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浙能电力:2013年年度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023 2013年年度报告 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吴国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星儿声明: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 2,614,550,189.64 元(母公司口径),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1,455,018.96元。公司拟以 2013年度末总股本 9,105,4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21,086,521.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 2013年度末总股本 9,105,432,6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2,731,629,78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所留存的公 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11,837,062,387股。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七、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4 第二节公司简介 .......................................................................................................5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7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9 第五节重要事项 .....................................................................................................2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2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6 第八节公司治理 .....................................................................................................40 第九节内部控制 .....................................................................................................43 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 .............................................................................................44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110 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浙能集团 指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或浙能电力 指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东南发电 指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部分予以 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浙能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Zheneng Electric Powe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ZEP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国潮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曹路 叶少锋 联系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浙能大厦 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浙能大厦 电话 0571-87210223 0571-87210223 传真 0571-89938659 0571-89938659 电子信箱 zzep@zjenergy.com.cn zzep@zjenergy.com.cn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浙能大厦 2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07 公司办公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浙能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07 公司网址 http://www.zzepc.com.cn/ 电子信箱 zzep@zjenergy.com.cn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办公地址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能电力 600023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1992年 3月 14日 注册登记地点 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浙能大厦 2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45902 税务登记号码 330000142912005 组织机构代码 14291200-5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二)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详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第五节“合并方基本情况”。 (三)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辅以提供热力等产品。自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 公司上市以来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楼 (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黄元喜 宋鑫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导职责的财务顾问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李可、曹宇 持续督导的期间至 2014年 12月 31日 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3年 2012年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2011年 营业收入 53,916,002,640.73 47,061,207,541.46 14.57 43,653,088,77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57,297,403.74 3,497,441,277.18 64.61 2,198,399,98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5,715,617,244.19 3,325,268,742.89 71.88 1,895,522,356.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62,167,061.65 9,067,977,361.26 46.25 5,373,752,381.88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 同期末增减 (%) 201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141,622,403.52 27,793,804,602.04 30.03 23,779,527,658.28 总资产 92,017,703,143.44 81,377,983,688.88 13.07 75,517,405,855.21 (二)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 201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45 57.77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45 57.77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 0.43 62.79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4 13.92增加 6.12个百分点 8.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89 13.24增加 6.65个百分点 8.3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3年金额 2012年金额 2011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96,335,161.30 30,739,486.58 63,362,180.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2,618,723.83 218,350,460.86 147,034,615.9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96,481.8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396,699,876.95 减: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非经常性 净损益 83,544,750.23 减: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中,合并日前按权益法核算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13,095,830.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471,627.55 86,796,272.2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1,175,232.94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446,700.80 941,797.34 698,004.