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洪城水业:2013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4年04月03日 11:37:40 中财网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3年1月1日——2013年 12月 31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基本情况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根据江西省股份制改
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 [2001]4号文《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批复》,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总股本为 9000万股,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的普通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的青云水厂、朝阳水厂、下正街水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
公司,上述资产经江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并经江西省财政厅赣财国字[2000]41
号文确认净值为 13,119.11万元,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赣财国字[2000]46号文《关于江西洪城
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按照65.84%的比例折 8637.88万股。其他四
家发起人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北京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煤气公司分别投入 150万元,折 98.76万股;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入 100
万元,折 65.84万股。公司于 2001年 1月 22日取得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360000110007679。住所:南昌市灌婴路 98号,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本公司于 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向社会公众发行 5,0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发起人股64.29%,社会公众股35.71%。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4,000万元。


本公司于 2006年 3月 30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
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五家发起人股东向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 14,00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8股股份的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
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公司于 201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0年 5月 31日召开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0年 12月 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0]1868号文《关于核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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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
通股(A股)80,000,000股。2010年 12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完毕,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 1,1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业经中磊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出具的中磊验字第[2010]2018号的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 8,000万股新股已于 2011年1月 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1年 3月 14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000,000元。


本公司于 2011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 220,000,000股为基数,每
10股派人民币 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转增股份总额 110,000,000.00股,共计增加股本 110,000,000.00元。该转增股本事项业经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年 6月 28日出具的中磊验字第[2011]0051号的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于 2011年8月1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0,000,000元。


本公司为公用事业城市供水行业,主营业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城市污水处理。公司
目前制水能力为 144万立方米/日,为南昌市最大的专业制水企业;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为150.3
万吨/日。


本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
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
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信息技术(以上项
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本公司内部设立了生产技术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设施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人力资
源部、投资发展部、计划财务部、证券法务部、审计监察部、物质供应部、武装保卫部、党
群工作部、工程建设与物资采购招标中心等职能部门及青云、朝阳、下正街、长堎、牛行五
个制水分厂,拥有控股子公司九江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温
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
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南昌市湾里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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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3.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
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
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
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
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
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
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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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
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
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 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
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按照《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
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的规定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2号 ——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
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
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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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
当期投资收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
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
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
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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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
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
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
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
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则分类进行处理: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担保合同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
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
续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
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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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
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
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
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
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应进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即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
面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
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最
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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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检查,当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以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
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
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
值损失后的余额。


(6)金融资产重分类
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判断依据:
①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
持有至到期;
②管理层没有意图持有至到期;
③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④其他表明本公司没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重大的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经董事会审批后决定。

11.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含 100.00万元)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法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组合 1:账龄分析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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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 2:特定组合
以是否为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及融资租赁资产保证金、公司代征城市污水
处理费(属于代收代付性质的事业性收费)等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分析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特定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年以上 50% 5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
由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工程施工、
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
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
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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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采用五五转销法摊销。

13.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
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②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③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④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两个或多个合营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的情形。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
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4)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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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
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
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的协议价格,则按照协议价格减
去相关税费;若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减去相关税费。


14.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管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房屋
装修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
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
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5-45 3% 6.5%-2.2%
管网 15-18 3% 6.5%-5.4%
机器设备 10-18 3% 9.7%-5.4%
电子设备 5-10 3% 19.4%-9.7%
运输设备 12 3% 8.1%
房屋装修 5 2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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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
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孰高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
议价格,则按照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或不存在公平交
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金额确定。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
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
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
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
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5.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
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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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
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16.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
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
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
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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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财会[2008]11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对以BOT(建造运
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且运营后不直接向公众收费
而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的项目所发生的总投资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项目达到可
使用状态之前,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放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达到可使用状态
以后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以竣工决算(未决算的按预结转)中固定资产类别按公司折
旧政策的折旧年限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年限孰低的原则以直线法(不考虑净残值)进行摊销。

各期以应收到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款时,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
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
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
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
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
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
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
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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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5)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
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
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
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
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
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
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18.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9.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
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
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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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 收入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
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本公司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
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4)建造合同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
合同费用。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
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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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
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1. 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于 2012年 2月 14日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文件要求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工程项目
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
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
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
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2.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
下列情况处理: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

依据: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
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
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
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 3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5)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
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
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4. 租赁
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
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
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
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5. 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已经就处置该资产作出决议;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消
的转让协议;该项资产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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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
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对于持有待售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
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26.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7.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本报告期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处理的前期会计差错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处理的前期会计差错。


