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桂冠电力:审计报告

时间:2014年03月31日 17:12:0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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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1
2013年度财务报表

3
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4]2288号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4]2288号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3年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股
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桂冠电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桂冠电力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桂冠电力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历史沿革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92年8月12日经广
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桂体改股字(1992)6号”文批准设立,发起人股持有
者为:广西电网公司(原名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西建设投资
开发公司)。公司所发行的A股于2000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广西壮族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号:“(企)450000000014361(1-1)”;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法定代表人:蔡哲夫。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675,363,033.00元,折合675,363,0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005
年6月21日,依据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股本;2008年6月29日,依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66号”文核准发行的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期,累计转股129,166,444股;2010年2月23日,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95号”文批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149,000,000股股票;2010年5月7日,
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每股送红股0.1股,每股以任意盈余公积转增0.3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2,280,449,514.00元,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
集团公司。


2、公司的分、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情况

公司拥有两家分公司,二十一家子公司,五家参股联营公司,分、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组
织架构如下:


















分公司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龙滩电厂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



四川嘉陵江旅游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2.5%)

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100%)



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10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海阳东源风电发展有限公司(80%)

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52%)



烟台东源集团开发区风电有限公司(80%)

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5%)



子公司

烟台东源集团莱州风电有限公司(56%)

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100%)



大唐桂冠招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100%)



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100%)



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100%)

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66%)



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65%)

浙江纵横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00%)





黔西南州荣达煤焦有限公司(100%)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83.24%)



黔西南州桂电煤焦检验有限公司(100%)

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



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

大唐桂冠盘县四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



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7.592%)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

参股公司

广西网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5%)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









3、公司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

公司所属行业:公用事业。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和管理水电站、火电厂和输变电工程,独资、联营开办与本公司主营


有关的项目,电力金融方面的经济技术咨询,兴办宾馆、饮食、娱乐业,日用百货、通用机械、
电子产品、电子器材的销售。


4、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电力。


5、本财务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下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
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
用历史成本;在能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


4、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
(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的外币业务记账方法采用外币统账制,发生外币经济业务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
价的中间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如下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
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


(3)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
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列入所有者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
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计量;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① 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
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②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③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
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B、初
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
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
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
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
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所转
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
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
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
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
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7、应收款项的核算方法

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账项、其他应收款)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单项金额重大的,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和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以下列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的账龄及估
计损失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估计损失

1年以内(含1年)

2%

1~2年(含2年)

10%

2~3年(含3年)

20%

3~4年(含4年)

30%

4~5年(含5年)

50%

5年以上

80%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
准备。


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为: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
应收款项;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上确实
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


8、存货的核算方法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燃料等。各类存货以其成本入账。采用实际成本进行
材料日常核算。


公司根据存货类别和管理要求,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中的燃料类别发出按加权平
均法,存货中其他类别发出按先进先出法核算。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领用时按一次转销法核算。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单项计提,每年年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费用。如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
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9、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
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
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未来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
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已出租的建筑物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已出租的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与无形资产相同的会计政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按照资产减值准
备所述的方法处理。


10、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他。


公司固定资产按其成本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
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
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的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
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类别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寿
命,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估计情况有重大差异,则做相
应调整。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
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

20~45

2.11~4.75

机器设备

5

7~30

3.17~13.57

运输工具

5

6~10

9.50~15.83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5~8

11.88~19.00




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固定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余折旧年限,
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四、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所述的方法处理。


11、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包括电站建设工程、技改工程、其他工程等。


公司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金额核算,并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

在建设期或安装期间为该工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计入该工程成本。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不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的,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待正式办理竣工决算后,
调整已入账的固定资产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四、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所述的方法处理。


12、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
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其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计
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该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以及可获得的
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及对未来发展的估计;以该资产生产
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
经济利益的能力预期的维护支出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对该
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间、租赁期间等;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
的关联性等。


公司无形项目的支出,除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或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外,均应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
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
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进
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根据该
项无形资产的预期消耗方式修改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四、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所述的方法处理。


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13、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

(1)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
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②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
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①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金、搬运费以及为
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
格减去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
定。在既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又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
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可
以作为估计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参考。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③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包括:

A、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B、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而一致的
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


C、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是在公平交
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
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①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
值准备。


②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①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
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
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
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按照其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
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
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


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对某一资产组作减值测试时,首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然后,根据相关
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公司将该部分总部
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
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上述(4)处理。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
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损失的金额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摊,以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资
产的账面价值:

①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②然后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
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
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减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
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
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14、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
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
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
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进行调整;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
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
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
资收益。


②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
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
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5、借款费用的核算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等。


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应当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步
骤和方法计算: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余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
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
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
产的各部分分别完成,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
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16、股份支付的核算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
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
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


17、职工薪酬的核算

公司的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
关的支出。


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
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除此之外,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福利承诺。


应付职工薪酬中的保险费及公积金根据有关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
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生产成本或费用。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
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职工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
实施且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条件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
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8、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在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9、收入确认核算

