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交银蓝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
交银施罗德 蓝筹 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 1 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 四 年 二 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7年7月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7】20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2007年8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 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高风险收益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2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3 二、释义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4 九、基金的转换 ................................ ..................... 56 十、基金的投资 ................................ ..................... 64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76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78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9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85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6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9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0 十八、风险揭示 ................................ ..................... 94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7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99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2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 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 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招募说明书: 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交银施罗 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 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 《证券法》: 指 2005 年 10 月 27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实施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 做 出的修订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 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 投资人: 指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 直销机构: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 直销 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结算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 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 登记结算机构: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 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 务的机构 ; 基金账户: 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的账户 ;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予以公告的日期 ;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 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 存续期: 指基金合 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日 / 天: 指公历日 ; 月: 指公历月 ;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 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的工作日 ;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段 ; 《业务规则》: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 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 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 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 向 有关销售机构提 交 申请,约定每 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 指定的 销售 机构 在 投资人 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扣款并 于每期 约定 申购 日 提交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元: 指人民币元 ;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买卖证 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 数 ;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 抗拒、无法 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 ,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人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 合规审核 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两 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 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 四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两 个专业委员会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公募基金(除 QDII )投资决策委员会、 QDII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 设督察长,监督检查基金和公 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投资研究条线下设权益部、固定收 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 、 量化投资部 、 跨境投资部 、投资运营部 。中央交易 室隶属总经理直接管理。市场条线下设产品开发部、营销策划部、零售理财部、 营销管理部、机构理财部、上海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 西部 营销 中心。营运条线下设财务部、基金运营部与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条线下设人力 资源部和行政部。监察稽核条线下设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法务部,由督察 长协同总经理直接管理。此外,根据业务需要,增设了战略发展部 、董事会 监事 会办公室 、总裁办公室 。 公司还下设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和交 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 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投资管理流程中, 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 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公司已经发行并管理了32只基金,包括1只货币 市场基金、9只债券型基金(其中2只为短期理财债券基金)、3只保本混合型基 金、4只混合型基金、15只股票型基金(其中2只为QDII基金,1只为普通指数型 基金,2只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2只为ETF联接基金)。 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公司有员工230人,其中53%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 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 长。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 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 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 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 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CPA,硕士学历。历任安达信(新加坡) 有限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信安资产管 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 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 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 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 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 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历。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 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森堡)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 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 渠道销售业务总监,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 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 任、瑞安经管中心主任,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 教授。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 济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 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 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 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 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 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工商管理、资讯管理双硕士。曾任职 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总裁 。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 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审计部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 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张科兵先生,监事,学士学历。历任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审计部 高级审计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部投资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 理部高级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 究部总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 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 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 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 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 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媚钗女士,基 金经理,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 1 2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2003 年至 2005 年在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 2005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 投资研究部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和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0 年 6 月 4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崔海峰 先生, 2008 年 9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3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李旭利先生,2007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26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项廷锋(投资总监 、基金经理 ) 战龙(总经理) 管华雨 (权益 投资总监 、 基金经理) 胡军 华 ( 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 、基金经理 ) 张科兵(研究 总监 )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 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 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 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 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 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 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 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 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 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 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设计及实施公司合规审计计划,检查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情 况及监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 (8)法务部 法务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 益,评判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 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 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 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 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 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 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 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 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 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 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 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 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 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 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 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 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 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48,592.14亿元,较上年末 增长6.34%。2013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199.64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12.65%。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66%,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3.90%。利 息净收入1,87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净利差为2.54%,较上年同期 提高0.01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71%,与上年同期持平。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555.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6%。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 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台北设有10家一级 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5家 全资子公司,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4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 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 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7家,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 强。 2013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 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近30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3年 “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1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 强排名第50位,较上年上升27位;在美国《福布斯》2013年全球2000强上市企 业排行榜中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提升1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 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 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 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 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25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 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 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 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 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11只证券投 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 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 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 : 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 号渣打银行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 钱文挥 电话:( 021 ) 6105502 7 传真:( 021 ) 610550 5 4 联系人: 许野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 ( 021 ) 61055000 网址: www. fund001 .com , www .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 易平台网址:www. fund001 .com , www .bocomschroder.com 2 、 代销机构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 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傅育宁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6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 7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 800 - 830 - 8003 ,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gdb.com.cn ( 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 010 ) 65557083 传真:( 010 ) 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 010 ) 57092615 传真:( 010 ) 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 ) 68098778 传真:( 010 ) 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 1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 ) 63586210 传真:( 021 ) 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 网址: www.nbcb.com.cn ( 1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010 ) 66223584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谢小 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 1 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 0755 ) 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网址: www.sdb.com.cn ( 1 4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电话:( 025 ) 58587018 传真 :( 025 ) 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 96098 , 40086 - 96098 网址: www.jsbchina.cn ( 1 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健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 1 6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 0571 ) 85108309 传真:( 0571 ) 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 ( 0571 ) 96523 , 400 - 8888 - 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 1 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 1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 ) 38676161 传真:( 021 ) 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 1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 010 ) 8513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 8.com ( 2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 2 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 、 38 、 41 、 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 020 ) 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www.gf.com.cn ( 2 2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 ) 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2 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11 ,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 2 4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 ) 38565785 传真:( 021 ) 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23 网址: www.xyzq.com.cn ( 2 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2 6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 021 ) 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 2 7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021 ) 68634518 传真:( 021 ) 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551 网址: www.xcsc.com ( 28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 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 29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 ) 83290979 传真:( 025 ) 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 3 0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 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 0571 ) 85776115 传真:( 0571 ) 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服务电话:( 0571 ) 96598 网址: www.96598.com.cn ( 3 1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号 3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 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 3 2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 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 3 3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 ) 4979037 传真:( 0471 ) 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 ) 4960762 ,( 021 ) 68405273 网址: www.cnht.com.cn ( 3 4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 3 5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 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777 网址: www.gyzq.com.cn ( 3 6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 ) 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 0431 ) 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 3 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 ) 86768681 传真:( 0791 ) 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66 - 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 38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 ) 82558305 传真:( 0755 ) 82558355 联系 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39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 4 0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 4 1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 ) 68761616 传真:( 021 ) 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 4 2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 4 3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 ) 85863696 传真:( 0451 ) 82287211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