(2)本报告期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的前期会计差错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现采用未来适法处理的前期会计差错。


三、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3%、6%、17%
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2.5%、25%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 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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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第二款规定,企业所得税自 2008年-2010年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1年-2013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自 2010年
-2012年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3年-2015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
有限公司所得税自 2010年-2012年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3年-2015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孙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所得税自 2010年-2012年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3年-2015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文件精神,本公司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进项税不抵扣,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6号文的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
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
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及孙公司温
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
制,合并时抵消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
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1. 子公司、孙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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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江西萍乡经济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
保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开发区登岸管
理处金陵西路
污水处理 3,000.00污水处理、污水工
程设计、安装
3,000.0050号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
渔藤路288号
污水处理 800.00污水处理、污水工
程设计、施工
408.00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控股孙
公司
温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滨海园
区管委会办公
楼5108室
污水处理 2,040.00
污水处理工程的设
计、施工、运营及
技术咨询服务等
1,040.40
水污染处理;水工
成都兆盛水务有限
公司
控股孙
公司
成都市金堂县
淮口镇四川金
堂工业园区环
保大道
制造、销售 300.00
金属结构、低压成
套开关设备、水处
理设备、污物分离
及浓缩设备配套装
置的制造、销售、
153.00
修理等
江西凌志水处理设
备有限公司
控股孙
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
灌婴路 99号
(第一层)
销售、服务 300.00
污水处理设备的销
售、安装、调试;
技术服务等
153.00
江西地源排水水
质检测有限责任
公司
全资孙
公司
南昌市西湖
区桃苑大街
328号
水质检测 200.00
城市生活污水及
工业废水的水质
检测
200.00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中
用于冲减少数股
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
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
余额
萍乡市洪城水业
环保有限责任公

100% 100%是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51% 51%是 111.71
温州宏祥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
51% 51%是 999.60
成都兆盛水务有限
公司
51% 51%是 143.06
江西凌志水处理设
备有限公司 51% 51%是 134.06
江西地源排水水
质检测有限责任
公司
100% 100%是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孙公司
- 35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
保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九江市滨江路
919号
污水处理 2,600污水与垃圾处理
工程设施开发
1,851.47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
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南昌市桃苑大
街328号
污水处理 200城市生活污水和
工业废水处理
1,892.29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南昌市高新区
火炬大街9 98
号北楼 301室
污水处理 75000城市生活污水和
工业废水处理
77,915.77
南昌洪城管道探测
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南昌市庐山南
大道142号
供水管道
检漏
10供水管道检漏、
管道定位、监测等
4.86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南昌市湾里区
招贤路 554号
集中供水 1614.7集中供水、供水
管网及设施维护等
1,614.71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南昌市井冈山
大道1103号
市政给排
水设计、
咨询
100市政给排水设计
、咨询
129.18
给水、排水工程
勘查施工、装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孙
公司
南昌市团结路
1号
给水、排
水工程勘
察施工
4,000.02
给水设备工艺安
装;空气管道及设
备安装、道路施工
、管网安装、水表
安装、给排水工程
4,000.02
安装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中
用于冲减少数股
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
保有限公司
65% 65%是 1,299.10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
限责任公司 100% 100%是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
有限公司 100% 100%是
南昌洪城管道探测
技术有限公司 100% 100%是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
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是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100% 100%是
南昌市自来水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是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孙公司
- 3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子公司类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温州洪城水业环
保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

温州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
滨海园区管
委会5108室
污水处理 3,150.00
污水处理、
污水工程设
计、安装
1,606.50
温州弘业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

温州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
滨海园区管
委会5108室
污水处理 1,860.00
污水处理、
污水工程设
计、安装
948.60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权
益(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中
用于冲减少数股
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温州洪城水业环
保有限公司
51% 51%是 1,752.13
温州弘业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
51% 51%是 949.4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1)2013年 5月23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与江苏兆盛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300万元组建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出资153万元,占比51%。

业经四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年 5月 28日出具川立信验[2013]第 320号验资
报告验证,并于 2013年 5月 29日取得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2013年 4月10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与江苏凌志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 300万元组建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出资 153万元,
占比 51%。业经南昌洪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年 6月24日出具洪会验字[2013]
第 45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13年 6月 28日取得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200万元设立江西地源排水水质检
测有限责任公司,占100%,业经南昌中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年 4月 16日出具洪
中青验字[2013]0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于 2013年4月24日取得了南昌市西湖区工商行
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期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孙公司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期末净资产本期净利润
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 2,919,568.14 -80,431.86
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735,845.64 -264,154.36
江西地源排水水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516,234.55 -483,765.45

