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招商轮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4[01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 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 3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招商 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召开。 监事会主席吴振勤女士、监事刘志民先生、监事王向阳先生出席 了会议。公司总经理谢春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财务部总经 理王有良先生、财务部副总经理李佳杰先生、审计(稽核)部高级经 理林旗女士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年报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3年度经营财务状 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及审 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 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经营单 位和业务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 度并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 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议案 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为自有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 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 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一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一定额度内向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相关 产品的合同条款未发现不符合市场原则、显失公平或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交易本身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参照 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对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投资BG LNG 船项目融资出具出资承诺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CLNG公司出具出资承诺函的议案, 履行了必要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宏先生、刘清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 的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5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王宏先生简历 博士研究生。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企业规 划部总经理,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招商局亚太有限公司主席、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等职务。王先生201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刘清亮先生简历 会计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财会专业及广东社科院研究 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后获澳大利亚格林尼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局 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副总经理。历任漳州开发区电力公司副董事长、招 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招商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 圳蛇口外轮理货公司监事长、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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