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资源:2013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3年年度报告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 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8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3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9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0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2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2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2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9 12.2 存放地点 ................................................................................................................................. 59 12.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LOF)(场内简称:景顺资源) 基金主代码 162607 交易代码 1626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77,126,496.2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6-04-07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景顺资源”。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 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 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 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从业务 价值、估值、管理能力、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四 个方面结合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和估 值水平进行鉴别,选择目标股票构建组合。债券投资 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A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杨皞阳 李芳菲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3201816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 518048 100031 法定代表人 赵如冰 蒋超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 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32,384,616.09 -1,062,190,880.36 -369,906,379.57 本期利润 749,114,967.21 195,226,042.17 -1,810,064,385.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84 0.0212 -0.190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2.08% 3.16% -24.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57% 3.06% -22.8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82,847,197.58 230,522,124.15 1,327,364,426.8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59 0.0257 0.141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741,941,382.10 6,044,636,590.86 6,153,654,642.0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48 0.674 0.654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98.30% 164.99% 157.1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73% 1.13% -3.09% 0.90% -0.64% 0.23% 过去六个月 7.01% 1.22% 3.42% 1.03% 3.59% 0.19% 过去一年 12.57% 1.26% -7.44% 1.12% 20.01% 0.14% 过去三年 -10.50% 1.20% -18.56% 1.05% 8.06% 0.15% 过去五年 53.49% 1.37% 22.90% 1.23% 30.59% 0.1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98.30% 1.60% 101.51% 1.51% 96.79%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 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基金自2006年1月2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4月2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 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3 0.100 54,109,988.33 35,151,135.90 89,261,124.23 2012 - - - - 2011 0.250 146,798,961.32 98,923,952.48 245,722,913.80 合计 0.350 200,908,949.65 134,075,088.38 334,984,038.0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 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 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2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管 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 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景 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 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晖 本基金基金经 理,景顺长城支 柱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股票投资 部投资副总监 2006年12 月14日 2013年11 月21日 11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国 信证券,担任理财部行业研 究员、投资经理。2005年1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员、 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自 2006年12月起担任基金经 理。 陈嘉平 本基金基金经 理,景系列基金 基金经理(分管 2013年11 月22日 - 12 商学硕士,CFA。曾在台湾先 后担任兆丰金控兆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本部襄 景系列基金下设 之景顺长城优选 股票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成 长之星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景顺长城 核心竞争力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理、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室副理、德 盛安联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基金经 理、金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资深 副理;2007年11月至2010 年6月担任本公司国际投资 部高级经理职务。2010年12 月重新加入本公司,历任研 究员、资深研究员等职务; 自2011年12月起担任基金 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陈晖先生于2013年12月13日离任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陈嘉平 先生于2013年9月11日离任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本 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 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 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 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 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 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岗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 日内、3日、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 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投资策略,为全年展望偏多的思路,无重大变化。 2013年11月22日起,新任基金经理对本基金投资思路进行重新架构调整,主要投资思路说 明如下: 1.