- 3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货币资金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原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现金: 85,674.80 85,674.80 122,340.60 122,340.60
其中:人民币 85,674.80 85,674.80 122,340.60 122,340.60
银行存款 206,985,007.96 206,985,007.96 180,088,491.32 180,088,491.32
其中:人民币 206,985,007.96 206,985,007.96 180,088,491.32 180,088,491.32
其他货币资金 6,090,463.37 6,090,463.37 2,843,775.61 2,843,775.61
其中:人民币 6,090,463.37 6,090,463.37 2,843,775.61 2,843,775.61
合计 213,161,146.13 213,161,146.13 183,054,607.53 183,054,607.53

(2) 其他货币资金明细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一年期定期存单 1,227,087.75 1,185,592.03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357,425.63 1,153,305.00
运营保证金 305,949.99 304,878.58
保函保证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6,090,463.37 2,843,775.61

注:本账户期末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限制变现或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2,861,269.47 94.76% 14,517,752.54 6.82%
按特定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624,142.87 3.39% -
组合小计 220,485,412.34 98.16% 14,517,752.54 6.58%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142,110.82 1.84% 4,142,110.82 100.00%
合 计 224,627,523.16 100.00% 18,659,863.36 8.31%

- 38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种类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67,892,219.84 91.87% 12,097,217.06 7.21%
按特定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853,478.51 4.30%
组合小计 175,745,698.35 96.17% 12,097,217.06 6.88%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998,580.51 3.83% 6,998,580.51 100.00%
合 计 182,744,278.86 100.00% 19,095,797.57 10.45%

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指单笔金额为 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账款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账龄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66,855,048.88 78.38% 8,342,752.44 150,350,143.36 89.55% 7,517,507.171至2年 41,328,312.39 19.42% 4,132,831.24 6,771,815.41 4.03% 677,181.542至3年 1,483,926.21 0.70% 445,177.86 7,413,011.05 4.42% 2,223,903.333至4年 1,323,145.94 0.62% 661,572.97 1,907,842.12 1.14% 953,921.064至5年 1,354,057.64 0.64% 677,028.82 1,449,407.90 0.86% 724,703.965年以上 516,778.41 0.24% 258,389.21 合
计 212,861,269.47 100% 14,517,752.54 167,892,219.84 100% 12,097,217.06

组合中,按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
特定款项组合 7,624,142.87 100.00% 7,853,478.51 100.00%
合计 7,624,142.87 100% - 7,853,478.51 100% -

注:根据南昌市物价局洪价行字[2010]3号文,本公司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系应缴南昌市财政局代收代付性质的事业
性收费,故应收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项目不计提坏账。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内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应收水费 4,142,110.82 4,142,110.82 100.00%
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
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
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
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
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

(2) 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 39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年限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非关联方客户 30,523,000.001-2年 13.59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客户 15,000,000.001年以内 6.68
南昌轨道交通公司 -地铁非关联方客户 13,390,000.001-2年 5.96
南昌市昌北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麦园垃圾
场周边农村供水工程项目部
非关联方客户 10,000,000.001年以内 4.45
共青城财政局非关联方客户 5,227,729.731年以内 2.33
合计 74,140,729.73 33.01

(4) 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2,008,718.88 0.89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受同一方控制 529,073.19 0.24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1,853,781.34 0.83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母公司 1,950,000.00 0.87
江苏兆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孙公司股东 2,544,640.83 1.13
合计 -8,886,214.24 3.96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1年以内 15,446,269.47 95.57 3,292,902.21 88.571至2年 350,625.65 2.17 59,000.00 1.592至3年 -106,000.00
2.853年以上 366,000.00 2.26 260,000.00 6.99
合计 16,162,895.12 100.00 3,717,902.21 100.00

(2)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 4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
占预付款项总
额的比例 (%)
预付时间
江西二十一世纪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客户 3,822,694.36 23.65 2013年
江苏兆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孙公司的股东 1,747,214.00 10.81 2013年
南昌市宝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客户 1,539,884.32 9.53 2013年
南昌冬源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客户 1,420,000.00 8.79 2013年
南昌市管道配件厂经销部非关联方客户 962,524.28 5.96 2013年
合 计 9,492,316.96 58.74

