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同仁堂: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25日 20:20:50 中财网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4)第110ZA0879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同仁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同仁
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同仁堂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同仁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同仁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此页无正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涛







温凯婷

中国〃北京

二O一四年 三月二十一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120,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5
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
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1,205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20,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2,4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8,09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汇入本公
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01090365000120109040096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
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4.00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596.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
字(2012)第110ZA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存款金额为1,181,038,919.76元,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
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40,000.00元后,净额为1,176,098,919.76元,其
中:2012年利息收入为138,919.76元。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1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1.66万元,其中:经公司于2013年2月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492.12万元,该臵换已于2013年3月5日完成;公
司以募集资金支付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有关发行费用485万元;以募集
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314.54万元;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1,082.93万
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09,895.16万元。


二、募集基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12月24日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城支行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募集资金专户

1,098,951,563.5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968,187.63元(其中
2013年度利息收入10,829,267.87元),已扣除手续费31.00元(全部为2013年度
手续费),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9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臵换及直接投入情况

实际投入时间

项目

金额

大兴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土地款

65,981,800.00

2011年12月

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2年

前期投入

3,939,419.73

2012年

前期投入

3,145,404.40

2013年

工程款

10,000,000.00

2013年

合 计

-

88,066,624.13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4,921,219.73
元,该笔投入已在报告期内完成臵换;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3,145,404.40元,累计投资额为88,066,624.13元。


2、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准备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展开施工工作,但由于政
府主管部门对厂区雨水排水系统设计的要求,公司不得不对原设计方案依照新
要求进行调整,加之北京市加强污染治理、实行严格生态保护,也促使公司对
原有方案进行再论证。因此,工程项目图纸设计及施工方案在时间上出现延
期。


公司在获取项目所需全部审批文件后立即开始施工,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合规且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预计全部工程可于2015年底前竣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
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4)第110ZA0879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
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
意见如下:经核查,同仁堂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披露一致,不存在以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总额120,500

净额117,5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06.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06.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1)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2)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3)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4)=(3)-(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5)=(3)/(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17,596注(4)

117,596注(4)

-注(1)

8,806.66

8,806.66

不适用

7.49

2015年底



—注(2)



合计



117,596

117,596



8,806.66

8,806.66

不适用

7.4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审批标准驱严致公司修改设计方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公司以募集资金7,492.12万元
臵换截至2012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臵换已于2013年3月5日完成。


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臵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公司未承诺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投入金额。


注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仍处建设期,尚不能产生效益。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17,596万元,因此可承诺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需与实际净额保持一致,不存在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