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东方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0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 人,独立董事李葛卫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张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41,061,087.5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990,205,605.72元。根据《公司章程》 及其它相关规定,母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020,560.57 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99,020,560.57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3,219,365,736.35 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2,427,201,251.77元)。 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66,805,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0,004,161.22元。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 配利润3,169,361,575.13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及派发股票 股利。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13年,公司投资成立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并对现有农业板块进行产业整合,逐步确 立了加工园区、品牌米销售、粮食贸易、储备物流、种业研发以及农业高科技示范区等 六大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为实现农业板块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公司未 来将继续加大对农业板块的资金投入,重点发展种植基地建设、仓储物流建设以及品牌 优质大米的销售等,资金(资本性支出和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 2014年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工作,由于该工作的完成时间与结果均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流情况,同时保障现代农业板块的发展,公司决定在2013 年度进行少量分红的基础上,留存利润将用于下一步现代农业板块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 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13年度审计 工作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确 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确定公司201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薪酬 考核机制,提出公司201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2014年度薪酬 总额为不低于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总额。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四名非关联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确定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薪 酬考核机制,提出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总额不低于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具体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六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4-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14年度累计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4年度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80亿元,全 部为银行贷款。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贷款协议等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8,905.52万股股票为质押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两年,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贷 款、质押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东方集团未来三年(2014至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未来三年(2014至2016年)股东回报规 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4年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4-01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4-01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临2014-01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集团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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