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和股份:独立董事2013年年度述职报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13年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2013年离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为林永经、黄政 云。因任期届满,2013年6月25日林永经、黄政云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其基本情况如下: 林永经:历任国防科委8601工程处财务负责人、电子部第41研究所财务处 长、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国 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福建省国资管理学会会长。2009年 11月-2012年11月担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2011年7月至今担 任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今担任福建国航远洋运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25日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黄政云:历任湖北省襄樊市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山西省建设银行行长、 党组书记;福建省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福 建省政协委员会委员;2009年—2010年任福建海业担保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 8月至今担任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25日因任期届满离 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12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为薛爱国、柯 子仲。2013年12月13日,薛爱国、柯子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基本情 况如下: 薛爱国:1965年生, 2003年毕业于美国北弗吉尼亚大学,硕士学位。高级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1998年 6月-2010年10月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2010.10-至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09年12 月-至今兼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柯子仲:1959年生,1983年毕业于福州业余大学。1992年-2005年福日公 司工程塑料厂厂长兼书记;1992年-2000年福日配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5 年-2006年福建闽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2012年7月福州 源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2年8月-至今福州诚和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0年12月-至今兼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自2013年12月30日起至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丁贵明、汤世生和屈 文洲。 丁贵明:1940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石油地质 与勘探专业。1982年任大庆采油六厂研究所所长,1991年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副 局长,1996年任中国石油勘探局局长,1997年任中国石油总经理助理兼大庆石 油管理局局长,2003年任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央企监事会主席。社会兼职方面, 丁贵明先生于1996年至2003年担任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主席,现任中国企业家协 会顾问。丁贵明先生曾获中国地质界最高奖—李四光野外奖,并两次获得国家科 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12月3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汤世生:1956年出生,博士。2009年至2012年任北大方正集团高级副总裁,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2年任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CEO。现任北京中科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多九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惠生(南京) 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3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屈文洲:1972年6月出生,博士。财务学与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 济学(金融学)博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 注册证券投资分析师。2005年至今任职厦门大学,现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 计研究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厦门国际航空港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12月3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7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参 加的董事会会议。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林永经、黄政云 6 6 0 0 薛爱国、柯子仲 10 10 0 0 丁贵明、屈文洲、汤世生 1 1 0 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2013年年度共召开了4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我们亲 自出席了上述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林永经、黄政云 2 2 0 0 薛爱国、柯子仲 3 3 0 0 丁贵明、屈文洲、汤世生 0 0 0 0 3、主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委员会,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独立 董事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 2012 年年报制作期间,独立董事林永经、黄政云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就 2012年年报编制事项多次与公司财务总监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发挥了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针对公司的换届选举,我们对候选董事和高管的提名、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核,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能。2013年我们严格监督公司高管的薪 酬发放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形。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的成员,公司发生重大事项 和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时,在董事会会前和会上我们与其他董事和高管都进行了充 分讨论,并提供了专业及建设性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方式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在公司 召开现场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时,我们均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充分且便利的条件,我们通过 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柳州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桦桂")提供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0,000元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持有正和桦桂70%的股权,柳州 华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华桂")持有正和桦桂30%的股权。柳 州华桂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公司向正和桦桂提供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元融资担保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 和保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与柳州华桂按 照同比增资原则,以现金增资方式将正和桦桂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到 人民币2亿元。公司新增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增资后公司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1.4亿元;柳州华桂新增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后柳州华桂的出资额为人 民币6000万元。公司持有正和桦桂70%的股权,柳州华桂持有正和桦桂30%的股 权,增资后正和桦桂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薛爱国、柯子仲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 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交易有关的资料,对担保预计事项发表了《关于对外担保预 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柳州华桂同比例增资的事项我们发布了《独立董 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时公 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披露 增资事项的申请》。独立董事薛爱国、柯子仲认为: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不会对上 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年4月23日召开201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时,独立董事林永经、黄政云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70,0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认真履行了有关对外担保的信 息披露义务,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3年公司历经两次换届选举,两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3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 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 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业绩预告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 基本一致。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12年年度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林永 经、黄政云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对该议案作了事前审核且无异议。公司未发 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220,117,545股为基数,按年末总 股本1,220,117,5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0.93元现金(含税);即派发现金股利 113,470,931.69元。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按相关规定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信息披露的事项发生。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控体系建设所形成的《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控管理分册》和《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限指引》严格执行,并 且借助OA系统将内控手册中的部分流程及控制点予以固化,将内控建设成果落 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进行了日常的监督与检查,并组织各部 门、各子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工作,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进行了整 改。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规范运作,认真 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班子全面贯彻落实了 2013年历次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感谢各位董事、高管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丁贵明) (汤世生) (屈文洲) 2014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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