(3) 预付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4,853,390.39 100.00% 3,721,501.70 8.30%
组合小计 44,853,390.39 100.00% 3,721,501.70 8.3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44,853,390.39 100.00% 3,721,501.70 8.30%

种类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1,801,355.17 100.00% 1,049,046.98 8.89%
组合小计 11,801,355.17 100.00% 1,049,046.98 8.89%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1,801,355.17 100.00% 1,049,046.98 8.8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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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账龄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4,992,454.48 78.01% 1,749,622.72 7,424,507.23 62.91% 371,225.361至2年 5,609,385.02 12.51% 560,938.50 3,631,771.87 30.77% 363,177.192至3年 3,574,174.82 7.97% 1,072,252.45 289,468.00 2.45% 86,840.403至4年 280,468.00 0.63% 140,234.00 910.00 0.01% 455.004至5年 910.00 0.00% 455.00 92,659.00 0.79% 46,329.505年以上 395,998.07 0.88% 197,999.03 362,039.07 3.07% 181,019.53
合计 44,853,390.39 100% 3,721,501.70 11,801,355.17 100% 1,049,046.98

(2) 其他应收款持有本公司 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年限
占其他应收
款总额的比
例 (%)
款项性质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 6,570,892.69 1-3年 14.65
托管费及
应收财政
拨款
合计 6,570,892.69 14.65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账龄
占其他应
收款总额
的比例( %)
款项性质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非关联客户 20,020,000.00 1年以内 44.63投标保证金
南昌市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处非关联客户 10,400,000.00 1-3年 23.19应返还代收污水
处理费手续费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 6,570,892.69 1-3年 14.65托管费及应收财
政拨款
南昌市财政局非关联客户 1,600,000.00 1-2年 3.57消防栓加密工程

江西南昌供电局非关联客户 440,000.00 1年以内 0.98用电押金
合计 39,030,892.69 87.02

(4)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138,690.58 0.31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 6,570,892.69 14.65
南昌市自来水广润门物业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 1,770.51 0.00
合计 6,711,353.78 14.96

5. 存货
(1) 存货种类分项列示
- 42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存货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210,936.09 197,240.40 10,013,695.69 10,130,714.07 197,240.40 9,933,473.67
周转材料 - 566,432.17 566,432.17
低值易耗品 19,283.50 19,283.50 19,283.50 19,283.50
工程施工 15,093,350.17 15,093,350.17 13,437,520.32 13,437,520.32
合计 25,323,569.76 197,240.40 25,126,329.36 24,153,950.06 197,240.40 23,956,709.66

(2) 各项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存货项目年初余额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转回转销
原材料 197,240.40 197,240.40
合计 197,240.40 197,240.40


(3)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本期转回金额
占该项存货期
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工程材料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委托贷款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50,280,000.00
委托贷款 -深圳伟康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6,404,250.00
委托贷款 -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75,000.00 60,165,000.00
委托贷款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4,208,455.35 2,004,488.61
合计 184,563,455.35 188,573,738.61

注 1:2013年 7月 5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8月 15日和 2013年 8月 1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分行”)、江中集团签订了
《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向江中集团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和8,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壹年(自2013
年 8月 15日至 2014年 8月 14日、2013年 8月 16日至 2014年 8月 15日),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4%。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应计委托贷款利息 4,846,333.34元,已收到委托贷款利息 4,566,333.34元。江中集团分别以其所持有
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750)股票 607万股和 693万股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于 2013年 8月
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证券质押登记。


注 2:2013年 7月 5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厦门国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戎”)提供委托贷款。2013年7月12日本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厦门国戎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兴业银
行南昌分行向厦门国戎贷款人民币 3,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壹年(自2013年 7月 12日至 2014年 7月 11日),委托贷
款利率为年利率9%。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计委托贷款利息 1,267,500.00元,已收到委托贷款利息 1,192,500.00
元。厦门国戎的实际控制人林旭曦以其所持有的安妮股份(股票代码 002235)股票 934万流通股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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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担保,并于 2013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证券质押登记。


注 3:2011年 8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东湖支行、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本公司委托中国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借款给关联方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2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5年,委托贷款利率
为年利率6.895%。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回贷款本金 40万元;2013年 5月,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东湖支行、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本公司委托中国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借款给关联方南昌双
港供水有限公司 26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5年,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6.4%。


