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豪高新:2013年度审计报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内蒙古伊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 B+H 股上市公司。公司创立于 197 年 8 月,并于同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伊泰 B 股”(股票代码 90948 )。公 司于 2012 年 7 月在香港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伊泰煤炭”(股票代码 3948 )。目 前公司总股本为 325,40.70 万股,其中伊泰集团持有境内企业法人股 160,0 万股, 占公 司总股本 49.17% ,流通 B 股总计 132,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0.81%,H 股共发行 32,60.70 万股,占总股本 10.02% 。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 150401093 。 (二)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煤炭采掘行业 。 (三)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销售、矿山物资、农场种植、餐饮、 客房、旅游开发、旅游商贸、公路建设与经营、加油服务、太阳能发电、煤炭进口、煤矿 设备及煤化工设备进口 。 (四)主要产品 、劳务 公司以煤炭 生产经营为主业,铁路运输为辅业、煤化工为产业延伸 。 (五)公司基本架构 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煤炭运销事业部、物资供 应部、安全质量管理部、企业管理部、事业发展部、工程管理部、信息管理部、供电管理部、 生产事业部、环境监查部等职能部门 。 本公司设有 14 家分支机构,其中煤矿 10 个,酒店 2 个,煤炭运销公司 1 个和北京分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拥有 22 家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 9 家,控股子公 司 13 家 ;另有 5 家联营公司, 8 家参股公司。子公司主要情况见本附注“四、企业合并及 合并财务报表(一)子公司情况”部分;联营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见本附注“五、合并财务 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 9. 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 、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0 年修订 ) 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 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 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 :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 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 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 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 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 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 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 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 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 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 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 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 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 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 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 , 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值变动 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 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资本公积 。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 “ 未分配利润 ” 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 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 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 。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 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 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 短期间 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 3 )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 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 长 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 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 3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 4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若与债权人签 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 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 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 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 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 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 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 化标准为: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 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 (含 50% )或低于其初始 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 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所有者权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出的累 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 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 2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 值的,则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 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余额 10 %以上 的款项 之和。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1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信用良好且经常性往 来的客户,经评估信用风险 为极低的款项。 ( 2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不计提坏账。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 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 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 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 1 )企业合并 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二/(五)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 1 )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 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 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 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 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在持有投 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和其他投资变 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 2 )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 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 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 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 ( 其他实质上构成投资的具体内容和认定标准 为: 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 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 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 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 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 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缆子交易 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 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 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 报 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 计处理,企业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 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 要财务和经 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 在减值迹象时, 根据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长期股权投资 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 长期股权投资 的可 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 时 ,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 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 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后,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 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 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 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 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 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 后的入账价值。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 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 产之外,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及工作量法分 类计提,井建以生产量法、运输汽车以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 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公路无残值)确定折旧率;分类计提。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 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 - 40 年 3% - 10% 12.13% - 2.25% 机车 10 年 4% 9.6% 公路 20 - 25 年 5% - 4% 运输汽车 工作量法 3% 井建 生产量法 铁路 8 - 45 年 3% - 5% 2.16% - 12% 农用设备 10 - 35 年 3% 9.70% - 2.7% 其他设备 5 - 20 年 3% - 10% 19.8% - 4.5%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 2 )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 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4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 (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 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 装修间隔期间、剩 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本公司的在建工程 以 立项目 分类核算 。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 理竣工决算的,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 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 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 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 每月末平均加权平均数 乘以所占用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 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土地使 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及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 1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 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 2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 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 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3 年、 5 年或 10 年 合同 土地使用权 10 年- 50 年 土地使用证 采矿权 产量 可采储量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无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 ,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 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 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 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 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3 )无形资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 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在每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 价值依据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情况分摊至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 (十九)长期待摊 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 1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其它合理方法平均摊销。 ( 2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 3 )露天开采部分的拆迁补偿费和土地剥离费按产量法进行摊销。 (二十)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 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 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 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二十一)预计负债 1 .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 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 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 3 .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①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 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 ②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 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 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 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 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二十二)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具体确认原则为:根据合同规定,对于到场交货方式的,按煤炭发到客户并经双方验收 确定数量和质量指标后确认收入;对于汽运车板交货方式的,按客户在发运站或煤矿的装车 数量直接确认收入; 对于铁路直达交货方式的,按运到客户指定地点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 离岸平仓方式销售的,按装船数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 1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 2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 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 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1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 2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 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 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二十三)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按煤管站过站量提取维 简费、安全费计入生产成本,维简费按 10.5 元 / 吨提取,安全费按 15 元 / 吨提取。 维简费主要用于矿井(露天)开拓延伸工程、矿井(露天)技术改造、煤矿固定资产更 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矿区生产补充勘探、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以及矿井 新技术的推广等。 安全费用主要用于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抽放 系统、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供配电系统的 安全维护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等方面的投入。 (二十四)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 ,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 计量。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 成的暂时性差异。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1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 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 税负债可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 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 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 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二十六)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 1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 2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 额 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 收益 。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 1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 2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 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受到租赁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 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 的收益金额 。 (二十七)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 1 )公司已就该资产出售事项作出决议 ( 2 )公司已与对方签订了不可撤消的转让协议 ( 3 )该资产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 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 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 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 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 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 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按上述原则处理。 (二十八)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二十九)前期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差错。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三、税项 (一)公司 主要税种和税率 1.流转税及附加 税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 17 % 营业税 应税劳务 3 %、 5% 、 20 % 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 柴油 0.8 元 / 升;石脑油 1 元 / 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 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5% 、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2% 水利建设基金 营业收入 0.1% 资源税 煤矿销量 3.2 元 / 吨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原煤产量 8 元 / 吨; 12 元 / 吨; 15 元 / 吨 2.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本公司 15%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5%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15%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5%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 责任 公司 15%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5%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15% 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子公司 25% 3.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 90% 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 ,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 为 12% 。 4.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2 】第 12 号)的有关规定,自 20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 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 %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 减按 15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 年 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7 年修订)》和《中西部地 区优势产业目录( 208 年修订)》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按照 15 %税 率缴纳。 截止本报告期末《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尚未正式公布,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内 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同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符 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 年本)》,在 2013 年按照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 [2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8]362 号)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 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R20130501 )认定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自 2013 年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 2013 年 - 2015 年 ), 减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 币万元) (一)子公司情况 1.通过投资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 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煤 制油 ) 控股子公司 准格尔旗大路镇 煤化工 235,290.0 煤化工产品及其附属 品的生产和销售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以 下简称酸刺沟 ) 控股子公司 准格尔旗哈岱高勒 乡马家塔村 煤炭采掘 108,0.0 煤炭生产、销售; 矿 产品加工销售 内蒙古伊泰铁东储运有 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铁东储运 ) 控股子公司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唐公塔村 站台租赁 19,650.0 煤炭运输、销售;站 台租赁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 ( 以下简称伊泰 化工 ) 控股子公司 杭锦旗锡尼镇 109 国道北锡尼南路 化工生产 77,0.0 合成氨、尿素等化工 产品及其生产、仓储、 经营、销售 呼和浩特市伊泰煤炭销 售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伊泰销售公司 ) 全资子公司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甲兰营村 煤炭批发 5,0.0 煤炭批发 经营 北京伊泰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 以下简称生物科 技 ) 全资子公司 北京海淀区西直门 北大街 54 号伊泰大 厦中栋 0101 第 6 层 制药 1,0 .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准格尔旗呼准如意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 称如意物流 ) 控股子公司 的子公司 准旗大路镇东孔兑 村官牛犋 货物仓 储、装卸 10.0 货物仓储、装卸、铁 路运输代办;物流咨 询服务及铁路延伸服 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石油 化工 ) 控股子公司 准格尔旗大路区 润滑油销 售 3,0.0 许可经营项目:汽油、 柴油批发;石油气、 易燃液体、压缩气体 及液化气体、易燃固 体、自燃和遇湿易燃 物品批发、零售。一 般经营项目:润滑油、 化工产品销售;汽油、 柴油、石油气、易燃 液体、压缩气体及液 化气体、易燃固体、 自燃和遇湿易燃物 品、化工产品的进出 口。 内蒙古伊泰准东金泰储 运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 简称金泰储运 ) 全资子公司 的子公司 准格尔旗暖水乡 咨询 1,280.0 集运站业务咨询与服 务,集运站场地租赁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新疆能源 ) 控股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 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 1512 室 咨询 106,0.0 煤化工产品生产、销 售; 煤化工技术咨询、 煤炭技术咨询服务 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伊犁矿业 ) 控股子公司 察布查尔县伊南工 业园区 投资 10,0.0 对煤炭 开采行业的投 资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伊泰能源 ( 上海 ) 有限公 司 ( 以下简称伊泰上海 ) 全资子公司 上海市灵石路 咨询 5,0.0 能源 科技领域内的 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煤炭批发经营、 国 内 货物运输代理 ,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伊泰 ( 股份 ) 香港有限公 司 ( 以下简称伊泰香港 ) 全资子公司 香港湾仔港湾道 6 - 8 号瑞安中心 33 字楼 3312 室 国际贸易 美元 30.0 煤炭进出口、国际贸 易 伊泰雁栖 ( 北京 ) 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伊泰雁栖 ) 全资子公司 北京怀柔区雁栖经 济开发区杨雁路 88 号 服务、咨 询 5 ,0.0 销售机械设备;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科技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 内蒙古伊泰准格尔煤炭 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以 下简称准格尔运销 ) 全资子公司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 旗准格尔召镇忽吉 图村 煤炭销售 1,0.0 煤炭销售 乌兰察布市伊泰煤炭销 售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乌兰察布销售(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