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刚泰控股: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27日 23:00:31 中财网




1

公司基本情况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刚泰控股公司)原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系 1992 年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
政局厦体改[1992]009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
以厦银(92)180 号文批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 1,4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2,903 万股。

1993 年 7 月,经厦门市体改委厦体改(1993)044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增资扩股到 5,003 万股。1993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票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94 年,公司按 10 送 1 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 500.30 万股,1995 年按 10 配 3 实际配售个人股
433.84 万股,1996 年 6 月,公司向社会公众股每 10 股送 2 股,向法人股每 10 股送 2 元,送股后
公司股本增至 63,429,080 股。2001 年,公司执行 2000 年利润分配方案“10 送 6 股,派现 1.5 元,
以公积金 10 转增 1.3422 股”。至此,公司股份增至 109,999,979 股,业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开元所(2001)内验字第 012 号验资报告。


1996 年 11 月,经公司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及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由“厦
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3 月,经公司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及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由“厦
门国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长沙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宇科技)
与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达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29,105,414 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华盛达控股,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96 元。相应的股权转让过
户手续已于 2003 年 9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华盛达控股
持有公司 29,105,414 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新宇科
技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2003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汕头市龙湖区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科技)
分别与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和浙江中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策创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创新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27%)转让给财务公司,转让价格 2.5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
法人股 5,873,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转让给中策创业,转让价格 2.52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人民币 1,481.61 万元。相应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于 2003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财务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
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策创业持有公司法人股 5,873,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成为公司
第三大股东;创新科技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


2004 年 7 月,公司由“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同年 7 月 12 日,公司取得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注册号为 3300001010737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1

公司基本情况(续)







2004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财务公司与中策创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财务公司
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转让给中策创业,转让价格 2.5 元/股,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策创业持有公司法人股 13,873,7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财务公司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


2006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流通股
42,221,459 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 4 股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 2.14 股对
价。转增股份后境内法人持有的非流通股 67,778,520 股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由 42,221,459 股增加至 59,110,043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6,888,563 股。以上变动后股本业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06]B-1022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盛达控股与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华盛达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22,760,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4%)转让
给刚泰集团,转让价格 6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3,656.5916 万元;2008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
二大股东中策创业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7,529,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转让给上海大汉三
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 6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4,517.5992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已
于 2008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2008 年 8 月 1 日,公司取得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30000000028774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徐建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888,563.00 元,总股本为 126,888,5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009 年 7 月 7 日,公司名称由“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刚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与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兰州大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2 年 8 月 14 日签订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 201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3 号)
和非公开发行 A 股公告等相关文件,公司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发行 127,626,944 股、向兰州大
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37,537,336 股、向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 22,522,402 股,合计定
向增发股份 187,686,682 股购买相关资产,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7,686,682.00 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314,575,245.00 元。公司于 2013 年 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

公司基本情况(续)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刚泰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 62,536,443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增发价 13.72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7,111,688.00 元,股本人
民币 377,111,688.00 元。




2013 年 11 月,经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名称由“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由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七
里河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完成上述变更的工商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矿业投资、贵金属制品的设计和销售,贵金属投资,货运代理,设
备、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仓储(除危险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
汽车(不含小轿车)、纸浆、纸及纸制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技术转让,商
品的包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建筑装潢工程承包(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
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7,111,688.00 元,股份总数 377,111,688
股。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
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承担责任。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

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2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3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3.3.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
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
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3.3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续)







3.3.3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续)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
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方在附注中
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3.4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
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如果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将此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3.3.5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政策进
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
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3.6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







按照上述 3.3.4 和 3.3.5 的规定对每一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
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多次
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4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公
司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
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净利润
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
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且其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
映。






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3.6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3.6.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
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








3.6.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
本位币,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
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
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单独项目列示。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
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
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7

金融工具







3.7.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7.2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
有能力。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该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
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7

金融工具(续)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7.3 金融资产的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
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
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
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
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
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
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3.7.4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
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7

金融工具(续)







3.7.5 金融负债的计量







金融负债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
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7.6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
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7.7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
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
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
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8

应收款项







3.8.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以上(含
5%)的款项;其他应收款——占其他应收款账面
余额 5%以上(含 5%)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
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根据账龄分析法
计提坏账准备。








3.8.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
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
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
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
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性质组合: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生
减值的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特征划分为若干组
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
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性质组合

个别认定法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8

应收款项(续)







3.8.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续)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含 2 年)

10%

10%



2-3 年(含 5 年)

15%

15%



3-4 年(含 4 年)

50%

50%



4-5 年(含 5 年)

70%

70%



5 年以上

100%

100%







3.8.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
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确认相应
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9

存货







3.9.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3.9.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
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模具等。








