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中药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4年03月29日 16:02:06 中财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中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江中药业募集资金2013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7.3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元,
募集资金总额549,83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33,090,648元。

该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中磊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磊验字[2010]第2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净
额(扣手续费)

当前余额

置换先期投
入项目金额

直接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47,370



3,858



1,147

3,22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江中药业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1月,江中药业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
青山湖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青湖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
铁路支行(前述5家银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及本保荐机构签署了《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协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江中药业2011年2月与专户银行及本保荐机构签署了《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约定江中药业可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募
集资金。三方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江中药业201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江中药业201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中药业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
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江中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中华



洪晓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98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见注释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2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3)
=(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OTC制剂生
产线改造项




21,677

13,683

13,683

287

12,814

-869

93.65%

2012年4月

3,825





液体制剂生
产线项目



33,323

39,626

39,626

3,571

38,414

-1,212

96.94%

2012年10月

-7,226





合计



55,000

53,309

53,309

3,858

51,228

-2,08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由于以下2个原因使液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推迟至2012年10月:1、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由于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推迟;2、
液体项目生产线为进口的液体全自动生产线,需较长的设备调试及生产线测试准备时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5297万元,2011年度已置换529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释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调整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
额。具体如下:(1)将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总投资额由21677万元调减至13683万元;(2)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由52058万元调减至
41358万元;(3)OTC制剂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6303万元,并调整至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使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2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金额的公告》。


注释2:截止2013年12月31日,OTC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869万元,主要为尚待支付的安装及土建工程尾款和设备质保金等。


注释3:截止2013年12月31日,液体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212万元,主要为待办理完竣工结算后需支付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尾款及设备款等。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为负,主要系该生产线尚未达产。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