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778,679.11 -7,013,359.60 1,321,807.6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804,404.63 -12,881,214.48 小计 -5,576,788.23 336,881,967.52 499,594,689.67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5,582,631.30 77,119,207.57 139,814,892.22 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 -”表示) -11,674,316.48 87,590,225.66 56,902,171.61 合计 41,680,159.55 172,172,534.29 302,877,625.84 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31,958,667.62 3,228,812,825.40 -503,145,842.22 147,930,591.15 合计 3,731,958,667.62 3,228,812,825.40 -503,145,842.22 147,930,591.15 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在浙能集团总体战略格局下,浙能电力以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推动力,以节能减排和运营效率 为着眼点,大力发展高效、节能火电和加大核电投资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运作,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突出表现在: 公司 2013年经营情况良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9.16亿元,利润总额 93.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57.57亿元,每股收益 0.71元。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创下历史最好水平。截至 2013年 12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达 920.1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61.42亿元,资产负债率 52.83%,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20.04%。 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控股发电机组装机总容量为 2,009.02万千瓦,约占全省 6000千瓦及以上发 电装机容量的 33.72%,受托管理 98.32万千瓦。公司全年投产控股发电装机容量 87万千瓦,下属合营企业淮 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电厂二期工程投产发电装机容量 132万千瓦。公司积极淘汰落后产能 24.5万千瓦。公 司控股发电机组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 1,038.56亿千瓦时,占全省全年发电量的 35.98%;公司控股、受托管理及 下属合营企业的火电机组供电煤耗为 306.70克/千瓦时,同比下降 4.10克/千瓦时;控股、受托管理及下属合营 企业的发电机组完成平均厂用电率 4.91%,同比下降 0.18%。全年公司系统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 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3,916,002,640.73 47,061,207,541.46 14.57 营业成本 43,714,484,674.55 39,972,422,801.25 9.36 管理费用 1,514,936,046.13 1,371,900,125.21 10.43 财务费用 1,744,674,507.57 1,827,291,673.63 -4.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62,167,061.65 9,067,977,361.26 46.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34,872,156.08 -7,394,121,826.30 46.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254,160.91 -477,880,214.10 -137.93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3年度,浙能电力实现营业收入 5,391,600.26万元,较 2012年增长 14.57%,主要是由于对外煤炭销售等其 他业务收入增加所致,此外,截至 2013年末,浙能电力控股装机容量进一步增加至 2,009.2万千瓦,控股发电 量 1,038.56亿千瓦时,推动了发电业务收入的增加。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前 5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42,504,349,909.91 78.83 上海绿地凌港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996,053,264.71 5.56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69,284,517.78 1.80 上海神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674,199,676.67 1.25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429,515,640.24 0.80 小计 47,573,403,009.31 88.24 3、成本 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1)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 :人民币 分行业/产品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本期金额较上年同 产品比例(%)成本比例( %)期变动比例( %) 售电 3,291,089.64 75.29 3,447,464.57 86.25 -4.54 供热 43,454.70 0.99 40,858.46 1.02 6.35 售煤 1,022,331.51 23.39 492,333.51 12.32 107.65 (2)主要供应商 单位:万元币种 :人民币 单位名称金额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28,958.27 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 523,303.61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3,817.09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288,385.1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116,578.98 4、费用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 (%)情况说明 所得税费用 1,599,796,870.32 989,015,740.14 61.76报告期内盈利大幅增长 5、现金流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3,262,167,061.65 9,067,977,361.26 46.25报告期内煤炭价格处于低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 比增加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0,834,872,156.08 -7,394,121,826.30 46.53 报告期内浙能六横电厂、台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 组工程的大量在建工程处于建设阶段,产生较高的 投资性支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81,254,160.91 -477,880,214.10 -137.93 报告期内浙能六横电厂、台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 组工程的大量在建工程处于建设阶段,导致借款随 之增加 6、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及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证监许可 [2013]1253号),本报告期,浙能电力向东南发电除浙能电力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 1,072,092,605股 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南发电。浙能电力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东南发电的全部资产、负 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东南发电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同时,浙能电力申请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3年 11月 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3]60号文同意,东南发电股票(东电 B,900949SH)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 通知》([2013] 109号),公司股票(浙能电力, 600023SH)于 2013年 12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1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通过换股吸收合并东南发电的方式于 2013年 12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中国资 本市场第一家通过吸收合并 B股实现上市的公司。 201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9.1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57亿元。根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 [2014]1132号),按备考盈利预测口径,公司 2013年度备考实际盈利数大于备考盈利预测数 196,891.05万元。超额完成盈利预测目标。 2013年,公司控股发电机组全年完成发电量 1,038.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28%;公司控股、受托管理和 下属合营企业电厂平均供电煤耗 306.70克/千瓦时,同比下降 4.10克/千瓦时。 本报告期,公司成功参股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28%股权;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电厂二期工程建成投产; 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台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等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温州发电厂四期“上大压 小”工程正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核准。