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青海明胶: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4]63070010号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胶公司” )的 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合并及 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青海明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 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青海明胶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青海明胶公司201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增裕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幺纪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注释年末数年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55,695,410.73331,572,404.9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238,351,362.1134,263,398.25 应收账款七.448,015,545.9040,289,992.92 预付款项七.619,790,453.2660,183,997.5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七.310,209,514.07 其他应收款七.514,904,342.457,991,898.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7189,743,331.00116,327,739.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86,085,504.12 流动资产合计 572,585,949.57 600,838,945.4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9141,062,745.8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0263,431,326.85280,042,407.2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11531,486,585.55419,005,689.46 在建工程七.1216,276,941.4541,385,944.42 工程物资七.13687,019.1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1436,518,430.0422,001,128.92 开发支出 商誉七.1533,772,020.17 长期待摊费用七.16550,000.00630,684.0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171,364,240.072,208,495.10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19616,838.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4,016,382.50 907,024,114.06 资产总计 1,456,602,332.07 1,507,863,059.53 法定代表人: 赵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峰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年末数年初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20105,500,000.00 136,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2188,443,521.88 45,026,543.63 预收款项七.2214,301,802.92 23,840,876.70 应付职工薪酬七.2318,222,726.82 2,602,089.53 应交税费七.2411,243,427.60 5,849,221.25 应付利息七.251,468,386.84 1,154,418.62 应付股利七.26295,220.00 295,220.00 其他应付款七.2734,860,382.83 31,831,727.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2894,817,289.83 61,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七.29- 3,214,288.72 流动负债合计369,152,758.72 310,814,386.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3096,000,000.00 101,817,289.83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17- 18,406,633.81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313,430,145.88 非流动负债合计99,430,145.88 120,223,923.64 负债合计468,582,904.60 431,038,309.91 股东权益: 股本七.32472,113,600.00 472,113,600.00 资本公积七.33386,051,452.96 475,782,927.1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3428,016,004.53 28,010,460.1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3529,808,588.02 3,185,381.1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915,989,645.51 979,092,368.36 少数股东权益72,029,781.96 97,732,381.26 股东权益合计988,019,427.47 1,076,824,749.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56,602,332.07 1,507,863,059.53 法定代表人: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峰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本年数上年数 一、营业总收入376,400,028.34 315,068,456.61 其中:营业收入七.36376,400,028.34315,068,456.61 二、营业总成本435,702,417.36 325,312,184.22 其中:营业成本七.36303,468,188.96233,638,187.86 营业税金及附加七.378,923,173.342,631,127.12 销售费用七.3818,883,852.9122,989,725.80 管理费用七.3975,936,687.5740,462,114.52 财务费用七.4023,017,506.0325,400,044.63 资产减值损失七.415,473,008.55190,984.2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4284,506,451.4416,830,445.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286,080.37-1,989,824.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5,204,062.42 6,586,717.66 加:营业外收入七.436,476,186.385,108,173.64 减:营业外支出七.442,022,836.951,201,003.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2,219.54948,017.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9,657,411.85 10,493,887.54 减:所得税费用七.456,518,505.098,443,977.3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138,906.76 2,049,910.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28,751.303,079,284.13 少数股东损益-3,489,844.54-1,029,373.91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七.460.0564 0.0076 (二)稀释每股收益七.460.0564 0,0076 七、其他综合收益七.47-95,002,686.61 61,720,205.02 八、综合收益总额-71,863,779.85 63,770,115.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1,685,545.5778,784,605.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178,234.28-15,014,490.15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 任峰 合 并 利 润 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本年数上年数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5,180,236.22 402,492,073.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8 13,129,288.79 4,728,772.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8,309,525.01 407,220,846.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6,742,721.92 239,104,806.4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2,151,676.4859,645,766.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806,630.3935,999,817.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8 40,886,387.01 33,873,859.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0,587,415.80 368,624,24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77,890.79 38,596,596.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6,491,837.62 18,042,993.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1,954,219.59 21,156,750.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1,618,000.00 135,493.3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2.66 -3,710,022.0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8 4,902,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966,314.55 35,625,216.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34,514,107.64 27,877,945.98 投资支付的现金 675,000.00 86,045,303.2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6,478,149.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667,257.42 113,923,249.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99,057.13 -78,298,033.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1,249,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600,000.00 借款收到的现金 195,500,000.00 188,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8 2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500,000.00 529,249,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745,000.00 179,197,337.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703,154.38 24,595,608.0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48 16,950,006.14 2,869,650.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2,398,160.52 206,662,596.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898,160.52 322,586,903.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876,994.18 282,885,466.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1,572,404.9148,686,938.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5,695,410.73 331,572,404.91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3年度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峰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其他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专 项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其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472,113,600.00 475,782,927.11 28,010,460.14 3,185,381.11 97,732,381.26 1,076,824,749.62 405,963,600.00 158,164,122.30 28,010,460.14 106,096.98 108,449,578.07 700,693,857.