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三聚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4-01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14年3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 业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林科先生所做的《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后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 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阚学诚先生、祁泳香女士、杨安进先生、郭民岗先生分别向公 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须提交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082.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1%;利润总额 24,380.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459.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2%,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0,175,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88%。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以及公司全体员工的一致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该议案尚须提交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 利安达审字[2014]第1052号《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的 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初未分配利润 为230,998,337.00元,2013年5月派发现金股利19,454,000.00元,公司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33,704,668.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70,466.82元后,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1,878,538.33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5,804,000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348,240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211,530,298.33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 公司总股本不变,剩余未分配利润211,530,298.3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3年年度报告全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 该议案尚须提交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利安达专字 [2014]第1032号《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3年度)》;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制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内部控制 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利安达专字[2014]第1033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我们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 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有效的执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 重大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关 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14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14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 用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 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 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综合考查利安达的业务 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等方面,我们认为利安达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 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刘雷先生、林科先生、 张淑荣女士、王庆明先生、任相坤先生、刘明勇先生、张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民岗先生、杨文彪先生、申宝剑先生、韩小京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的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全体董事对候选人逐个表决,均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 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 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苯乙烯工程 项目调整投资预算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实施3万吨/年苯乙烯抽提装置项目的议案》,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 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三聚”)实施“3万吨/年苯乙烯抽提装置”项目建 设,利用乙烯装置的副产碳八~碳九组份作为原料,抽提苯乙烯,项目总投资约 为2.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15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年产3万吨苯乙烯抽提装置”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5)。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工艺路线调整、用地地质条件较差等原因,导致本项目 在设备投资、工程建设以及与工程相关的费用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均有调整 和提高,同时由于预估差异、增项及变更、要素价格上涨、通货膨胀以及一些前 期不可预见的因素等原因,需增加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鉴于以上情况,大庆三聚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年产3万吨苯乙烯抽提 装置项目的投资概算进行了修订,拟将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由原约2.2亿元,调 整为约3.7亿元,增加投资预算约1.5亿元,大庆三聚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苯乙烯工程项目调整投资预算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4-014)。 该议案尚须提交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 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苯乙烯工程项目调整投资预算的议案》。 会议的时间、地点等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通过后, 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雷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 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州大行润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鑫正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长。刘雷先生通过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829.13万股;除在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与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林科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 业于北京钢铁学院(现更名为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协委员,2003 年被评为门头沟区科技拔尖人才, 2009年被评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优秀创业者, 公司多项专利发明人。曾任首钢第二线材厂专业员,中美合资波尔精细化工制品 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3月创立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兼总 经理;200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三聚创洁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 公司董事长、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林科 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86.00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 定的情形。 3、张淑荣女士:194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历 任北京海淀区副食品公司中关村基层店主管会计、北太平庄商场主管会计、北京 海淀区副食品公司财务科长、副总经理,北京科海集团副总经理,北京海淀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兼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监事、沈阳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大 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监事。张淑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5.09万股;除在控 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监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 所规定的情形。 4、任相坤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1983年青岛科技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原化工部西北化工研究院工作, 历任课题组成员、组长、项目负责人、科研处副处长、处长、副院长;2002年3 月起,先后担任神华煤液化技术部负责人、神华煤液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神华 煤制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煤炭直接液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神华煤制油化工 研究院副院长,神华煤制油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科技部国家高技术研 究发展计划(863)先进能源领域专家组成员、公司董事。2011年8月起担任公 司董事,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宝塔三聚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长。任相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 所规定的情形。 5、王庆明先生:1967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抚顺石 油学院,获本科工学学士学位。曾任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组组长、 技术质量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1年1月兼任福建联 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资)技术与规划部中方总经理;2011年1月18日起任 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兼任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王庆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6、刘明勇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豪力机械(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 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北京海淀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7、张旭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学院、空军驻天津 办事处。现任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旭先生通过北京中恒 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144.41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文彪先生:194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65年毕业于鞍山钢铁学校,炼焦化学工艺专业。1989年 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工业热工与热能利用专业。曾任北京首钢焦化厂、首钢炼 铁厂、首钢烧结厂、首钢总公司总调度室。现任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首 席专家;兼任国家环保部应急专家组成员、国家标准委员会炼焦技术分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山西太原煤气化集团首席安全生产技术专家、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泰焦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文彪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杨文彪先生已 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韩小京先生: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1982年毕业于湖 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任湖北蒲圻纺 织总厂、湖北咸宁机床厂、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事物中心。现任北京市通商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远东宏信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小京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韩小京先生已经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郭民岗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9年 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北京核仪器厂助力工程师、北 京华海新技术联合开发公司销售经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总监(证券事务);兼任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湘 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民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郭民岗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4、申宝剑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86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1991年毕业于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有机化 学专业。曾任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LPEC)炼制研究所, 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课题组长、研究室主任、副总工程师;重质油国家重 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催化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 石油大学新材料开放实验室主任;化工学院催化所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位 委员会委员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重质油加工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 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学院能源与催化系教授。申宝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申宝剑先生已经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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