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 /产品情况 分行业/产 品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发电/电力 42,725,181,495.44 32,910,896,415.99 22.97 3.72 -4.54 增加 6.66个百分点 供热/热力 586,911,713.15 434,546,953.18 25.96 1.94 6.36 减少 3.07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浙江 43,309,479,843.86 3.69 新疆 2,613,364.73 -3.07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 :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019,436.79 11.08 759,241.85 9.33 34.27主要系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及借款增加较多所致。 预付款项 26,710.10 0.29 68,032.46 0.84 -60.74主要系预付燃煤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6,151.06 0.07 10,054.86 0.12 -38.83主要系委托贷款及股权转让款收回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88,216.25 0.96 21,195.36 0.26 316.21主要系新建电厂设备到货使得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 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422,706.58 15.46 1,067,980.29 13.12 33.21主要系投资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及权益法核算公司损益增 加所致。 在建工程 828,143.24 9.00 394,119.96 4.84 110.12 主要系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镇海燃气热电联产工程、 台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继续投入及各电厂脱销 工程投入较大所致。 工程物资 87,406.97 0.95 1,630.77 0.02 5,259.86主要系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所需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251.63 0.37 21,222.55 0.26 61.39主要系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0,313.02 2.72 192,469.76 2.37 30.05 主要系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镇海燃气热电联产工程、 台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 致。 短期借款 1,542,200.00 16.76 993,000.00 12.20 55.31 主要系工程投入增加资金需求量。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104,329.11 1.13 224,440.85 2.76 -53.52 长期借款 2,348,278.01 25.52 2,158,846.41 26.53 8.77 1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应付票据 2,900.00 0.03 13,000.00 0.16 -77.69主要系以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13,315.86 0.14 19,070.41 0.23 -30.18主要系期末预收燃煤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6,377.17 0.40 21,091.55 0.26 72.47主要系未发放完毕的工资增加。 应付利息 13,773.87 0.15 9,526.32 0.12 44.59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740.81 0.01 58,694.86 0.72 -98.74主要系 2012年部分子公司分配 2012年红利尚未支付所 致。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浙能电力承接浙江省电力需求,电价水平较高、未来前景广阔。浙能电力作为浙能集团火力发电主业资产整 体上市的唯一平台,承继了浙能集团保证浙江省电力供应安全的重任。浙江省经济增长带动的电力供应需求亦 需要浙能电力通过新建发电机组、提高发电利用小时等方式解决,浙能电力未来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2、浙能电力实力行业领先,规模优势稳步提升。浙能电力是全国省级发电企业中的领先企业,浙江省最大的电 力生产企业。截至 2013年末,浙能电力控股装机容量 2,009.2万千瓦,约占全省 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装机容量 的 33.72%。受托管理 98.32万千瓦。浙能电力控股及管理电厂发电量为 1,038.60亿千瓦时,占全省全年发电量 的 35.98%。 3、浙能电力电厂火电机组不断增加,装机机组性能优势显著。截至 2013年末,浙能电力控股的 60万千瓦级及 以上机组装机容量 1116万千瓦,占浙能电力控股燃煤机组装机容量的 64.32%。 4、浙能电力参股电厂资产质量性能优良、盈利能力强。除火力发电企业外,浙能电力还分别参股核电秦山联营 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和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截至 2013 年末,已经建成投产的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和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归属浙能电力权益 装机容量 75.36万千瓦。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总体分析 (1)本年度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被投资企业名 称 持股被投 资企业比 例(%) 本期出资金额情况说明 杭州华电半山 发电有限公司 36.00 93,600,000.00 根据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该公司 2013年共计增加资本金 26,000.00万元。公司按照 36%的持股比例,相应增加资本金投资 9,360.00万元。 中核辽宁核电 有限公司 10.00 21,655,400.00 根据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第九次会议《股东变更及股比调整等有关事宜 的决议》,公司按照 10%的持股比例,增加资本金投资 2,165.54万元 三门核电有限 公司 20.00 276,000,000.00根据三门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该公司 2013年共计增加资本 金 138,000万元。公司按照 20%的持股比例,相应增加资本金投资 27,600.00万 元。 浙江浙能北海 水力发电有限 公司 25.00 50,000,000.00 根据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3年股东会决议,该公司 2013年增加资 本金 20,000.00万元。公司按照 25%的持股比例,相应增加资本金投资 5,000.00 万元。 淮浙煤电有限 责任公司 50.00 388,500,000.00根据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临时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该公司 2013 年增加资本金 77,700.00万元。公司按照 50%的持股比例,相应增加资本金投资 38,850.00万元。 秦山核电有限 公司 28.00 1,620,000,000.00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162,000.00万元参与秦山 核电有限公司的定向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28%的股权。 华润电力(温 州)有限公司 10.00 176,951,955.06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资 76,951,955.06元受让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 10%的股权。同时根据《华润电 力(温州)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约定的注册资本金认缴方式,公司按照 10% 的持股比例,认缴资本金 10,000.00万元。 1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杭州浙能工程17.00 2,154,274.00 根据杭州浙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该公司 项目管理有限2013年增加资本金 1,267.2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公司 按照 17%的持股比例,相应增加资本金投资 2,154,274.00元。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 码 证券 简称 投资成本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 变动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 来源 600036招商 银行 207,269,389.93 0.2438 669,502,411.38 32,991,094.08 -40,909,418.53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 认购 601328交通 银行 444,008,930.50 0.3160 901,137,112.32 56,321,069.52 -126,787,748.97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 认购 601166兴业 银行 206,590,000.00 0.6207 1,199,156,400.00 44,938,800.00 -64,730,793.6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 认购 601818光大 银行 305,916,058.65 0.3729 459,016,901.70 13,679,627.55 -37,881,567.71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投资 认购 合计 1,163,784,379.08 -3,228,812,825.40 147,930,591.15 -270,309,528.81 -- 2013年度,浙能电力持有的部分银行股份数略有变动,主要是由于( 1)2013年 9月,招商银行按每 10股配 1.74股的比例进行配股,浙能电力子公司东南发电以 9.29元/股认购 911.18万股;(2)2013年 7月,兴业银行 完成 2012年度利润分配,除现金分红外,兴业银行以其总股份数 12,701,557,83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 10股送 5股(含税),送股完成后,浙能电力子公司东南发电所持兴业银行股份数增加至 11,826 万股;(3)2013年 12月,光大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H股并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浙能电力子公司东 南发电作为国有股东履行了相应的国有股转持义务,转持股份数 3,437,255股,转持完成后,东南发电持有光大 银行的股份数为 17,256.27万股。 (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名称 最初投资金额 (元) 持有数量 (股) 占该公司股 权比例( %) 期末账面价值 (元) 报告期损益 (元) 报告期所有者 权益变动(元) 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注] 56,121,800.00 56,121,800.00 7.00 56,121,800.00 8,960,543.23 -长期股权投资原始出资 合计 56,121,800.00 56,121,800.00 7.00 56,121,800.00 8,960,543.23 -长期股权投资原始出资 [注]: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 机构。 (4)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1818SH)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主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 [2001]2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 财政部的相关批复文件,公司将持有的光大银行 3,437,255股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除此以外, 本报告期公司未买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借款方名 称 委托贷款金额 贷款起始 日期 贷款终止 日期 贷款利 率(%) 抵押物 或担保 人 是否 逾期 是否 关联 交易 是否 展期 是否 涉诉 资金来源并 说明是否为 募集资金 关联关 系 投资盈亏 杭州浙能 工程建设 13,000,000.00 [注] 2011年 10 月13日 2013年 4 月11日 6.56 否是否否自有资金 母公司 的控股 子公司 本期收到委 托贷款利息 446,700.80 元 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13,000,000.00 [注] 2013年 4月 12日 2013年 6 月3日 6.56 1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注]:系浙能电力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贷款给杭州浙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1年 10月 13日至 2013年 4月 11日。2012年 10月 12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收回 200万元,剩 余 1,300万元款项根据《委托贷款借款展期合同》约定展期至 2013年 10月 10日。2013年 6月 3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收回全部委托贷款。本期收到委托贷款利息 446,700.80元。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进行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本报告期,浙能电力发行 1,072,092,605股股份全部用于吸 收合并东南发电,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行业期末资产总额期末负债总额期末净资产总额本期营业收入总额本期净利润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862,675.19 592,488.39 270,186.80 607,603.10 68,854.74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658,548.19 435,486.40 216,182.80 566,438.49 41,223.70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1,324,508.00 777,309.53 547,198.47 972,901.25 156,542.98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183,711.79 33,312.03 149,797.88 180,451.95 21,497.92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贸易 455,054.63 349,713.96 105,340.68 3,054,262.85 52,580.57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431,015.37 60,045.11 370,970.26 439,831.37 73,678.31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261,717.15 194,694.92 67,022.24 169,920.80 12,854.56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港口经营、火力发电 847,583.54 662,432.19 185,151.35 240,121.71 -7,207.83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196,550.42 117,050.00 78,754.59 219,077.60 15,792.02 浙江浙能钱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19,318.38 17,892.25 1,426.13 34,114.54 7,491.60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303,236.38 69,765.11 132,121.33 273,297.59 11,938.26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1,093,222.19 736,942.87 356,279.32 317,654.18 32,475.96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650,431.70 486,769.11 163,662.59 373,616.97 32,265.72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266,453.00 50,241.03 214,287.05 306,714.06 54,306.28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138,584.00 11,747.82 126,836.18 159,961.09 34,626.12 神华国华 (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243,696.58 181,790.93 61,905.65 143,283.89 17,096.99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1,326,200.64 723,328.47 602,872.17 1,092,305.19 209,189.25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核电 2,411,397.80 1,624,877.04 786,520.76 678,972.06 171,942.78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力发电 672,385.48 410,355.06 262,030.42 562,072.58 86,447.76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火力发电 539,262.04 269,781.79 269,480.25 495,622.38 109,210.78 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水力发电 577,517.46 390,668.90 186,848.56 65,425.57 13,359.50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 2,169,437.18 1,654,758.92 514,678.26 79,434.26 5,704.65 (六)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公司无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和先行产业。随着中国经济对电力需 求的拉动,中国用电量平稳较快增长,电力装机容量持续增大,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一批国家重点电源、 电网建设项目按期投产,发电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近年来,中国通过提高环保标准,鼓励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节能性能优良的先进机组加快建设、优先 安排发电计划和优先上网销售等方式,逐步改善中国电源结构,降低高污染、高耗能发电机组在中国电力供应 中的比例。 按照控股装机容量计,浙能电力是全国省级发电企业中的领先企业,浙江省最大的电力生产企业。 (二)公司发展战略 围绕着实现经济效益提升和电力安全保障双重目标,以电煤资源保障为前提,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节能 环保为要求,以高效、节能火电和加大核电投资力度为发展方向,加快发展环保型燃煤发电,积极拓展分布式 1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能源,适度发展气电,着力推进供热改造,全面实施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耗;通过加强与大型煤炭资源企业的 战略合作,确保电煤供给安全;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投入力度,应用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先进发电技术, 建设清洁高效燃煤机组和节能环保电厂;通过加强省际间区域能源合作和国际能源合作,以市场换资源,推动 省外煤电一体化和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做强做优做大电力产业;使企业成为规模优势显著、节能技术领先、内 部运营高效国内一流电力上市公司。 (三) 经营计划 1、坚持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计划项目如期投产,继续推动省外能源项目落 地。 2、夯实安全生产制度,牢固树立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的“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折不扣地贯 彻“安全第一 ”思想。 