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472,113,600.00 475,782,927.11 28,010,460.14 3,185,381.11 97,732,381.26 1,076,824,749.62 405,963,600.00 158,164,122.30 28,010,460.14 106,096.98 108,449,578.07 700,693,857.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89,731,474.15 5,544.39 26,623,206.91 -25,702,599.30 -88,805,322.15 66,150,000.00 317,618,804.81 3,079,284.13 -10,717,196.81 376,130,892.13 (一)净利润 26,628,751.30 -3,489,844.54 23,138,906.76 3,079,284.13 -1,029,373.91 2,049,910.22 (二)其他综合收益 -88,314,296.87 -6,688,389.74 -95,002,686.61 75,705,321.26 -13,985,116.24 61,720,205.02 上述(一)和(二)小计 -88,314,296.87 26,628,751.30 -10,178,234.28 -71,863,779.85 75,705,321.26 3,079,284.13 -15,014,490.15 63,770,115.24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417,177.28 -12,247,765.12 -13,664,942.40 66,150,000.00 241,913,483.55 4,297,293.34 312,360,776.89 1、股东投入资本 -4,200,000.00 -4,200,000.00 66,150,000.00 241,913,483.55 6,600,000.00 314,663,483.55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额 3、其他 -1,417,177.28 -8,047,765.12 -9,464,942.40 -2,302,706.66 -2,302,706.66 (四)利润分配 5,544.39 -5,544.39 -3,276,599.90 -3,276,599.90 1、提取盈余公积 5,544.39 -5,544.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3,276,599.90 -3,276,599.90 4、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72,113,600.00 386,051,452.96 28,016,004.53 29,808,588.02 72,029,781.96 988,019,427.47 472,113,600.00 475,782,927.11 28,010,460.14 3,185,381.11 97,732,381.26 1,076,824,749.62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数上年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股东权益合 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股东权益合 计 法定代表人: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峰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注释年末数年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5,541,198.27 261,278,043.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05,181.81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49,996,909.04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10,209,514.07 其他应收款十三.1 238,295,689.61 209,987,695.65 存货 2,646,784.80 2,854,812.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774,176.59 流动资产合计 427,257,849.27 535,232,156.5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1,456,962.9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十三.2 645,081,763.03 555,271,198.46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19,570,108.45 10,865,929.11 在建工程 - 296,537.82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2,412,702.61 2,326,698.33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550,000.00 501,94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36,220.44 3,512,645.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1,350,794.53 694,231,916.51 资产总计 1,098,608,643.80 1,229,464,073.09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 任峰 资产负债表 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年末数年初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9,500,000.00 107,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73,128.20 173,128.2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717,353.49 790,119.06 应交税费5,881,009.21 3,131,659.61 应付利息1,468,386.84 1,154,418.6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9,656,793.47 25,817,113.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117,289.83 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3,214,288.72 流动负债合计139,513,961.04 191,280,727.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6,000,000.00 39,117,289.83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918,544.43 其他非流动负债3,430,145.88 非流动负债合计59,430,145.88 54,035,834.26 负债合计198,944,106.92 245,316,561.66 股东权益: 股本472,113,600.00 472,113,600.00 资本公积392,398,630.24 476,937,048.7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016,004.53 28,010,460.1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136,302.11 7,086,402.58 股东权益合计899,664,536.88 984,147,511.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98,608,643.80 1,229,464,073.09 法定代表人: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峰 资产负债表(续) 201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注释本年数上年数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3,876,157.1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32,977,596.64 10,146,972.42 财务费用7,165,033.00 4,626,387.28 资产减值损失1,415,517.35 6,040,189.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三.344,857,579.60 6,055,505.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76,724.53 -14,758,043.63 加:营业外收入408,593.46 416,603.50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8,131.07 -14,341,440.13 减:所得税费用-223,574.99-1,168,114.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5,443.92 -13,173,325.23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84,538,418.4784,538,418.47 七、综合收益总额-84,482,974.55 71,365,093.24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峰 利润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26,413.66 296,522.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6,413.66 296,522.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02,101.605,849,989.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61,915.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48,896.45 2,264,505.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12,913.59 8,114,49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86,499.93 -7,817,972.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022,329.74 1,344,734.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4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02,3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924,629.74 4,384,734.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3,123,034.77 515,975.74 投资支付的现金 56,435,775.60 91,164,230.5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558,810.37 91,680,20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65,819.37 -87,295,471.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4,649,500.00 借款收到的现金 129,500,000.00 12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96,170.00 32,702,557.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296,170.00 470,352,057.6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8,000,000.00 92,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60,498.21 11,410,969.9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151,836.95 25,695,536.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112,335.16 129,106,506.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16,165.16 341,245,550.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736,845.72 246,132,106.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1,278,043.99 15,145,937.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5,541,198.27 261,278,043.99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 任峰 现金流量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年年末余额 472,113,600.00 476,937,048.71 - - 28,010,460.14 - 7,086,402.58 984,147,511.43 405,963,600.00 152,567,422.06 28,010,460.14 20,259,727.81 606,801,210.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472,113,600.00 476,937,048.71 - - 28,010,460.14 - 7,086,402.58 984,147,511.43 405,963,600.00 152,567,422.06 - - 28,010,460.14 - 20,259,727.81 606,801,210.