投资目标:招募说明书中说明,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 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两大投资主题自然资源优势与垄断优势不变。 2.行业配置思路上,希望筛选符合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阶段下的主流行业,因为这些主流行 业从市场化的发展上有其自发的内生动力,成长性较高,同时也是调结构受惠对象,拥有政策的 支持,配置上以分散配置为主。 3.选股重点将着重在: a)天然垄断—因为掌握重要生产资源或规模经济的效果所自然形成; b)竞争力垄断—在经营上因为竞争策略导致在某一生产环节上拥有突出明显的竞争优势,使 得公司得以垄断或控制一定的市场话语权和份额,这类企业通常会变成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这一 类的垄断,从产业价值链来看有原物料垄断、技术或专利垄断、工业设计垄断、生产管理(效率成 本规模)垄断、渠道或品牌上的垄断; c)长期而言,希望选出来的股票为中国的领导性龙头企业或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企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57%,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0.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2014年展望分项说明如下: 政策环境:从政府相关政策施行,我们开始比较明确的感受到本届政府对于“增长”与“调 结构”之间重要性的取舍;据观察,本届政府愿意牺牲超过可接受的经济增长目标的空间,来换 取更合理的经济增长环境与结构。调控泡沫的措施上表现出来最明显的有:1、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的成立(控件目或审批节奏);2、对金融市场的杠杆应用调整(调控可能不当的资金错配)。整体看 来,对经济长线是较有利,但要改革整体金融市场(金融体系或债券股票市场),市场化为最关键 的一步(很多人意见解读为在某个时点允许部份小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债券违约,而先决条件可能 就是存款保险的施行),这些在其他国家改革金融体系市场化过程都发生过,短期对股票市场是个 冲击,但中长期则是明显得利多。 股票市场:2014年股票市场,除上述金融体系市场化可能的短期冲击隐忧外,整体还是应该 朝偏多的角度观察。传统行业的周期价值股,目前的股价位置偏低,处于估值区间下缘,下行风 险有限,虽然预期报酬不高,每年的盈利增长10-15%左右,若估值能回到过去的估值中枢还会有 部分的估值恢复的报酬,但关键在于因为传统行业多是被调控的对象,缺乏利多的刺激,因此表 现的时间点较难以掌控。受惠调结构的成长股,历经10月的修正过后,大部分成长股的股价已经 位于估值中枢与估值下缘之前的吸引力区间。就行业来讲,目前属于中国经济增长成熟前的最后 一段,主要驱动力来自一线与二三线城市居民开始变得富有之后对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的要求, 具体体现在食衣住行育乐六大方面,而环保、医药、电子(软硬件)、传媒、装饰园林等五大行业 仍是未来3-5年的主流趋势行业。 成长股中每年子行业上的驱动力会有些细微调整;环保方面,从成长、利润率与竞争上来看, 污水处理仍优于其他环保行业,选股上小公司的基数较低可能造成成长较快的效果可能在今年发 酵;医药方面,历经2006-2010医保覆盖带来的就诊人次与就诊次数增加后(许多药的销售快速增 长),2011开始医改调整之路,抗生素滥用议题发酵,2012年是医药流通环节整改,2013年为医 药反商业贿赂,2014年及之后的两大主线议题将是:A.医保审核机制的推行,医生诊疗用药行为 将有明显转变,难以掌控的是推进时程;B.医疗体系架构的完整化,包含1、硬件—基层医疗设 施建设2、软件—提高基层院所的医生素质,建立医疗信心,也让医生的收入阳光化。电子方面, 过去三年电子硬件受惠智能型手机与平板计算机的渗透率提升,增长速度快,但2014年这方面的 增速将偏弱,只能期待某些功能提升带来的零组件变化(例如指纹辨识),并非全体增量上扬,另 外一个观察重点为可穿戴产品,成熟后可与手机比拟的可能每年全球14-15亿部销量是最大的亮 点,但关键目前功能性定位仍未清楚,比较可能做为手机搭配的零组件,还需观察。传媒部分, 2013年的涨幅亮眼主要来自三大部分,1、正常行业及公司每年提供的内生增长估计30-50%;2、 并购活动带来的利润增厚预期,估计30-50%;3、估值跳脱估值中枢位于估值区间上缘20-30%左 右。在2014年第二部分仍存在但估计力量会有所减弱,第三部分再向上(泡沫)的可能性也偏低, 虽行业亮眼,但整体估值压力较大,选股方面仍维持渠道方面偏向平台商,内容方面,挑选定位 明确,有机会发展成传媒大集团的公司。装饰方面仍是大行业小公司的市占率集中逻辑,基本面 无重大变化,公司盈利增速仍强,但估值受累于南京市长违纪事件偏低,期待消散后的估值回复 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 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 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 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 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 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 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 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 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 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 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 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 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 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 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 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 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 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 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 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 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 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 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 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 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 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实施了一次利润分配。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230,522,124.15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1月21日完成权益登记,本基金每10份 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元,详细信息请查阅相关分红公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582,847,197.58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 次应分配金额为266,192,308.05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月13日完成权益登记,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元,详细信息请查阅相关分红公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的 约定,对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 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 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 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093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 下简称“景顺长城资源垄断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景顺长城资源垄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 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 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 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景顺长城资源垄断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资源垄 断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陈熹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4年3月25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61,985,474.83 737,380,742.36 结算备付金 17,065,570.25 4,225,351.30 存出保证金 2,033,163.16 6,146,330.