7. 对合营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1) 合营企业基本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
元)
本企业持
股比例
(%)
南昌双港供水有
限公司
中外合作
南昌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双港东大
街 1568号
郑克一
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
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 365万美元 50.00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企业在
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
比例
(%)
期末资产总额期末负债总额期末净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总

本期净利润
南昌双港供水有
限公司 50.00 60,497,549.40 23,941,765.91 36,555,783.49 29,517,015.08 4,688,489.31

(2) 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法人代表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
元)
本企业持
股比例
(%)
南昌红土创新资
本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有限公司
南昌市红谷滩新
区绿茵路6 69号
1218室
熊一江
创业企业投资(金融、期货、保
险、证券除外) 10,000.00 31.00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企业在
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
比例
(%)
期末资产总额期末负债总额期末净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总

本期净利润
南昌红土创新资
本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31.00 171,814,094.38 671,956.85 171,142,137.53 -4,910,963.65

8. 长期股权投资
- 4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被投资单位名称核算方法初始投资成本年初余额增减变动期末余额
江西蓝天碧水置业有限
公司
成本法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权益法 55,800,000.00 54,576,461.37 -1,522,398.73 53,054,062.64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权益法 15,360,857.70 18,235,552.93 42,338.82 18,277,891.75
合计 71,460,857.70 73,112,014.30 -1,780,059.91 71,331,954.39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
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
准备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本期现金红利
江西蓝天碧水置业有限公
司 15.00% 15.00%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31.00% 31.00%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50.00% 50.00% 2,194,911.97
合计 2,194,911.97

注: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洪国资产权字 [2012]4号《关于同意转让江西蓝天碧水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
复》,本公司将持有江西蓝天碧水置业有限公司 15%的股权经评估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并于 2014年 1
月 4日成交,产生转让收益 145,995元。


9. 固定资产
项目年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1,623,796,768.67 63,998,435.45 2,392,287.50 1,685,402,916.62
房屋建筑物 406,904,467.58 658,250.95 217,496.41 407,345,222.12
机器设备 223,811,122.72 12,143,029.77 494,251.17 235,459,901.32
电子设备 37,382,589.78 5,938,053.55 282,025.92 43,038,617.41
运输设备 23,092,594.60 3,914,799.15 1,398,514.00 25,608,879.75
管网 932,605,993.99 41,344,302.03 973,950,296.02
二、累计折旧合计 826,519,719.46 83,890,572.47 1,878,690.69 908,531,601.24
房屋建筑物 148,098,288.54 14,741,282.61 12,892.71 162,826,678.44
机器设备 157,441,440.78 12,199,562.52 370,406.72 169,270,596.58
电子设备 24,229,325.41 3,260,685.12 204,377.33 27,285,633.20
运输设备 10,453,081.24 1,973,264.14 1,291,013.93 11,135,331.45
管网 486,297,583.49 51,715,778.08 538,013,361.57
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97,277,049.21 776,871,315.38
房屋建筑物 258,806,179.04 244,518,543.68
机器设备 66,369,681.94 66,189,304.74
电子设备 13,153,264.37 15,752,984.21
运输设备 12,639,513.36 14,473,548.30
管网 446,308,410.50 435,936,934.45

注 1:累计折旧本期增加额中:计提的折旧费用为 83,733,364.62元,专项储备转出增加累计折旧为 153,000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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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入在建工程4,207.96元。

注 2: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增加额中在建工程转入 38,117,385.53元,其他为外部购入;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减少额为固

定资产报废处置
注3:截止 2013年12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固定资产抵押和担保情况,报告期内无固定资产置换情况。