(1)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商品销售收入为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已出
售的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己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
允价值之间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提供劳务收入

劳务收入,提供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时,在完成劳务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
能够流入公司,劳务收入和成本能够计量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
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部分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不能得到补


偿的部分,作为当期费用。


公司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选用下列方法: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
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
和方法计算确定。


20、所得税核算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即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
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实现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
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当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
账面金额。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
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
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
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
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比较达到企业合并时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交易应予确认的商誉或是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金额。购买方
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为每一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或应予确认损益的
金额)之和。


(3)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计量,确认有关投资收益,同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投资收益。


(二)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
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
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
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
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四)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大唐桂冠盘县四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新设立子
公司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其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遵义县

风力发电

1,000.00



1,000.00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开发建设和管理风力发电场;新能源开发、风力发电、风电生产管
理及运营、维护;提供风力发电规划、技术咨询及运行维护服务



(五)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广西南宁市

水电

75,000.00



39,000.00

54,841.08

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子公司

广西南宁市

水电

30,000.00



10,500.00

35,090.54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广西合山市

火电

112,154.00



93,354.00

657.67

大唐桂冠盘县四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贵州盘县

风电

500.00



19,002.42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958.78

52.00

52.00

开发和经营水电站,与电力有关的经济技术咨询,国内商业贸易。


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549.65

35.00

63.00

水利、电力建设的投资,运营及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经济技术咨询。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1,515.90

83.24

83.24

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源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对与电力有
关的技术开发、咨询;电力设备检修与调试;对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环
保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日用品及机械设备的销售。


大唐桂冠盘县四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风力发电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提供风力发电规划、技术咨询
及运行维护服务。




注:公司持有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5%的股权,并取得深圳市博达煤电开发有限公
司出具的《委托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其持有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8%股权的表决权。

公司合计控制了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3%的表决权,故将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


①其中,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黔西南州荣达煤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贵州兴义市

煤炭购销

1,000.00



530.00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黔西南州荣达煤焦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煤炭批发;煤炭、焦炭检测(限分公司经营)、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黔西南州荣达煤焦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黔西南州桂电煤焦检验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兴义市

检验

10.00



10.00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黔西南州桂电煤焦检验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煤炭、煤焦检验



②其中,大唐桂冠盘县四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贵州遵义县

风力发电

1,000.00



1,000.00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开发建设和管理风力发电场;新能源开发、风力发电、风电生产管
理及运营、维护;提供风力发电规划、技术咨询及运行维护服务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福建南平市

水电

3,000.00



2,640.00

1,360.00

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福州永泰县

水电

2,600.00



4,450.00

-

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山东烟台市

风电

47,400.00



53,400.00

6,303.36

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川平武县

水电

19,962.49



21,961.69

-

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川茂县

水电

15,600.00



24,500.26

-

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川茂县

水电

15,000.00



27,246.43

-

浙江纵横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浙江杭州市

水电

10,000.00



6,782.00

1,450.65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

-

66.00

66.00

水力发电。


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水电开发和经营。


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486.08

100.00

100.00

电力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电力技术的研究及咨询服务。


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100.00

水电项目投资、开发,电力生产,电力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销售,电力技术
服务,高新技术开发。


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电力生产、水力发电、电力项目开发设计、电力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销售、
电力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开发。


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电力生产、水力发电、电力项目开发设计、电力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销售、
电力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开发。


浙江纵横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1,414.22

100.00

100.00

能源建设项目投资及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
出口业务。




其中,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烟台海阳东源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山东烟台市

风电

3,000.00



2,700.00

99.72

烟台东源集团开发区风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山东烟台市

风电

6,000.00



6,940.00

1,157.51

烟台东源集团莱州风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山东莱州市

风电

9,500.00



7,980.00

5,046.13

大唐桂冠招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山东招远市

风电

9,900.00



10,140.00

-

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山东莱阳市

风电

9,700.00



9,860.00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

(%)

烟台海阳东源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140.34

80

80

风力发电(凭取得的发供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开展
经营,未取得许可证不得开展经营);风力发电工程
的设计、施工;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环保工程设
备、机电工程设备的装配与成套;风场规划、风力发
电工程、机电及环保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上述设备的租赁。


烟台东源集团开发区风电有限公司

-60.88

80

80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风
力发电技术的研究、咨询。


烟台东源集团莱州风电有限公司

687.30

56

56

风力发电技术的研究、咨询,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


大唐桂冠招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100

100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风力发电技术的研究咨询。


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100

100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风力发电技术的研究、咨询。





浙江纵横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湖北巴东县

水电

12,000.00



7,800.00

1,450.65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

-1,414.22

65.00

65.00

水利、电力开发;实业投资。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是否合

并报表

期末实际出资额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广西大化县

水电

85,112.95



94,326.47

63,189.23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经营范围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804.35

70.00

70.00

电力开发、建设、经营,工程咨询及

设备采购。




六、税项

1、增值税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计缴增值税,主要商品和劳
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规定:利用风力生产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7%(或者以公司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3%(或者以公司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缴


