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元华电: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4]第01280010号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 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 迎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格32.1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526,143,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9,307,1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835,85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7,657,779.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070.07元。该事项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 于2009年10月19日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504号《审核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 32,375.51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04.61 小计 504.61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注] 604.34 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266.00 小计 9,870.34 4、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 23,009.78 注: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604.34万元包括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 北斗/GPS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 项目建设完工时应付但未付款合计515.37万元,主要系合同尾款、基建工程质保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 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对原《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 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甲方)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政院路支行(乙方)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先后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 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本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进行了分项验收和结算工 作,公司于2013年1月1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决定将智能化电力动态数 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 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 目、收购成都智达66%股权并增资项目节余资金8,390.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存款利息875.42万元合计9,2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据此,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关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政院路支行开立的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的账户不再作为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3,009.78 合计 23,009.7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 置项目 否 6,875 6,875 5,359.86 已完成 2012年10月30日 1,249.19 4,084.89 否 否 基于北斗/GPS的时间同步系 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否 6,060 6,060 3,057.07 已完成 2012年10月30日 250.67 742.64 否 否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否 5,565 5,565 1,912.00 已完成 2012年10月30日 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500 18,500 10,328.93 -- -- 1,499.86 4,827.53 -- -- 超募资金投向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 成套装置 否 2,800 2,800 2,738.76 已完成 2012年10月30日 0 -144.19 否 否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否 3,000 3,000 2,335.9 已完成 2011年07月08日 0 是 否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否 5,000 5,000 88.97 88.97 1.78% 2016年05月31日 24.93 24.93 - 收购成都智达66%股权并增 资项目 否 4,290 4,290 4,290 已完成 2011年07月27日 312.57 1,492.45 是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090 15,090 88.97 9,453.63 -- -- 337.5 1,373.19 -- -- 合计 -- 33,590 33,590 88.97 19,782.56 -- -- 1,837.36 6,200.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 成套装置项目在2013年未能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低于公司原来的预期,造成产能未能完全释放 和销售收入低于预期,从而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89,178,070.07元,其中超募资金304,178,070.07元,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情 况如下: 1、投入5,000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2、投入2,800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型自动跟踪 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3、投入不超过3,000万元实施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4、投资4,290万元实施收购成都智达66% 股权并增资项目。除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外,上述项目均在2012年10月完成了预定的建设任务,节余部分募集资金和 利息。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0月15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5,000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0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9.6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 项目、收购成都智达66%股权并增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节余资金和利息共计9,266万元(详见公司2012-036 号公告),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通过内部挖潜,努力降低成本,包括重视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的优化,加强对采购计 划、生产计划和供应商交货期的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材料成本; 2、技术进步大大降低了有关系统采购成本。同时公司调 整了研发中心组织结构,提高了研发效率,并加强与相关检测、实验等业务单位的合作,保证各项实验工作正常进行; 3、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的投资计划安排了铺底流动资金2,000 万元。截至2012 年10 月 31 日,该部分资金尚未实际划拨; 4、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439.66 万元,提高 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募投项目建设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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