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潞安环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4年03月26日 04:02:25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4-00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肖亚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
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3月24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六人,其中独立董事钱
鸣高、金涌为传真表决;董事肖亚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
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四名监事列
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二○一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二○一三年度财务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2,885.98万元。


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及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进一


步增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未来发展
计划和经营目标,201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的资金
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日常流动资金、瓦斯抽采、整合矿井
技改、科技研发等资金支出。

独立董事认为:在当前的煤炭行业形势下,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
发展现状、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并听取独立董事的
意见,制定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制定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将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公司履行相
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告2014-006《二○一四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此案部分内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0.2.1 条
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王安民、翟红、王志清、徐贵孝、郭
贞红、孙玉福、刘克功、洪强、王观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
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根据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16,096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14,858万
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8,377万元;按个别确认法
对两户账龄期长、回收困难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6,480万元。期初
坏账准备余额为14,319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39万元。

2、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29,603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10,528万
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4,110万元,按个别确认法
计提坏账准备6,417万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8,844万元,本期计
提坏账准备1,684万元。

3、期末存货余额115,949万元,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
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6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10万元,
对以前年度积压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13万元,本期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510万元。

4、期末固定资产净值819,869万元,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原则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43万元。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
额1,249万元,本期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万元。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九)《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告2014-007《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


告》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关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由于业务需要,我公司需向多家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
我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单、保证金作为质押担保,或以我公
司信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具体签发银行及金额如下:
申请签发银行及金额明细表
单位:亿元

名 称

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0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潞安支行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安支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矿支行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

≤1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5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一)《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亿元;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潞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治潞矿支行追加综合授信额度10.6亿元,总授信金额21亿元;需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潞安支行追加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
总授信金额18亿元;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加综合
授信额度5亿元,总授信金额10亿元。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共计54.6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
办理流动资金营运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关于向浦发银行长治分行申请办理综合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
的综合业务,包括办理流动资金营运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含票据质押担保)、保函、保理(含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等,期
限为三年。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三)《关于为承贷单位办理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为支持整合煤矿等子公司发展,公司为其办理了委托贷款。现鉴
于承贷单位资金匮乏,目前无力偿还到期贷款,为继续支持承贷单位,
促进其发展,公司根据原委托借款合同,向承贷单位办理委托贷款展
期,展期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展期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承贷单位贷款明细表


单位:元

编号

借款单位

委贷金额

1

山西潞安长泰永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2

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000

3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

733,879,580

4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

1,095,255,220

5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

449,778,450

6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

248,992,500

7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

169,000,000

8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

75,000,000

9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

195,000,000

10

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

40,000,000

11

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28,500,000

12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开拓煤业有限公司

70,000,000

13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

139,917,115

14

山西本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0

15

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16

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忻岭煤业有限公司

35,000,000

17

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忻峪煤业有限公司

18,000,000

合计



3,908,322,8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0.2.1 条
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王安民、翟红、王志清、徐贵孝、郭
贞红、孙玉福、刘克功、洪强、王观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
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协议是关联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此项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加快公司整合矿井的建设步伐,有利于
公司煤炭主业发展扩大产能,有利于公司煤炭品种结构调整,符合公
司的长远利益。同意执行此项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关于为潞宁煤业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公司,为在宁武地区整合地方煤炭资
源,设立了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家
窑煤业”)。

目前,孟家窑煤业正处于技改扩建关键期,而其控股母公司潞宁
煤业资金运转较为紧张,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稳步持续开展,我公司拟
委托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潞宁煤业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万元),用于潞宁孟家窑
煤业技改项目,期限壹年。同时,孟家窑煤业应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办理授信手续,保证到期足额偿还贷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0.2.1 条
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王安民、翟红、王志清、徐贵孝、郭
贞红、孙玉福、刘克功、洪强、王观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
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委贷资金将用于潞宁孟家窑煤业技改项目,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此项协议的签订有利于项目建


设的,推进公司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执行此项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五)《关于山西潞安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
融服务的议案》
山西潞安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山西
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我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其中我公司出资3.33亿元,占出
资总额的33.33%,集团公司出资6.67亿元,占出资总额的66.67%。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与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展和加强公司所
享有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质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二○
一○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我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
本章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此项金融服务协议
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
服务:
1、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
司全部银行存款余额的70%;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
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
贷款利率。

2、办理公司与潞安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业务。

3、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



4、办理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

5、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6、为公司提供担保。

7、为公司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

8、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9、承销公司的企业债券。

10、办理保险代销业务。

同时,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行情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
否与财务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协议的同时由
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因山西潞安矿业集团为公司
控股股东,属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有关规定,此
项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签订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0.2.1 条
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王安民、翟红、王志清、徐贵孝、郭
贞红、孙玉福、刘克功、洪强、王观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
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金融服务是在双方充分协商、互赢互利基础
上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通过该项金融服务,公司将有利于推进资金的统筹安排和集约
化管理,有效增强企业内外部融资功能和财务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执行此项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六)《关于续聘二○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
务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2013年度确
定支付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年度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守职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
客观公正的出具了财务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
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
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二○一三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
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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