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安药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4]第2-00134号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 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 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 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朝鸿 中 国·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万斌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0[162]号)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1.00元。截止2010年2月25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2,85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 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184.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65.15万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2-0005号《验资 报告》。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0]25号),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439.16万 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募集资金净额439.16万元。 2013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9,312,037.25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201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3,759,263.07元,支出银行手续费1,121.18元。截止 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8,239,642.31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2,577,147.17元,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35,662,495.14 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8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3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 《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0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城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城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 2011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药业”) 增资1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投入。为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雅安药业与国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由雅安药业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 述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 201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允许上市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良好。 (二)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潜江支行 579457540401 1,061,513.92 活期存款 576857555992-00218 10,000,000.00 定期存款 557357555802-00118 15,662,495.14 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潜江解放路支行 420016273360553001454 388.89 活期存款 420016273360553001454 20,000,000.00 银行理财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38400188000036034 60,000,000.00 银行理财 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0511014210007739 1,515,244.36 活期存款 700673715 5,000,000.00 定期存款 700673493 2,000,000.00 定期存款 700673485 3,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黄冈支行 563857539964 —— 活期存款 合计 118,239,642.31 (三)本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名称 开户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账号:0511014160003312 截止该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前,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0511014160003312)余额总额为1,559,926.73元,该余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 入。为方便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商议,公司已将上述结 余资金1,559,926.73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账号为:579457540401),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 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104.31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931.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59,144.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年产10,000吨 球形颗粒牛磺 酸项目 否 15,000.00 15,000.00 — 11,785.51 78.57 2010-12-31 2,235.00 否 否 酒精法生产环 氧乙烷(牛磺 酸配套原料) 项目 否 18,000.00 18,000.00 — 18,000.00 100 2013-6-1 -1,857.84 否 否 牛磺酸下游系 列产品生产建 设项目 是 10,000.00 10,000.00 2,189.65 9,211.29 92.11 2013-12-31 —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43,000.00 43,000.00 2,189.65 38,996.80 —— —— 377.16 超募资金投向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增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计划使用20,8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年产2万吨焦亚硫酸 钠生产线项目”的建设。 酒精法生产环 氧乙烷(牛磺 酸配套原料) 项目 否 20,100.00 20,100.00 741.55 19,606.95 97.55 2013-6-1 — 否 否 年产2万吨焦 亚硫酸钠生产 项目 否 754.00 754.00 — 540.78 71.72 2011-6-30 — 否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20,854.00 20,854.00 741.55 20,147.73 —— —— — 合 计 63,854.00 63,854.00 2,931.20 59,144.53 —— —— 377.1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 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环氧乙烷项目产品单位成本较 高及市场价格低于预期导致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2、“年产10,000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产品价格低于预期导致项目毛利率降低,从而 影响本项目的效益。 3、“年产2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项目”未达到计划收益,主要是由于该项目未投产所致。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技术条件择 机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使用20,85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 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年产2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用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 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已基本完工,年产2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 公司(现更名为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522.0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况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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