3、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扩大合同能源管理范围,以共赢机制切实推动发电企业降本增效, 确保完成 “十二五 ”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4、坚持开源节流,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合理安排机组检修、调停节奏,提高机组负荷率;积极拓展供热 等其他渠道,提高企业盈利空间,严控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再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在建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亿元(含 1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详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其相关公告。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燃料成本在公司营业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目前我国的燃料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若我国燃料价格出 现大幅上涨,将会增加公司的燃料成本和营业成本,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产生影响。 2、用电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发电机组主要集中在浙江省范围内。若浙江区域经济增长速度出现放缓甚至下滑的趋势,则很可能会导 致该区域内的工业和居民用电需求增速放缓甚至下降,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产生影响。 3、电价调整风险 在中国现行的电力监管体系下,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主要由以国家发改委为主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项目经 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核定,发电企业无法控制或改变上网电 价的核定标准。如果相关部门对上网电价向下调整,则公司的业务及利润或会受到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要求,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 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按母公司报 表口径 );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期现金分红情形除外 ); (4)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5)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 若满足上述第 (1)项至第 (5)项条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按合并报表口径 )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按合并报表口径 )。 未全部满足上述第 (1)项至第(5)项条件,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也可进行现金分红。 2. 各期现金分红最低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各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各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各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 20%。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 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 (一)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 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 1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政策。 (三)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讨论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 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 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 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可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一)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如经济环境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二)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 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三)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 司可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 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 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披露 (一)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 用的资金。 (二)公司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根 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包括中期已 分配的现金红利 )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 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在将本条第四款第 (三)项和第六款第 (三)项所述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 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 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 1%以 下、1%-5%、5%以上 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 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50万元以上和以 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 A股股东表决结果。 (五)公司存在本条第四款第 (三)项和第六款第 (三)项所述情形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 1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 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 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 东关心的问题。 七、监事会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 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 该章程修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 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不适用 (三)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每 10股送 红股数(股) 每 10股派息 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 增数(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率 (%) 2013年 -2.00 3 1,821,086,521.00 5,757,297,403.74 31.63 2012年 -4.54 -3,497,441,277.18 3,497,441,277.18 100.00 2011年 -1.27 -977,722,313.88 2,198,399,982.42 44.47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 2,614,550,189.64元(母公司口径),按 10%的比例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1,455,018.96元。公司拟以 2013年度末总股本 9,105,4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21,086,521.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同 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 2013年度末总股本 9,105,4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 共计转增 2,731,629,78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所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五,转增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11,837,062,387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服务社会、科学发展 (1)保障电力供应 浙能电力是浙江省最大的电力生产企业。作为省属控股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尤 其在迎峰度夏、抗灾抢险、能源紧缺等时期勇挑重担,全力保障电力的稳定供应,积极发挥浙江电力供应保证 的中流砥柱作用。 (2)优化电源结构 公司积极践行低碳经济,以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等“大项目”投资为突破口,不断改善煤电结构,大力发展清 洁环保的天然气发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有序发展核电项目,从而实现整体电源结构的持续优化。 2、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的安全管理理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 化、精细化,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监管,开展隐患治理,注重闭环管理,构筑覆盖全部产业链 的长效安全管理体系。 