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能股份:审计报告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1992 年 6 月 24 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计调(1992)568 号文批准设立,由原申能电力开发公司改组而成。1993 年 2 月 22 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发法人营业执照,现本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017015,法定代表人为吴建雄。 本公司所发行的 A 股于 1993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5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第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国家股股东申 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部 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使本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2005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 根据本公司 2011 年 5 月 26 日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转增 3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的分配方案,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945,754,812.00 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 630,503,208.00 元,总计增加股本 1,576,258,020.00 元,送转后股本为 4,728,774,060.00 元。上述 股本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1]第 166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2 年 11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三十一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 司股份的报告》,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 4.5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0 亿元。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截止 2013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 176,735,744 股,并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 4,728,774,060 股减少至 4,552,038,316 股。上述股本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3] 第 2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公司所属行业性质和业务范围 本公司所处行业:服务业 经营范围:电力建设、能源、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及相关项目;与能源建设相关的原材料、高新 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 3、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供电、供热、石油及天然气开采、天然气管网输配、燃料销售、能源技术开发等。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它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在此基 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各项会计 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中期是指 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 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 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 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 关系的,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 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合并成本。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 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在母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并能有效地对其实施控 制,或者母公司虽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情况下,母公司通 过其他有效方式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实施有效控制时,将投资企业纳入合并范围。不能 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① 合并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在将其相互之间的 权益性投资与所有者权益中所持份额、债权与债务以及内部销售收入等进行抵销的基础上,按资 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② 对于本公司作为合并方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资产 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同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 按其账面价值计量。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年初至合并日 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年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 量。 ③ 对于本公司作为合并方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年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到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④ 对于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 子公司会计政策 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无重大差异。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因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②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③ 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 定义: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包括:本公 司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取得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初始计量: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 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 公允价值的取得方法:上市流通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按市场价格计算,不扣除交易成本; 非上市流通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按场外证券市场价格计算,场外证券市场是有促进购买 及变卖投资证券而不产生重大交易成本的市场机制。 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 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定义: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 初始计量: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 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 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 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 定义:委托贷款指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应收款项指销售商品或 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 初始计量:委托贷款按照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对外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委托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发放委托贷款时确定, 在该委托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 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收回或处置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委托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定义:指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委托贷 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初始计量: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 包含的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处置部分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⑤ 其他金融负债 定义: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包括:发行的债 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 初始计量: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外)的减值 ①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 金额的,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的,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 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经确认减值损失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经上升且与原确认损失的事项有关的,按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冲减资产减值损失。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性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 ③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若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 值以后得以恢复的,则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算参照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证 监会计字[2007]21 号)。 (5)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 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公司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 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6)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前五名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 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单项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组合的确定依据:按应收款项实际账龄作为组合确定依据。 账龄分析组合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 - 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3 年(含 3 年) 20.00% 20.00% 3-4 年(含 4 年) 30.00% 30.00% 4-5 年(含 5 年) 40.00% 4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标准、计提方法: 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不符合上述重大定义,但需逐项 认定可收回性的应收款项。 