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山西焦化: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4)第110ZA099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焦股份公司)《2013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山焦股 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山焦股份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 合 山焦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山焦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本鉴证报告仅供山焦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 销费4,99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1,00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 75250188000582290的人民币账户中,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 发行费用720.00万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288.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3) 第110ZA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2月5日募集资金到账,年初募投项目(5-6号干熄焦、甲醇扩建)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91,073.82万元,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并进行臵换金额44,236.32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 募投项目91,073.82万元。 (2)截至2013年4月30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额为44,236.32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实际投入时间 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 28,529.12 2011/06/28-2013/04/30 150吨/小时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 15,707.20 2011/07/03-2013/04/30 合 计 44,236.32 --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已经进行了臵换,并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5月1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3)第110ZA1396号”签证报告予以 确认。 综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1,073.8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为59,214.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1,970.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61,18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 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 年9月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3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3 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8000582290 募集资金专户 85.00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75250188000434215 通知存款户 61,100.00 合 计 -- -- 61,185.0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970.8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4年1月22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 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治理规范,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信息披露,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 人员保持完全的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源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 使用制度,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不存在违规对 外担保和对外借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大大增强,资本结构 趋于合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 附件: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3 月 2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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