1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3、节能环保、绿色发展 公司始终将节能环保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着力加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循环经济型 企业建设,加快能源清洁化步伐,实施节能、节水和能源综合利用,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力度。在所有燃煤 机组实现脱硫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烟气脱硝工作,加强综合排放治理,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 量减排任务。扎实开展废水零排放工作,为浙江省“治水工程”贡献力量。 4、合作共赢和谐发展 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深化各方战略合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发展,企业与合作伙伴共赢发 展,企业与地方共同发展,努力实现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1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质疑事项。 二、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报告期内发 生的期间占 用、期末归还 的总金额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况 报告期内清 欠总额 清欠方式清欠金额 清欠时 间(月 份)期初金额 报告期内发生 额 期末余额 预计 偿还 方式 清偿时间 13,000,000.00 -13,000,000.00 0 2013年 6 月 13,446,700.80 13,446,700.80根据委托贷款合同, 加计利息,现金偿还 13,446,700.80 2013年 6月 3 日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 程序 系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贷款给杭州浙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00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1年 10月 13日至 2013年 4月 11日。 2012年 10月 12日,浙江浙能富兴燃 料有限公司收回 200万元,剩余 1,300万元款项根据《委托贷款借款展期合同》约定展期至 2013年 10 月 10日。 2013年 6月 3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收回全部委托贷款。本期收到该委托贷款利息 446,700.80元。 该笔资金占用发生在浙能电力上市前,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东南发电相关申请材料 前已经完成清欠工作,并于 2013年 10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根据委托贷款合同加计利息,现金偿还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浙能电力换股吸收合并东南发电,浙能电 力上市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不适用 六、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与浙能集团天然气石油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有关油气领域服务合作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 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浙江省天然 气开发有限 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水电气等其 他公用事业 费用 (购买) 天然气 [注] 按浙江省物 价局核准文 件执行 3,069,418,976.38 99.92 按实结算 浙江浙能石 油新能源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燃油、材料 协议价 98,160,061.70 0.35按实结算 上虞市浙能 汽运油品天 然气有限公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燃油 协议价 12,375,825.63 0.04按实结算 司 合计 3,179,954,863.71 - 2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 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浙江省区域内天然气的总买总卖方,公司向其购买天 然气是基于天然气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有利于满足公司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浙能集团天然气石油分公司在油气板块服务 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促进公司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 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石油分公司之油气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 设备、物资、材料、仓 储代理、代理采购等 由交易双 方顺序选 择政府定 协议价 851,558,814.97 8.98 按实结算 销售商品 材料协议价 332,010.26 0.11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 工程施工、委托运营、 设备采购 价、政府 指导价、 公开招投 标中标价 1,221,084,243.42 12.87按实结算 浙江天澜贸易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 燃油、材料 市场价、 成本价确协议价 40,057,374.36 0.14按实结算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 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监理 定关联交 易价格。 对于双方 公开招投 标中标价 115,570,303.87 1.22按实结算 其他流出 承租员工宿舍 协议价 320,650.00按实结算 浙江东发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 设备、工程物资、材料、 废水处理 和交易, 如果有政 府定价 的,适用 政府定 间的服务 公开招投 标中标价 71,288,689.84 0.75 按实结算提供劳务 废水维护 协议价 2,420,000.00 0.80 其他流入 出租废水处理设备及 厂区土地 协议价 662,675.21 浙江天工自信科技工 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 设备、物资、材料、工 程施工、技术服务 价;无政 府定价但 协议价 42,510,062.29 0.45按实结算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燃煤卸船、转驳、储煤 管理服务 有政府指 导价的, 适用政府 指导价; 协议价 34,269,085.50 0.95 按实结算其他流出 承租码头及码头煤场协议价 2,460,000.00 销售商品 燃煤协议价 178,138,041.39 1.73 其他流出 办公用房、场地 没有政府协议价 2,660,000.00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技术监督、开发及咨询 服务 定价也无 政府指导协议价 38,519,573.79 0.41按实结算 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母公司的子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价的,适协议价 22,219,662.99 0.23 按实结算 限公司 公司销售商品 粉煤灰 用市场协议价 16,371,482.14 5.39 宁波越华能源检测有母公司的子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价;无政 协议价 26,289,250.56 0.28 按实结算 限公司 公司其他流入 出租员工宿舍 府定价和 协议价 8,000.00 兰溪天达环保建材有母公司的子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价,且也 政府指导 协议价 11,269,065.62 0.12 按实结算 限公司 公司销售商品 供热、粉煤灰无可以参协议价 11,339,076.86 3.73 台州天达环保建材有母公司的子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考的市场协议价 7,407,917.06 0.08 按实结算 限公司 公司销售商品 供热、粉煤灰 价的,适协议价 6,445,296.82 2.12 长兴天达环保建材有母公司的子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用成本协议价 6,700,871.78 0.07 按实结算 限公司 公司销售商品 供热、粉煤灰 价。采用协议价 4,479,228.66 1.47 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母公司的子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成本价协议价 4,831,282.31 0.05 按实结算 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销售商品 粉煤灰 的,应以协议价 1,633,384.92 0.54 浙江浙电设备监理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监理 实际发生 的材料成 公开招投 标中标价 4,684,300.00 0.05按实结算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母公司的子接受劳务 招投标代理本、人工协议价 8,547.01 0.00 按实结算 限公司 公司其他流入 出租办公用房 成本、管协议价 820,000.00 浙江浙能节能科技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 物资、技术服务、材料 理费用、 税金加上 不超过 25%的合 协议价 6,390,034.84 0.07按实结算 [注]:由交易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 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 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 用、税金加上不超过 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2、与浙能集团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有关能源服务合作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 母公司的子 购买商品 催化剂 协议价 30,929,675.21 0.33 按实结算 2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 公司理利润等 综合因素 确定。 