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单位

计税基础

税率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四川
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
得额

15%



注1:《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2: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
定,烟台东源集团开发区风电有限公司和烟台东源集团莱州风电有限公司自2009年度起享受
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享受减半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5%)、大唐桂冠招远电
力投资有限公司自2011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大唐桂冠盘县四格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自2012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注3:除以上所述的其他子公司,均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5、房产税

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拥有产权的房产分别按自用房产的计税价值的1.2%或租
赁收入的12%计算。


6、其他税费

单位

库区基金

(元/千瓦时)

水资源费

(元/千瓦时)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龙滩电厂

0.008

0.0035(2013年1-11月)、0.005(2013年12月)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0.008

0.0045(2013年1-11月)、0.005(2013年12月)

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

0.008

0.0035

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

0.008

0.0035

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008

0.0035

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0.008

0.0045(2013年1-11月)、0.005(2013年12月)

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0.008

0.003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

0.004元/立方米(2013年1-11月)

0.006/立方米(2013年12月)

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0.008

0.0045(2013年1-11月)、0.005(2013年12月)




单位

库区基金

(元/千瓦时)

水资源费

(元/千瓦时)

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

0.008

0.003



注1:库区基金按上网电量计缴;水资源费除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按取水总量计缴
外,余者皆按发电量计缴。


注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桂价费[2010]392号”《关于调整我
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水力发电取用水,大型
水电站按0.0045元/千瓦时,中型水电站按0.0035元/千瓦时,小型水电站按0.0025元/千瓦
时征收水资源费;贯流式火力发电按0.004元/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桂价费[2013]123号”《关于调整我区水资
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水力发电取用水,大型水电站按0.005
元/千瓦时,中型水电站按0.005元/千瓦时,小型水电站按0.0035元/千瓦时征收水资源费;
贯流式火力发电按0.006元/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


注3: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川价发[2009]200号”《关于调
整水力发电行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水力发
电取用水,按0.0035元/千瓦时征收水资源费。


注4: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水利厅“鄂价费[2009]168号”《关于水
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水力发电按0.003元/千瓦时征收水资源费。目前,
经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电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坪堑电站实际按规定标
准的60%缴纳。


注5: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黔水政法[2007]25号”《关于明确黔
桂边界河流取用水户水资源费缴纳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水利
厅“桂价费[2007]496号”《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按0.003元/千瓦时缴纳水资源费。


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原币金额

折算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金额

折算
汇率

折合人民币

现金





111,370.57





63,455.64

其中:人民币

111,370.57

1.0000

111,370.57

63,455.64

1.0000

63,455.64

银行存款





1,039,016,271.24





1,027,306,101.73

其中:人民币

1,039,016,271.24

1.0000

1,039,016,271.24

1,027,306,101.73

1.0000

1,027,306,101.73

其他货币金





1,668,542.55





1,830,256.08

其中:人民币

1,668,542.55

1.0000

1,668,542.55

1,830,256.08

1.0000

1,830,256.08

合计





1,040,796,184.36





1,029,199,813.45



注1:本项目其他货币资金为房改住房资金1,668,542.55元。


注2:报告期末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
险的款项。


注3:报告期末存放在关联方的货币资金,其中: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
580,458,600.09元,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0,761,361.76元。


2、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40,859,169.67

23,660,000.00

合计

40,859,169.67

23,660,000.00



注1:报告期末不存在质押、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注2:本项目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72.69%,主要为报告期末电网公司以银行汇票结算
电费所致。


注3:报告期末不存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以及期末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
收票据。





3、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

金额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比例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的应收账款

-

-

-

-

-

-

-

-

按组合(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26,198,984.05

100.00%

12,315,304.54

2.34%

698,413,240.34

100.00%

14,182,350.60

2.0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合计

526,198,984.05

100.00%

12,315,304.54

2.34%

698,413,240.34

100.00%

14,182,350.60

2.03%



注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认定标准为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注2:报告期末本项目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注3: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注4: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减少24.66%,主要原因为红水河流域下半年来水量较少,
报告期末月份的售电量减少所致。


(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504,898,957.75

95.95%

10,097,979.16

695,737,167.92

99.62%

13,914,743.36

1-2年(含2年)

20,426,798.80

3.88%

2,042,679.88

2,676,072.42

0.38%

267,607.24

2-3年(含3年)

873,227.50

0.17%

174,645.50

-

-

-

合计

526,198,984.05

100.00%

12,315,304.54

698,413,240.34

100.00%

14,182,350.60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

款项性质

总额的比例

广西电网公司

非关联方

413,708,654.62

1年以内

78.62%

电费款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42,049,989.70

3年以内

7.99%

电费款

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775,473.49

1年以内

5.47%

电费款

贵州电网公司

非关联方

20,616,200.00

2年以内

3.92%

电费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

款项性质



总额的比例

阿坝州九龙电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886,954.34

1年以内

1.69%

电费款

合计



514,037,272.15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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