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单项分别进行减值测试,按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原材料、燃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在途物资。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产成品、燃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其他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月末按上月材料成本 差异率,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单项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除对外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债权转为股权所享有股份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时,则以投入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1)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采用权益法核算。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如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无 法可靠确定或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异较小,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的账面 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活动与合营方共有控制的,确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 制。 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订的,确定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 21、“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并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地产。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1) 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依据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 期末,如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按照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且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有形资产。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为固定资产: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8 年-35 年 0%-5% 2.71%-12.50% 通用设备 4 年-18 年 0%-5% 5.28%-25.00% 专用设备 4 年-20 年 0%-5% 4.75%-25.00% 运输设备 6 年-7 年 0%-5% 13.57%-16.67% 其他设备 3 年-18 年 0%-5% 5.28%-33.33% (3) 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 (4) 计价方法 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5) 后续支出 仅在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计入 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 21、“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5、 油气资产和累计折耗 (1) 油气资产包括: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等; (2) 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与油气资产相关的 勘探支出、开发支出、借款的利息、折价或溢价摊销、外币汇兑差额等费用,计入油气资产的成 本; (3) 油气资产的弃置成本:指在取得油气资产时,存在弃置义务的,按未来可能的弃置成本计算 的弃置费用的现值,并在油气资产使用的寿命内均匀摊销; (4) 累计折耗:油气资产折耗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油气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 年限制定其折耗率。 16、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计价: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 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借款的利息、折价或溢价摊销、汇兑损益等,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 (2) 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间点: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 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 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已计提的折旧额不再调整。 17、 油气开发支出 (1) 油气开发支出包括:为了取得探明矿区中的油气而建造或更新井及相关设施的活动引起的支 出。油气开发形成的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主要包括 ① 钻前准备支出,包括前期研究、工程地质调查、工程设计、确定井位、清理井场、修建道路 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② 井的设备购置和建造支出,井的设备包括套管、油管、抽油设备和井口装置等,井的建造包 括钻井和完井; ③ 购建提高采收率系统发生的支出; ④ 购建矿区内集输设施、分离处理设施、计量设备、储存设施、各种海上平台、海底及陆上电 缆等发生的支出 (2) 油气开发支出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转作油气资产。 18、 油气勘探支出 (1) 油气勘探支出包括:钻井勘探支出和非钻井勘探支出。钻井勘探支出主要包括钻探区域探井、 勘探型详探井、评价井和资料井等活动发生的支出;非钻井勘探支出主要包括进行地质调查、地 球物理勘探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2) 油气勘探支出属于探明可采储量的在勘探完井时转作油气资产,属于未探明可采储量的完井 时计入勘探费用。 1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 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具体各项无形资产的摊 销年限如下表: 类别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20 年 非专利技术 5 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作减值测试。 (4) 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 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原则进行处理。 20、 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的当月直接一次转入当期管理费用,其余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或规定期限 内平均摊销,包括: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21、 资产减值 (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成本 计量,投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②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单项投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投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上述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上述资产按照单项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定,以后会 计期间不得转回。 (3) 商誉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自购买日起将因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 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定,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2、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 资本化期间、暂停资本化期间的确认方法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 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项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 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4)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 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3、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列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对发生的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又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确认预计负债;如该合同是有 标的资产的,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再将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 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4、收入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该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 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⑤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 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即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 能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可靠地确定时 ),将 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13 (3)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和现金股利收入。在同时满足与交 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以及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时确认收入。利息收入金 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 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现金股利收入金额,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分 配方案和持股比例计算确定。 (4) 其他收入按有关制度予以确认:根据业务合同或协议,在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 并且与该业务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25、 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定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 ②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 所得税 (1) 采用资产负债表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的依据:如果在可预见的未来可以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将可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确认。 (3) 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的依据: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应纳所得税额和应交所得 税,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则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本公司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 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期本公司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四、主要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增值税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17%或 13%或 11%或 6%或 5% 营业税 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7%或 5%或 1% 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5% 河道管理费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1% 资源税 应税产品销售额 5%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1) 所得税说明 根据已取得的编号为 3100431304001036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上海石油天然气 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 2012 年度起为 15%,有效期自 2012 年至 2014 年止;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余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均为 25%。各公司按未来期间拟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负债)。 (2) 增值税说明 电力按收入的 17%计,热力按收入的 13%计,原油按收入的 5%计,燃煤按收入的 17%计,天然 气中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按收入的 5%计、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按收入的 13%计;现代 服务按收入的 6%计,运输服务按收入的 11%计。 (3) 城市维护建设税说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中,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按 1%计,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按 5%计,其他公司按 7%计。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子公司情况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资经营 上海 电力生产及销售 182,682.20 火力发电综合利用及开发 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资经营 上海 电力生产及销售 7,300.00 电力和热力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 上海 天然气输配 180,000.00 天然气管网输配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 上海 销售煤炭、燃料油 5,000.00 燃料销售 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 上海 电力生产及销售 123,300.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建设 上海申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经营 上海 能源技术开发、 咨询及转让 2,000.00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技术 开发等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经营 上海 电力生产及销售 30,000.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建设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资经营 上海 电力生产及销售 200,000.00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工程建设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合资经营 上海 原油及天然气开采 90,000.00 石油、天然气及相关产品的生产 经营 (续上表 1) 子公司全称 期末实际出资额(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 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3,072.88 - 40% 40% 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783.48 - 75% 75%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90,000.00 - 50% 50%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3,000.00 - 60% 60% 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80,145.00 - 65% 65% 上海申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 100% 100%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 100%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2,103.50 - 51% 51%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36,000.00 - 40% 40% (续上表 2) 子公司全称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 用于冲减少数股 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 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 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是 1,544,817,290.22 - - 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是 22,823,921.56 - -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是 1,221,019,449.56 - - 上海申能燃料有限公司 是 97,239,446.88 - - 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是 483,602,417.68 - - 上海申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是 - - -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 是 - - -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是 1,268,094,368.04 - -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是 1,770,555,916.44 - - 2、 本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期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润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 本公司 2013 年度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人民币, 已取得注册号为 31023000062913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当期纳入合并范围内。 3、 本公司将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本公司持有子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天然气管 网有限公司的股权虽未达到半数以上,但本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政策进行实质控 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408,186.43 135,006.79 银行存款 人民币 6,194,575,667.35 5,734,649,083.81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61,896.38 1,022.84 合计 6,195,145,750.16 5,734,785,113.44 注 1:期末存于关联方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36.13 亿元,明细详见附注八/5/(5)/①/注 2。 注 2:年初期末无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 种类 期末数 年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8,486,908.45 2,46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8,486,908.45 2,460,000.00 注 1:期末较年初增加 245.00%,主要系子公司上海申能星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票据增加所 致。 注 2:期末无已被贴现或质押的票据,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无已 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重要性分类 种类 期末数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475,720,691.46 92.22%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77,917,325.31 6.63%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0,792,836.89 1.15% 30,792,836.89 100.00% 合计 2,684,430,853.66 100.00% 30,792,836.89 1.15% (续上表) 种类 年初数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730,021,261.58 90.07%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6,285,279.65 7.62%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4,508,452.21 2.31% 30,512,861.52 68.56% 合计 1,920,814,993.44 100.00% 30,512,861.52 1.59% 注:期末较年初增加 40.38%,主要系子公司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177,917,325.31 6.63% - 146,285,279.65 7.62% - 1 至 2 年(含 2 年) - - - - - - 2 至 3 年(含 3 年) - - - - - - 3 至 4 年(含 4 年) - - - - - - 4 至 5 年(含 5 年) - - -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177,917,325.31 6.63% - 146,285,279.65 7.62% -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天然气销售款 29,555,074.40 29,555,074.40 100.00% 根据其回款情况预计无法收回 热力销售款 677,811.75 677,811.75 100.00% 根据其回款情况预计无法收回 热力销售款 559,950.74 559,950.74 100.00% 根据其回款情况预计无法收回 注: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依据为单项金额不符合上述重大定义, 但需逐项认定可收回性的应收款项。 (2) 本期无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大,但本期全额或部分收回、或转 回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 (3) 本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期末余额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5)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总金额比例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1,269,696,897.31 1 年以内 47.30% 上海市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1,000,067,706.38 1 年以内 37.2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8,319,546.09 1 年以内 3.29%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 66,309,213.68 1 年以内 2.47%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1,327,328.00 1 年以内 1.91% 合计 2,475,720,691.46 92.22% (6) 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总金额比例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1,269,696,897.31 47.30%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 66,309,213.68 2.47% 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公司 48,077,311.04 1.79% 合计 1,384,083,422.03 51.56% 4、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52,264,601.34 83.03% 163,811,826.13 97.31% 1 至 2 年(含 2 年) 47,149,922.43 15.52% 4,531,684.00 2.69% 2 至 3 年(含 3 年) 4,410,000.00 1.45%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303,824,523.77 100.00% 168,343,510.13 100.00% 注:期末较年初增加 80.48%,主要系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公司 非关联方 83,261,274.99 1 至 3 年 部分未到货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非关联方 70,102,514.81 1 年以内 未到货 上海市发改委崇明县电建办 非关联方 31,915,500.00 1 年以内 办理中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舒克(上海)管道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3,908,887.57 1 年以内 未到货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3,000,000.00 1 年以内 未到货 合计 232,188,177.37 (3) 期末余额中无预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单位的款项。 