性提供担保,也可分数次提供担保;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等。 2、控股子公司安利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合肥 法定代表人:姚和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4,145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树脂和聚氨酯合成革用助剂、添加剂、表 面处理剂等精细化学品及其它化工原料。 目前股权结构:本公司占65.21%股权、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H.K.)LTD.)占17.90%股权、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16.89%股权。 2013年度财务和经营情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安利新材料总资产为21,444.65 万元,净资产为14,208.48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570.86万元,净利润 1,503.51万元。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计划 2014年,公司拟继续为安利新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6,900万元,计划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元) 贷款银行 合肥安利聚氨酯 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 2300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1600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合 计 6,900 以上担保计划是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计划,为确保公司与 安利新材料互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最高额为6,900万元的担保额度前提下,根据安利新材料与各金融机 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 法律文件,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在约定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不再单独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安利新材料为安利股份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计划 2014年,安利新材料拟继续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 反担保,担保和反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担保和反担保期限计划为一年。 具体情况为: 1、安利新材料2014年为安利股份提供担保的计划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元) 贷款银行 安徽安利合成革 股份有限公司 4000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16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3000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合 计 23,000 2、安利新材料2014年为安利股份提供反担保的计划 被担保单位 被反担保单位 反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万元) 安徽安利合成革 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信用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 2,000 上海浦发银行合肥 分行 合 计 2,000 以上担保和反担保计划是安利股份与相关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计划,实际担 保和反担保金额仍需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 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安利新材料其它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鉴于安利新材料是安利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双方是互保关系,且控股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的担保金额大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所以,控股子公司的其它股东未向其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以上公司2014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六、安利股份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 12月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 总额为5,3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的比例为6.22%,本次拟提供担保总额为最高额人民币6,9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3 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8.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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