杭州兴皖矿产品有限 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 石灰石 协议价 5,333,501.72 0.06按实结算 绍兴天达环保建材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销售商品 粉煤灰 协议价 559,990.38 0.18按实结算 浙江省长兴华兴电力 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销售商品 粉煤灰 协议价 314,255.46 0.10按实结算 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其他流入 出租办公用房 协议价 1,005,556.02 按实结算 其他流入 出租员工宿舍 协议价 170,000.00 杭州浙能工程建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其他流出 承租办公用房 协议价 3,387,300.00按实结算 合计 2,774,449,205.26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 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有利于满足公司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并充分发挥 浙能集团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在能源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促进双方资 源互补。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 2013-2015年度《浙江浙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之能源服务合作框 架协议》。 3、与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的有关煤运领域服务合作的关联交 易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 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浙江富兴海 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煤炭运输服 务 [注 1] 协议价 302,318,817.88 8.38按实结算 浙江富兴电 力燃料有限 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购买商品燃油 协议价 5,452,455.38 0.02 按实结算 其他流出 承租办公用 房 协议价 1,380,000.00 宁波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运输服务 协议价 369,830,157.95 10.25 按实结算 宁波江海运 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运输服务 协议价 60,494,856.99 1.68按实结算 浙能通利航 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接受劳务运输服务 协议价 34,089,421.60 0.94按实结算 香港兴源投 资贸易有限 公司[注 2] 联营公司购买商品 煤炭协议价 340,239,413.47 1.21按实结算 合计 1,113,805,123.27 -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 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有利于满足公司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浙能集团煤炭与运输分公司在煤炭板块服务 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促进公司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1)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 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之煤炭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和 2013-2014年度《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煤炭运输框架协议》。(2)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之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注 1]:根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之煤炭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由交易 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定价的,适用 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 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加上 不超过 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根据《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煤炭运输框架协议》,煤炭实际运价=基准运价+燃油附加费(或 浮动运价)。基准运价在签署各具体煤炭运输合同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燃油附加费(或浮动运价)以当季度上海航运交易所 (180CST上海港口人民币燃油价格)挂牌收市价平均值为测算依据,挂牌收市价平均值较基准运价每上升到一定金额时,则燃 油附加费(或浮动运价)随之作相应调整。对运煤船舶所载煤炭的重量,承运人会同装货港的注册水尺计量员在装货港通过水尺 计量的方式进行计量,并以该计量结果作为结算每一船次运费的依据。到港后,承运人会同港口作业人员通过水尺计量的方式对 该船舶所运载的煤炭的重量重新进行计量。如托运人对计量结果有异议,有权聘请一家独立的检验机构对煤炭进行重新计量,并 2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以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根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供应的 燃煤及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均按照市场价定价。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确定 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注 2]: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于 2014年 2月 5日更名为“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4、与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有关可再生能源领域服务合作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 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浙江浙能洞 头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提供劳务工程检修 [注] 协议价 1,716,103.64 0.56 按实结算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 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充分发挥浙能电力在相关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有利于满足浙能集团可再生能源分公司 及其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 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分公司之可再生能源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注]:由交易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 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 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 用、税金加上不超过 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5、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金融服务合作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 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浙江省能源 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金融服务 存贷款、票 据、结算、财 务顾问服务 等 [注 1] [注 2]按实结算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 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协助公司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 2012-2014年度《浙江浙能电力 股份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注 1]:(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2)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及现 行市况厘定,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向同等信用级别的 其他客户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3)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给 予的贴现利率,同时也不高于同期给予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贴现利率;(4)除存款、贷款及贴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 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同期向其他 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注 2]: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存放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款项余额 984,421.85万元,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9,446.5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共计发放贷款 期末余额 1,749,500.00万元(其中信用借款 317,000.00万元、质押借款 254,500.00万元,浙能集团委托其贷款 1,151,500.00万元, 浙江省煤炭开发公司委托其贷款 7,500.00万元,浙能集团新疆准东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其贷款 9,000.00万元,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委托其贷款 8,300.00万元,浙江国信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委托其贷款 1,7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省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利息及向各委托方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 93,399.56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17,25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62,000.00万元,共计支付票据贴现利息 2,012.72万元。 