5、应收利息 项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委托贷款利息 276,672.00 7,062,207.96 7,200,543.96 138,336.00 注 1:期末较年初减少 50.00%,主要系公司委托贷款本金减少所致。 注 2:委托贷款利息为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详见附注八/6/(1)。 注 3:期末无逾期利息。 6、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重要性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54,626,597.34 97.24%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6,564,130.07 2.71% 554,000.00 2.0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08,400.00 0.05% 508,400.00 100.00% 合计 981,699,127.41 100.00% 1,062,400.00 0.11% (续上表) 种类 年初数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28,136,622.89 93.13%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0,592,354.50 6.81% 395,500.00 0.6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08,400.00 0.06% 508,400.00 100.00% 合计 889,237,377.39 100.00% 903,900.00 0.10%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24,979,130.07 2.55% - 59,007,354.50 6.64% - 1 至 2 年(含 2 年) - - - - - - 2 至 3 年(含 3 年) - - - 800,000.00 0.09% 160,000.00 3 至 4 年(含 4 年) 800,000.00 0.08% 240,000.00 785,000.00 0.08% 235,500.00 4 至 5 年(含 5 年) 785,000.00 0.08% 314,000.00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26,564,130.07 2.71% 554,000.00 60,592,354.50 6.81% 395,500.00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其他 508,400.00 508,400.00 100.00% 按可收回性计提 注: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依据为单项金额不符合上述重大定 义,但需逐项认定可收回性的其他应收款。 (2) 本期无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本年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 转回的其他应收账款,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无实际核销 的其他应收款。 (3) 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 期末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总金额比例 安徽淮北项目(注 1) 公司前期项目 765,687,259.71 1-4 年 78.00% 海管修复项目(注 2) 公司修复项目 188,939,337.63 1-2 年 19.25%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13,572,059.80 1 年以内 1.38%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 1,750,000.00 1 年以内 0.18% 上海市崇明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1,638,500.00 1 年以内 0.17% 合计 971,587,157.14 98.98% 注 1: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能源(2013) 202 号《上海市发 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淮北平山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淮北平山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 1982 号),公司所属安徽淮北平山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注 2: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正与相关保险公司接洽东海平湖油气田海底输油管道施救 及修复理赔事宜。 (5) 期末余额中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总金额比例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13,572,059.80 1.38%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 1,750,000.00 0.18%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392,209.60 0.04% 合计 15,714,269.40 1.60% 7、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3,966,610.84 - 263,966,610.84 284,581,397.08 - 284,581,397.08 燃料 258,504,772.01 - 258,504,772.01 313,408,557.65 - 313,408,557.65 产成品 49,909,640.04 - 49,909,640.04 29,667,445.43 - 29,667,445.43 低值易耗品 257,836.43 - 257,836.43 255,579.36 - 255,579.36 在途物资 - - - - - - 合计 572,638,859.32 - 572,638,859.32 627,912,979.52 - 627,912,979.52 (2) 期末余额中无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69,120,000.00 - 减: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合计 69,120,000.00 - 注 1:期末较年初增加 100.00%,主要系委托贷款一年内到期重分类所致。 注 2:期末余额中关联方委托贷款,详见附注八/5/(5)/①/注 3。 9、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 138,240,000.00 减: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合计 - 138,240,000.00 注 1:期末较年初减少 100.00%,主要系委托贷款一年内到期重分类所致。 注 2:期末余额中关联方委托贷款,详见附注八/5/(5)/①/注 3。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232,869,922.92 881,216,567.00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232,869,922.92 881,216,567.00 注:期末较年初增加 39.91%,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及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11、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企业持股比例 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 (1) 合营企业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0% 40.00%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2) 联营企业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9.00% 49.00%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25.00% 25.00%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00% 25.00%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0.00% 30.00% 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0.00% 30.00%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00% 30.00%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5.00% 25.00% 安徽芜湖核电有限公司 20.00% 20.00% 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0.00% 30.00% 上海嘉禾航运有限公司 49.00% 49.00% 上海闵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35.00% 35.00% 上海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 49.00% 49.00%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35.00% 35.00% 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49.00% 49.00%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 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1) 合营企业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5,755,925,310.50 1,591,728,790.24 4,164,196,520.26 3,745,536,171.67 693,732,388.09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24,236,159.45 509,985,619.67 314,250,539.78 923,311,970.00 -42,820,722.69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4,877,755,750.90 3,034,253,976.82 1,843,501,774.08 2,869,727,349.92 551,036,526.17 (2) 联营企业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054,386,023.71 131,215,599.60 2,923,170,424.11 2,100,244,246.15 213,363,663.16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 有限责任公司 2,248,066,264.06 941,217,525.85 1,306,848,738.21 1,659,681,041.80 336,765,899.66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2,180,844,067.64 1,250,303,883.84 930,540,183.80 414,690,276.12 75,502,009.72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706,632,345.25 1,433,336,635.15 1,273,295,710.10 2,799,458,370.84 275,444,267.32 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28,048,328.84 1,049,697,946.71 878,350,382.13 1,353,035,681.99 102,198,861.88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137,993,836.82 1,051,930,893.81 1,086,062,943.01 180,019,459.27 51,266,733.4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 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3,021,264,258.83 11,653,444,548.24 1,367,819,710.59 465,649,982.13 231,222,787.23 安徽芜湖核电有限公司 320,671,393.41 120,671,393.41 200,000,000.00 - - 上海申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92,139,999.22 112,478,654.65 279,661,344.57 98,188,120.45 952,048.34 上海嘉禾航运有限公司 511,374,256.47 240,026,061.87 271,348,194.60 257,167,242.75 21,749,484.78 上海闵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164,693,365.72 64,693,365.72 100,000,000.00 - - 上海漕泾联合能源有限公司 62,706,124.58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