3.9.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
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3.9.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3.9.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0

长期股权投资







3.10.1 投资成本的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3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
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10.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
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
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初始投资成本中;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且经复核两者差额仍存在时,该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
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
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和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本公
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
位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在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范围内予以抵销,惟该交易所转
让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则相应的未实现损益不予抵销。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0.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
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
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10.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
值高于按照类似投资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认该项投资存在减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以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该项投资存在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
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11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成本
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
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
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
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
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
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
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2

固定资产







3.12.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12.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进行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
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
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
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
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
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12.3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矿山构筑物的折旧采用产量法,按其设计的估计生产量计提折旧外,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均采用
直线法平均提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估计折旧年限和预计残值率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5 年

5%

2.11-4.75



机器设备

5-15 年

5%

6.33-19.00



电子及办公设备

3-10 年

5%

9.50-31.67



运输设备

5-15 年

5%

6.33-19.00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12.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固定资产账
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
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14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
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
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
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5个月,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
期利息金额。






3.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探矿权、土地使用权及办公软件。探矿权支出以成本减去减值损失后的净额
列示,包括在现有矿床基础上发生的与技术及商业开发可行性研究相关的地质勘查、勘探钻井以及
挖沟取样等活动支出。在可合理地肯定矿山可作商业生产,并获得采矿权证后,将探矿权转入采矿
权。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
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本公司对无形资产中的采矿权自资源开采之日起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
摊销。








当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均低于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时,确认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6

研究与开发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
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
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3)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
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17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分
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期末商誉按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后的净额列示。






3.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9

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
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
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
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
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20

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3.20.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3.20.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实际采用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3.20.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公司股份支付计划实行情况描述公司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3.20.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
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1

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
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
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3.22

资产组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
决策方式等。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组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
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
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
确认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3.23

职工薪酬







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
费用。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
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4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
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
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3.24.1 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
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24.2 提供劳务







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
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
地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24.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25

借款







借款按公允价值扣除交易成本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于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偿还的借款为短期借款,其余借款为长期借款。






3.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
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
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
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
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
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
回的,不予确认。






3.28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3.28.1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28.2 融资租赁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
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
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29

套期会计







为规避某些风险,本公司把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公司
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不同套
期交易的策略。此外,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公司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检查有关
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




3.29.1 公允价值套期



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且符合条件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性。




当本公司撤销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或不再符合运
用套期会计的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3.29.2 现金流量套期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符合条件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
性。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将
在该项资产或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本公司预期原计入资本公
积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则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
金额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预期原
计入资本公积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




除上述情况外,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当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已行使或不再符合套
期会计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套期会计终止时,已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在
预期交易发生并计入损益时,自资本公积转出计入损益。如果预期交易不会发生,则将计入资本
公积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立即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30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3.30.1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发生如下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核准,本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矿
山资源开发业务。 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
固定资产分类核算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分类
核算进行相应调整。


2013 年 4 月 26 日,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通过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明细分类

-




















4

税项







4.1 本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企业所得税

25%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
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
余额计算)



营业税

5%



应纳税营业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教育费附加

3%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价格调节基金

1%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河道管理费

1%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资源税

5.2 元/吨



处理矿量



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 号)规定,黄金
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 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
为 50 克、100 克、1 公斤、3 公斤、 12.5 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
金),免征增值税。















5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5.1

子公司情况







5.1.1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


注册


业务性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
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比
例(%)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
报表





上海鸿玺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上海

投资行业

30,000,000.0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除经纪),财
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30,000,000.00

-

100

100





上海刚泰黄金饰
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上海

批发零售

50,000,000.00

黄金饰品、铂金饰品、珠宝首饰的
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
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50,000,000.00

-

100

100





德清刚泰黄金饰
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德清

批发零售

10,000,000.00

黄金饰品、铂金饰品、珠宝首饰批
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
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
项目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
工(凭资质经营)。


10,000,000.00

-

100

100





陇南恒瑞矿业有
限公司

全资子公


陇南

有色金属

20,000,000.00

矿产品加工、销售;地质咨询服务;
贵金属制品设计、生产、销售;贵
金属投资开发。


20,000,000.00

-

100

100





西和县汇鑫矿业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


陇南

有色金属

20,000,000.00

矿业投资、矿产品购销及相关信息
咨询服务。


20,000,000.00

-

100

100






























5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5.1

子公司情况









5.1.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


注册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
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的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比
例(%)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甘肃大冶地质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


陇南

矿业

60,000,000.00

矿产品加工及销售;水
文工程、环保工程的施
工及测量;地质咨询服
务;黄金开采,贵金属
制品设计、生产、加工
及销售;贵金属投资

60,000,000.00

-

100.00

100.00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