6、与替代发电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2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 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温州燃机发 电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接受劳务替代发电 [注 1] 政府定价 16,170,672.00 0.17按实结算 浙江国华浙 能发电有限 公司 联营公司提供劳务替代发电 [注 2] 政府定价 122,365,800.86 0.29按实结算 国电浙江北 仑第三发电 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提供劳务替代发电 [注 2] 政府定价 19,004,401.71 0.04按实结算 浙江大唐乌 沙山发电有 限公司 联营公司提供劳务替代发电 [注 2] 政府定价 7,402,350.43 0.02按实结算 合计 164,943,225.00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 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根据《浙江省小火电关停机组保留发电计划指标替代管理办法》(浙经贸电力 [2007]435号)和《浙江省经 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 2013年度浙江省统调天然气发电机组发电计划等事项的通知》 (浙经信电力 [2013]427号),替代对象原则要求为 60万千瓦及以上高效环保机组,在符合电网安全校核 的基础上,集团内部电厂优先替代,其余按照机组装机容量和负荷率统筹安排。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分别签署相应的《替代发电协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作为鉴证方均 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 [注 1]:替代发电差额电费按月进行结算。月度差额电费 =当月实际替代上网电量×(替代方的含税脱硫上网电价 -替代发电价格)。 替代发电价格为 360元/千千瓦时。 [注 2]:替代发电差额电费按月进行结算。月度差额电费 =当月实际替代上网电量×(替代发电上网电价 -替代发电价格)。其中替 代发电上网电价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批复的电价,当月替代发电价格 =基准替代发电电价 +(当月替代发电煤价 -基准煤价 -基准煤价) ×0.305×7000/5500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 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 格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 算方式 大同市南郊 城区发煤站 有限责任公 司 联营公司购买商品煤炭 [注] 协议价 624,939,648.72 2.22按实结算 浙江温州特 鲁莱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联营公司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 燃煤、检修、 运行维护 [注] 协议价 969,284,517.78 9.41按实结算 浙江黄岩热 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子 公司 销售商品燃煤 [注] 协议价 45,266,805.14 0.44按实结算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联方(而 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1)充分发挥大同市南郊城区发煤站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有利于满足公司安全 生产、降低运行成本的需要。 (2)充分发挥浙能电力在相关服务领域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有利于满足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黄岩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降低运行成本的需要。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签署 2013-2015年度《浙江浙能 电力股份公司与大同市南郊城区发煤站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与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黄岩热电 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注]:由交易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有政府 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 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采用成本价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费 用、税金加上不超过 25%的合理利润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币种 :人民币 2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 关联方关联关系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365,472.80 1,228,363.04 336,600.00 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 120,000.00 270,000.00 110,000.00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 3,357,135.50 25,135.50 3,332,000.00 杭州浙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13,000,000.00 13,893,401.60 0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0 2,240,000.00 2,240,000.00 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0 2,994,895.92 2,994,895.92 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8,981,031.03 8,981,031.03 0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450,000.00 450,000.00 0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行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16,361.00 16,361.00 0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98,629.00 98,629.00 0 浙江天工自信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1,765,392.60 3,069,267.50 2,475,479.10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21,936,104.00 38,387,028.80 46,310,676.80 浙江东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8,632,084.57 20,243,868.20 1,957,162.37 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20,385,746.65 162,545,709.15 64,714,802.80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1,788,226.42 10,657,715.58 1,848,000.00 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2,000.00 9,000.00 5,000.00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39,870.00 19,088,614.81 19,128,484.81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4,077,935.00 1,725,494.00 4,267,429.00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0 560,000.00 560,000.00 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0 126,008.00 126,008.00 浙江省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0 2,000.00 2,000.00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69,270,234.00 69,270,234.00 0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284,560.50 284,560.50 0 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母公司的 子公司 0 3,275,298.00 3,275,298.00 合计 26,388,629.33 30,197,817.09 9,013,495.92 128,182,153.74 329,244,798.54 144,670,340.88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30,197,817.09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9,013,495.92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主要系保证金、质保金等正常经营性往来款项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按时清偿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无影响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 :人民币(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