注4: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注5:截止 2013年12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融资租赁租入、经营租赁租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10.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金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城市管网改造工程 120,092,320.01 120,092,320.01 46,743,719.96 46,743,719.96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 161,231,831.50 161,231,831.50 91,523,585.34 91,523,585.34
南昌市城北水厂 135,894,360.71 135,894,360.71 20,983,376.48 20,983,376.48
青云水厂新建第二取水
泵房改造工程
34,362,506.60 34,362,506.60 18,817,595.95 18,817,595.95
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
处理厂一期工程( BOT)
21,722,861.76 21,722,861.76 20,522,861.76 20,522,861.76
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
厂一期工程(BO T)
24,874,532.08 24,874,532.08 17,651,022.33 17,651,022.33
都昌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B OT)
12,256,633.96 12,256,633.96 德
安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11,235,907.27 11,235,907.27 2,976,994.12 2,976,994.12
乐平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B OT)
22,343,691.94 22,343,691.94 9,780,938.92 9,780,938.92
大余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662,356.96 662,356.96 信
丰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139,199.19 139,199.19 龙
南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5,676,161.23 5,676,161.23 南
丰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3,461,973.55 3,461,973.55 金
溪污水处理厂设施设
备改造项目
915,568.00 915,568.00 112,480.00 112,480.00
金溪污水处理厂工业污
水工程 (BOT)
7,939,435.71 7,939,435.71 泰
和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7,904,524.72 7,904,524.72 永
丰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3,460,687.14 3,460,687.14 望
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3,742,720.53 3,742,720.53 上
高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4,022,974.96 4,022,974.96 铜
鼓污水处理厂一期二
步工程 (BOT)
5,548,788.56 5,548,788.56 万
载污水处理厂二期工
程 (BOT)
4,998,611.77 4,998,611.77 零
星工程 118,600.00 118,600.00 828,000.00 828,000.00
青云水厂清淤工程 - 160,000.00 160,000.00
合计 592,606,248.15 592,606,248.15 230,100,574.86 230,100,5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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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预算数
(万元)
年初余额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

其他减

期末余额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 24,988.48 91,523,585.34 69,708,246.16 161,231,831.50
南昌市城北水厂 45,005.71 20,983,376.48 114,910,984.23 135,894,360.71
合计 112,506,961.82 184,619,230.39 -297,126,192.21


续上表:

项目名称
工程投入占
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
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
本化率
资金来源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 65.00% 85% 5,317,745.58 3,526,041.68 6.40% 自筹
南昌市城北水厂 31.00% 40% 5,765,703.44 2,815,703.44 6.56% 自筹
合计 11,083,449.02 6,341,745.12

注1:南昌市红角洲水厂工程项目,业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设审字[2009]2127号《关于南昌市红角洲水
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规模20万吨/日,工程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为 10万吨/日,工程总投资 24,988.48
万元。


注 2: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项目,业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设审字[2011]1425号《关于南昌市城北水厂工
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赣发改设审函[2012]190号《关于南昌城北水厂取水隧洞施工方案变更核定意见的函》,建设规模 20
万吨/日,工程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为 10万吨/日,工程概算总投资45,005.71万元。


注 3:青云水厂新建第二取水泵房工程,业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洪发改设字[2009]83号《关于青云水厂取水改
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意新建取水泵房设计规模为 60万吨/日。投资估算 3903万元。


注 4: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业经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发改审[2007]116号立项批复,
本期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 10000立方米/日,一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于2010年 11月初步完工,但尚未获取环保验收及
正式运行许可证,故未转入BOT核算(详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注 5: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项目)系温州宏泽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2月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政环保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温州宏泽环保有限公司组建的项目公司承建及运营污水处理。温州宏泽环保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2年 6月共同出资组建本公司的孙公司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该BOT
项目转由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建及运营。截至报告日,其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变更至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
获得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同意,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注6:都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项目(BOT项目)系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2年12月 5
日与都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都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工程特许权协议》,由本公司子公司负责承建及运营,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为 1400万元,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与都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的特许经营期限保持一致(2010年 3月24日
至2040年 3月 24日)。


注7:德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项目(BOT项目)系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 6
日与德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德安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特许权协议》,由本公司子公司负责承建及运营,工程项目总投
资约为1303万元,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与德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的特许经营期限保持一致(2010年 7月 23日至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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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年7月22日)。


注8:乐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项目(BOT项目)系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 7
日与乐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乐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工程特许权协议》,由本公司子公司负责承建及运营,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为 2194万元,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 2013年 5月1日至2043年5月1日。


注9:大余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项目(BOT项目)系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13年 10月 8
日与大余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大余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权协议》,由本公司子公司负责承建及运营,工程项目总投资
约为 486.34万元,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与大余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的特许经营期限保持一致(2010年 3月 3日至 2040年
3月2日)。


注10:信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项目(BOT项目)系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3年9月
18日与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信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工程特许权协议》,由本公司子公司负责承建及运营,
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497万元,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与大余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的特许经营期限保持一致(2010年3月1
日至 2040年2月29日)。


注11:龙南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步工程项目(BOT项目)系本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 2013年 9月 9(未完)
各版头条