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84,538,418.47 - - 5,544.39 - 49,899.53 -84,482,974.55 66,150,000.00 324,369,626.65 - - - - -13,173,325.23 377,346,301.42 (一)净利润 55,443.92 55,443.92 -13,173,325.23 -13,173,325.23 (二)其他综合收益 -84,538,418.47 -84,538,418.47 84,538,418.47 84,538,418.47 上述(一)和(二)小计 - -84,538,418.47 - - - - 55,443.92 -84,482,974.55 - 84,538,418.47 - - - - -13,173,325.23 71,365,093.24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66,150,000.00 239,831,208.18 - - - - - 305,981,208.18 1、股东投入资本 - 66,150,000.00 241,913,483.55 308,063,483.55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2,082,275.37 -2,082,275.37 (四)利润分配 - - - - 5,544.39 - -5,544.39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5,544.39 -5,544.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七)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472,113,600.00 392,398,630.24 - - 28,016,004.53 - 7,136,302.11 899,664,536.88 472,113,600.00 476,937,048.71 - - 28,010,460.14 - 7,086,402.58 984,147,511.43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3年度 项 目 本年数上年数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合 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法定代表人 :赵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股东权益合 计 一般风 险准备 股本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 青体改字(1996)第40号文批准,以青海制胶总公司(现已改名为青海金牛胶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牛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市 自来水公司(现已更名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化工进出口公司(现已更名 为青海省新机五金矿产化工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恒业化工商行、北京第三制药厂 (现已更名为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63号和164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1996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并 于同年10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6年9月24日,本公司领取了注册 号为2265924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19号、证监公司字(2000)106 号文批准,本公司分别于1998年2月及2000年8月实施每10股配3股的增资方案。 2001年9月7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增 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发行字[2007]45号文批准,本公司向控股股东、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3500万股。根据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每10股转增2 股的增资方案,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以上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人民币22,404.24万元,并于2007年6月13日更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6300001200698。 根据2008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49号文核 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60万股,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3.39元。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66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27,064.24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7,064.24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由资本公积和未分配 利润转增股本,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532.1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40,596.36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0,596.36万元。并更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63000100006984。 根据2012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4号文核 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615万股,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5.13元。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61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47,211.36万元,股本为人民币47,211.36万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明胶、机制硬胶囊、机制软胶囊(保健品、化妆品)、肠衣、 杂骨收购等相关行业的投资、咨询、服务;经营国家禁止和制定公司经意以外的进出口 商品。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明胶、机制空心硬胶囊、机制软胶囊(保健品、 化妆品)肠衣等。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4年3月27日经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批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等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 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 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3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 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 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并范 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 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 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 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 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 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0“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 四、7“金融工具”。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 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 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 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 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 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 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 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 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 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 收款等。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 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 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 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 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 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 条款;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 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 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 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 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 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 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 关。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 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0.50 0.50 1-2年 5.00 5.00 2-3年 10.00 10.00 3年以上 20.00 20.00 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其他计提法说明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 用和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0、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 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 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 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 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 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 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 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 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 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 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 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4、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 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 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 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 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 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 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 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 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 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 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 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 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 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 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 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5 3 2.77-6.47 机器设备 7-14 3 6.93-13.86 运输工具 8 3 12.13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5-8 3 12.13-19.4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 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 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 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 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 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 资产减值”。 