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883,792,655.05 5,273,187,128.51 其中:股票投资 4,833,797,655.05 5,273,187,128.5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9,995,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34,821,157.1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870,638.59 49,631,499.47 应收利息 7.4.7.5 1,808,357.35 150,473.5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1,738.11 9,470.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5,824,408,754.46 6,070,730,996.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9,287,014.37 8,200,577.55 应付赎回款 4,759,415.46 2,987,616.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53,146.32 7,135,846.42 应付托管费 1,208,857.74 1,189,307.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9,686,548.45 3,558,075.06 应交税费 19,054.30 19,054.3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53,335.72 3,003,928.19 负债合计 82,467,372.36 26,094,405.3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335,546,845.38 3,894,732,153.52 未分配利润 7.4.7.10 2,406,394,536.72 2,149,904,437.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41,941,382.10 6,044,636,590.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24,408,754.46 6,070,730,996.20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48元,基金份额总额7,677,126,496.2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08,624,594.87 345,838,728.56 1.利息收入 7,159,054.94 12,931,619.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558,414.13 4,264,923.59 债券利息收入 887,006.46 8,604,549.1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13,634.35 62,146.9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84,276,032.97 -924,538,605.6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605,932,636.73 -1,018,598,741.8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010,566.11 -47,25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77,332,830.13 94,107,386.1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216,730,351.12 1,257,416,922.53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459,155.84 28,791.90 减:二、费用 159,509,627.66 150,612,686.39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93,140,550.75 92,865,491.26 2.托管费 7.4.10.2.2 15,523,425.05 15,477,581.81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50,310,816.38 41,738,117.9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19 534,835.48 531,495.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49,114,967.21 195,226,042.1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749,114,967.21 195,226,042.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3,894,732,153.52 2,149,904,437.34 6,044,636,590.8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49,114,967.21 749,114,967.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59,185,308.14 -403,363,743.60 -962,549,051.7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302,232.67 23,222,312.94 59,524,545.61 2.基金赎回款 -595,487,540.81 -426,586,056.54 -1,022,073,597.3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89,261,124.23 -89,261,124.2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3,335,546,845.38 2,406,394,536.72 5,741,941,382.1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4,089,648,482.21 2,064,006,159.79 6,153,654,642.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5,226,042.17 195,226,042.1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4,916,328.69 -109,327,764.62 -304,244,093.3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578,112.15 11,486,255.08 32,064,367.23 2.基金赎回款 -215,494,440.84 -120,814,019.70 -336,308,460.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3,894,732,153.52 2,149,904,437.34 6,044,636,590.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义明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179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 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154,861,946.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8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于200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55,234,378.92份基金 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72,432.1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6]第24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8,634,653.00份基金份额于2006年4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 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拆分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07年7月26日进行了基金份 额拆分,拆分比例为2.301455159,并于2007年7月27日进行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类资产,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少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200指数(原名为新华富时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 指数×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 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 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场外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 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 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 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 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 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61,985,474.83 737,380,742.3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661,985,474.83 737,380,742.3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580,512,134.83 4,833,797,655.05 253,285,520.22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49,471,200.00 49,995,000.00 523,800.00 合计 49,471,200.00 49,995,000.00 523,80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