1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 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 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 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 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 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 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 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7“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7、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 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 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 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 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 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 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 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 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 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 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9、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 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 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 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20、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 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 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 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 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 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 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 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 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 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 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 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 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 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 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 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 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 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 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 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 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 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 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 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 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 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 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 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 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 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 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 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3、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 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 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 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 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 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 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 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 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 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 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 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 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 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5、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本年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6、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年无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应税收入按17%、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5%计缴。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通过青海省科 技厅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GF201163000007),本报告期仍享 受该政策。 (2)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地方税务分局青生园地税发(2013) 5号《关于下达减按15%税率纳税企业所得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第二批)》,本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自2012年度起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3)根据国税(2011)5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发展战 略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 区的鼓励类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青海明诺胶囊有 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属于《西部大开发新的国家鼓励类产 业目录》第九条医药制造业第13项规定的产业项目,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 因此本期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4)本公司之孙公司乌鲁木齐海达阳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新政办发(2010)187号文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 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 日止,执行以下政策:对公司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纳入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依法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 全称 子公 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企业 类型 法人 代表人 组织机 构代码 年末 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青海明 胶有限 责任公 司 全资 子公 司 西宁市 工业 17273.88 明胶生产及 销售 有限责 任 王洪敏 66190198-1 17,273.88 青海明 诺胶囊 有限公 司 全资 子公 司 西宁市 工业 13139.91 空心胶囊生 产及销售 有限 责任 王元成 71040056-X 13.139.91 青海明 杏生物 工程有 限公司 全资 子公 司 西宁市 工业 1660.00 保健品生产 及销售 有限 责任 王元成 71040067-4 1,660.00 天津海 达创业 投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天津市 投资 1000.00 对高新技术 行业、房地产 业进行投资、 投资咨询与 服务、管理咨 询服务 有限 责任 赵侠 66882018-0 510.00 青海宁 达创业 投资有 限责任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西宁市 投资 5889.00 企业投资、代 理其他创业 投资企业机 构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创 业投资咨询 业务 有限责 任 王文刚 69853064-3 3,003.39 广西海 东科技 创业投 资有限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柳州市 投资 3000.00 从事创业投 资业务,代理 其他创业投 资企业或个 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创业 投资咨询业 务,为创业企 业提供创业 管理服务 有限 责任 华彧民 55471511-2 1,400.00 广东明 洋明胶 有限责 任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化州市 工业 5520.00 鱼明胶及其 相关产品的 研发、销售 有限责 任 赵侠 56259132-4 3,700.00 (续) 子公司全称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 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股东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 本年亏损超过少数股东 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 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 额 注释 青海明胶有限 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是 青海明诺胶囊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是 青海明杏生物 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是 天津海达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